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活动通知

评选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沐抚办事处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委)、相关新闻单位党组(委):
&bsp;&bsp;&bsp;根据《xx市对外宣传奖励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为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及新闻爱好者多写好稿、多出精品,经研究,决定开展&ldqu;xx新闻奖&rdqu;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sp;&bsp;&bsp;一、参评范围
&bsp;&bsp;&bsp;参评作品必须是20x年x月x日至20x年xx月xx日期间在各级报(刊)社、电视台、新闻网站刊播的反映xx市的正面新闻报道以及新媒体运用中的政务微博、微信等公众账号。
&bsp;&bsp;&bsp;二、评选标准
&bsp;&bsp;&bsp;、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体现与时俱进,落实&ldqu;三贴近&rdqu;要求。
&bsp;&bsp;&bsp;2、作品导向正确,富有时代特色、社会效果好;内容真实,主题鲜明,时效性强,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群众喜闻乐见;在策划与采制过程中体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
&bsp;&bsp;&bsp;3、重视作品现场感和鲜活性;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系列报道和连续报道要求新闻性强,题材重大,反响热烈,体现时代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bsp;&bsp;&bsp;4、新闻摄影作品要内容真实,新闻价值高,现场抓拍,形象生动,图像清晰,文字说明准确简洁,制作精良。
&bsp;&bsp;&bsp;5、篇幅和时间限制:文字类和网络类,消息在000字以内,言论在2000字以内,通讯在3000字以内;电视类,消息在4分钟以内,评论(含评述性节目)在5分钟以内,新闻专栏节目在30分钟以内。
&bsp;&bsp;&bsp;6、新媒体运用方面,主要指xx市政务微博大厅中xx市各政务微博账号。
&bsp;&bsp;&bsp;三、评选办法
&bsp;&bsp;&bsp;、由市委宣传部组织成立&ldqu;xx新闻奖&rdqu;评选委员会,集中进行评选。
&bsp;&bsp;&bsp;2、&ldqu;xx新闻奖&rdqu;分报刊类、电视类、网络类进行评选。分别设一等奖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由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市政府新闻办对等次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奖金。其中一等奖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三等奖奖励800元。
&bsp;&bsp;&bsp;另设置新媒体运用奖3个,每个奖励2000元。
&bsp;&bsp;&bsp;四、报送要求
&bsp;&bsp;&bsp;、凡推荐参评的作品,均须填写《xx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附后)。报纸刊登的文字、摄影作品,报用稿复印件和《推荐表》各份;电视台播出的作品,刻录光盘和填写《推荐表》各份;网络发表的文字作品,打印网站用稿复印件与《推荐表》各份。
&bsp;&bsp;&bsp;2、新闻从业人员和各单位通讯员稿件报送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形式均可,每类奖项个人限报2件作品。
&bsp;&bsp;&bsp;3、所有参评作品均以第一作者名义申报。获奖作品有多位作者的,获奖证书分别颁发,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奖金统一由第一作者领取。
&bsp;&bsp;&bsp;4、参评作品要求原创,转载、链接作品不在报送之列。所有参评作品文字材料的打印件及复印件均使用A4复印纸。
&bsp;&bsp;&bsp;5、新媒体运用奖由市委宣传部推荐评审,不单独进行申报。
&bsp;&bsp;&bsp;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参评作品相关材料必须于20x年x月xx日前报送至市委外宣办,逾期未报送的视为弃权。

20x年x月xx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0-04 20:4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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