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对干部“带病提拔”说“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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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学习体会:对干部“带病提拔”说“NO”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bsp;&bsp;&bsp;干部“带病提拔”,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但组织未能发现或查实,得以提拔任职的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被“带病提拔”的领导干部只是个别现象,但却时有发生,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却很大。
&bsp;&bsp;&bsp;对于时有曝出的“带病提拔”现象,人们会感到非常气愤亦或是无可奈何。气愤的是,这确实是应该遭到诟病的事情,问题官非但没有被处理,反而得到升迁提拔,着实很难让人信服。无奈的是,从中央到地方不乏干部提拔、从严治吏的制度和文件,但是执行起来却不尽如人意,然而作为个人来说却又无能为力。但无论是气愤还是无奈,“带病提拔”都会引发人们对选人用人制度、对吏治工作公平、公正和严谨性的怀疑,最终受损失的还是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bsp;&bsp;&bsp;很显然,对于问题官员是一定不能予以提拔的。针对这种情况,中央以最坚决的态度出台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正是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意见》中明确了落实工作责任、深化日常了解、注重分析研判、加强动议审查、强化任前把关、严格责任追究这六方面内容,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明确了内容。
&bsp;&bsp;&bsp;不能“带病提拔”的道理虽浅显易懂,但执行起来确实有一定难度,因为“带病提拔”的类型也是比较复杂多样的,比如有藏而不露型、究而未定型、明知故犯型等。这就要求各级组织在贯彻落实《意见》时,要做到以下三点:一要加强学习宣传,领会《意见》全文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熟记于心;二要落实责任,包括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人事部门的直接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三要细化措施,制定符合本单位、本地区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方案,做到务实管用。
&bsp;&bsp;&bsp;今年正直乡镇、区县换届之年,中央赶在换届之前出台此项《意见》,就要求务必在换届中进行贯彻落实。然而,也只有杜绝提拔“带病干部”,才能保证换届风清气正,保证选好配强班子,为地方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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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9-11 1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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