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考试情况通报

关于业务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两篇业务考试情况通报范例,一篇是教税务人员业务考试以及业务素质考试文章,其余各类的业务考试通报没有固定格式,都是差不多的。以下这篇来自第一公文网网分享的业务考试情况通报范文。

业务考试情况通报一:
业务素质考试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工商局,区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行政机构:
&bsp;&bsp;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以严考促真学,自8月27日至29日,市局组织了全市系统业务素质考试,市局统一出题、统一阅卷、派员巡考,全市工商系统符合省局抽考条件的的人员五百多人参加了考试。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bsp;&bsp;一、考试情况
&bsp;&bsp;(一)考风考纪情况。整体考风考纪较好,各单位都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做到一人一座,拉开座位距离,闭卷考试,严格监考。在9个考场中,考风考纪好的考场有3个:市局考场(包括市局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开发区分局人员和各县市区局主要负责人)、天长市局考场、定远县局考场;考风考纪比较好的考场有4个:明光市局考场、来安县局考场、凤阳县局考场、南谯区分局考场。
&bsp;&bsp;(二)参考率情况。全市系统应参考人员542人,其中29人请假。来安县局、开发区分局参考率达00%,明光市局参考率为9683%,凤阳县局参考率为9667%,天长市局参考率为9483%,全椒县局参考率为9474%,定远县局参考率为9348%,琅琊区分局参考率为984%,南谯区分局参考率为90%,市局机关、直属行政机构参考率为8885%。
&bsp;&bsp;&bsp;二、考试成绩
&bsp;&bsp;(一)各单位平均成绩。
天长市工商局8633分、来安县工商局8574分、定远县工商局8289分、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机构8275分、明光市工商局7954分、开发区分局777分、凤阳县工商局7295分、全椒县工商局788分、南谯区分局6929分、琅琊区分局6527分。(各单位考试成绩通过邮箱另行发送)
&bsp;&bsp;(二)个人成绩。95分以上36人,其中天长市局2人、来安县局0人、定远县局7人、明光市局3人、全椒县局2人、市局机关及直属行政机构人、凤阳县局人;60分以下的53人,其中琅琊区分局4人、全椒县局4人、凤阳县局9人、南谯区分局7人、天长市局5人、明光市局2人、来安县局人、开发区分局人。
对平均成绩名列前三名的天长市局、来安县局、定远县局和个人成绩在95分以上的人员予以通报表扬。
&bsp;&bsp;三、几点要求
&bsp;&bsp;(一)要提高认识。省局、市局近年来狠抓业务素质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其目的就是要通过考试,促进学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单位要加强教育,转变观念,把学习教育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bsp;&bsp;(二)要严格实施。各单位要把业务素质考试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实行包保责任制,严格组织实施,以严考促进学风转变,实施严格的奖惩,采取倒逼机制,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责能力和水平。
&bsp;&bsp;(三)要重在平时。对工作中经常用到的知识,要常学常练,真正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要把压力变为动力,变&ldqu;要我学&rdqu;为&ldqu;我要学&rdqu;,切实提升自身素质。
&bsp;&bsp;(四)做好补考准备。市局将对缺考人员和考试成绩60分以下人员在近期组织补考,请做好迎考复习。
二〇一X年九月五日
&bsp;
业务考试情况通报二:
省地方税务局稽查人员业务考试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bsp;&bsp;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国税办发【20X】26号)和《关于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税办发【20X】2号)要求,全省各级地税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安排,圆满完成了这次考试工作任务,现将考试情况通报如下。
&bsp;&bsp;一、考试总体情况
&bsp;&bsp;全省地税系统报名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人员共计642人,经审查37人不符合考试资格,5人因病未能参加考试,实际参加考试的人员为600人。从考试成绩来看,全省平均分为368分,最高分45分,最低分57分。30分以上45人,占75%,0分至299分的394人,占6567%,90分至099分的30人,占267%,899分以下的3人,占57%。
&bsp;&bsp;分地区来看,平凉、天水、武威、酒泉、金昌、庆阳、兰州七个市的平均成绩在7分以上,嘉峪关、陇南、定西、张掖、白银5个市的平均成绩也在07分以上,分差不是很大。而临夏和甘南的成绩相对低一些,临夏平均成绩在90分以上,甘南稍差一些。从个人成绩来看,最高分在兰州市,最低分在甘南州,成绩相差很大,及格分(90分)以上的人员占参加考试人数的9483%,不及格的人数只有3人,占参加考试57%。
