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心得体会:让新担当、新作为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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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心得体会:让新担当、新作为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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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系统地提出了新时代下充分调动和激发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系列举措。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挑战呼唤新作为,《意见》的出台,对于激励广大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进一步凝聚形成创新创业的强大合力,具有重要意义。

古语云,“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选人用人能否做到能者上庸者下、直者进枉者退,事关民心向背,事关大局根基。为适应新时代干事创业的新形势,选干部必须把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标准鲜明地竖起来,把能做事、愿做事、会做事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让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既看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务实担当,又看大事要事难事中的积极表现,做到公平公正、历史全面地考察评价干部。特别是对于个性鲜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符合条件的要大胆使用,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根据具体情节该免职的免职、该调整的调整、该降职的降职,保持干部队伍纯洁性、战斗力和生命力。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翔”,我们不光要选出好干部,更要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给敢拼敢闯的干部充足的干事创业空间。《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区分了干部犯错的性质,明确了容错纠错的标准。干部犯错是出于公心、缺乏经验、探索发展的,该容错的大胆容错,该纠正的及时纠正,对他们的考核考察要客观评价、选拔任用要公正合理。干部犯错是出于私心、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坚决不容、从严处理,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同时,《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加大了对“狮子型”干部的保护力度,明确要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引导干部专心致志地为党和人民干实事、谋发展。

“独有英雄驱虎豹,更无豪杰怕熊罴”,干事创业需要培养一批艺高胆大、攻坚能力突出的干部队伍。一方面,注重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干部头脑,增强干部信心,增进干部自觉,鼓舞干部斗志,引导干部养成担当作为的行动自觉。另一方面,着力增强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围绕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结合本地的历史文脉、发展现状、中心工作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帮助干部补足能力短板、扫除认识盲区、增强创新意识、提升落实能力。不断优化干部成长路径,注重在一线和困苦地区培养锻炼,让干部在基层中吸收营养、厚植信仰,在实践中砥砺品行、增长才干。

九万里风鹏正举,扬帆起航正当时。历史从不等待一切犹豫者、观望者、懈怠者、软弱者,广大干部要抓住党和国家改革发展的机遇,把新担当、新作为谱写成新时代的“主旋律”,为党和人民披荆斩棘、建功立业,奋力谱写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壮丽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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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6-09 15: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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