环保局重污染天气通知

环保局重污染天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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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政府、城南社区、城北社区、药王洞社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近期,受持续静风、大雾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县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xx月x-x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处于中度污染。经环保、气象共同会商分析,预计污染状况短期内仍持续,符合《礼泉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礼政办发〔20x〕77号)重污染天气Ⅳ级(蓝色)预警发布条件。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为此,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城市重污染天气蓝色预警和Ⅳ级应急响应,并要求做好以下应急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宣传部门负责督导、协调各新闻媒体、通讯公司、县内重点门户网站等发布以下健康防护警示:提醒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避免长时间、高强度户外活动;一般人群适量减少户外运动。
&bsp;二、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县住建局负责加强各类施工扬尘管理,督促各施工单位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做好物料覆盖。
2、县城管局负责做好道路吸尘式清扫,加大道路洒水及清扫保洁频次,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3、县环保局负责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三、几点要求
、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应急工作要求,立即启动本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不断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并加大宣传和公众监督力度,严查各类大气污染行为。&bsp;
2、县气象局应加密气象条件的预测预报工作,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研判技术服务工作,并于每日下午6时将天气预测情况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bsp;3、各相关镇政府、社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务必于每日下午7时前将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书面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县政府督查室对各单位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实施责任追究。
5、应急响应结束3日内,各单位将本次重污染天气应急评估报告书面上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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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2-23 20: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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