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讲课稿

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出正人先正己的坚定决心、以实际行动向全党全社会昭示,纪委的权力是有监督的,纪检干部是有着严格纪律约束的。《规则》是纪检机关长期以来持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监督执纪工作理论或果、实践成果的制度化。《规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监督执纪中的关键环节和风险点,严格工作规程,加强监督制度设计,规范审批权和自由裁量权,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做到打铁自身硬。这充分体现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要求,通过把规矩立起来、纪律严起来,为纪委强化自我约束提供了制度保障。  2007年,中央纪委机关成立案件监督管理室。各级纪委先后成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明确专人负责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中央纪委陆续出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一系列规定,明确了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五项职能及监管要求。这次出台的《规则》,进一步明确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赋予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五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7-25 18: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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