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消防培训通知

社会消防培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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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省直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施行以来,我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履行部门职责,认真指导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促进了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开展。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但个别地方和单位还存在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等问题,影响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基础。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是贯彻&ldqu;预防为主,防消结合&rdqu;工作方针,建立消防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安全素质和从业技能,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重要途径。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是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场所,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从维护和保障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特别是技工院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维护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确保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常抓不懈,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全面深入有效开展。
二、认真落实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根据《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责是:指导和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内容;依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消防安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监督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相关业务部门具体实施的组织领导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指导和监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指导监督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机构和人员,保障教育培训工作经费,确保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开展。重点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开展新录用职工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职工有计划地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重点加强技工院校、培训学校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结合不同专业课程特点和要求,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教育,重点针对教室、实训室、宿舍、食堂、浴池等人群聚集区域开展用火用电教育培训和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督促学校、培训机构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兼职消防辅导员。要指导有关单位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作为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现场教学、案例教学等方式,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生动性,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审批管理工作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及《xx省民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审批工作。设立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具备《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条件。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动态管理服务,组织开展培训质量检查评估,依法规范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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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年x月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1-17 18: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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