&bsp;&bsp;总体来看,全省稽查人员考试成绩好于预期,考试成绩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全省稽查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说明了全系统稽查队伍的业务素质是比较高的。通过这次考试,既检阅了稽查队伍,也检验了各级地税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达到了锻炼队伍,提高稽查业务素质的目的。
&bsp;&bsp;二、考试组织安排情况
&bsp;&bsp;按照总局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全省上下精心组织,及时安排,确保了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bsp;&bsp;(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局成立了由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发忠任组长、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邢军任副组长,培训中心、稽查局、人事处、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各市州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组织严密,有序开展。兰州市地税局在做好考试组织工作的同时,及时举办税收稽查业务人员培训班,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平凉等市地税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稽查业务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他市州地税局根据本地实际开展了多种多样的培训学习,做了认真的准备工作。全系统稽查干部认真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这次业务考试作为一次测试自己税收稽查业务综合知识的机会,寻找各类辅导材料和参考书籍,认真学习,深入探讨,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学业务中去。
&bsp;&bsp;(二)认真做好考务工作。按照总局的要求,省局下发了《关于参加全国税务系统稽查人员业务考试的通知》(甘地税发【20X】28号),对考试的意义、组织方式、参加应试人员、实施步骤和达到的效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要求全省地税系统50岁以下的稽查干部必须参加这次考试。根据我省的实际,报经总局同意,设立了兰州(中部)、张掖(西部)、平凉(东部)、天水(南部)四个考点,每个考点都委托学校进行考试,聘请有经验的老师监考,严格按总局的考试要求和程序进行。省局在每个考点都委派了4-6人担任巡考任务。将各市州局上报的稽查人员考试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将参考人员名单上报总局。省局和各考点还印制了&ldqu;考试人员守则&rdqu;、&ldqu;监考人员守则&rdqu;,在各考点进行张贴,明确考场纪律。在考试过程中,参考人员答题认真,遵守考试纪律,监考人员尽职尽责,未发生违纪现象。
&bsp;&bsp;(三)严密做好试卷的印制、分发和评阅卷工作。为了保证考试试卷的严密性,省局派专人到总局领取试题,专人到指定印刷厂印制试卷,确保了试卷在印制环节未出现任何问题。考试前一天,省局巡考人员在同一时间领取已经密封的各考点试卷,由巡考人员在考试前半小时将试卷移交监考人员。每一考点都有一名省局考试领导小组的成员担任巡视员,负责考试的巡视、试卷的领取、保管、封发及收回工作。考试结束后,省局将试卷委托兰州商学院财税学院统一阅卷,做到了公平、公正。在试卷的领取、印制、封发、阅卷及登分全过程都有监察部门的一名领导干部全程参与监督。
&bsp;&bsp;通过这次考试,全面检验了全省地税稽查队伍的综合知识和业务技能,使广大地税稽查干部更新了理念,学到了新知识,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差距,进一步激发了学业务的热情和积极性,对进一步强化稽查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推动税务干部积极参加学习培训,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bsp;&bsp;希望各级地税部门以这次稽查业务考试为契机,发扬成绩,寻找差距,认真贯彻落实省局&ldqu;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见成效&rdqu;的&ldqu;23&rdqu;的培训模式,积极开展以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为主要内容的&ldqu;三师&rdqu;培训,创新方式,抓好落实,进一步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使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〇一X年四月二十一日
&bsp;
相关推荐&t;&t;&t;&t;&t;&t;考试通报
&bsp;
相关推荐&t;&t;&t;&t;&t;&t;通报&bsp;专题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6-30 20:23:39
上一篇:下半年工作计划通知
下一篇:银行考试情况通报
网友评论《业务考试情况通报》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