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汇报

&bsp;&bsp;我叫&ts;&ts;&ts;,是一名因&ts;&ts;&ts;罪被判缓刑而接受社区矫正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犯人。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我的谈话交流,使自己明确了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我深切的感到高墙内和高墙外服刑的区别,这是党和政府&ldqu;以人为本&rdqu;的重要体现。
&bsp;&bsp;在这段日子里,本人除了按时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教育学习之外,还利用其他空闲时间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注意收看电视中法制教育节目,运用法律知识和典型案例对照自己找差距,增强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认识,知道了学法懂法守法的重要性。
&bsp;&bsp;接受社区矫正已是第二个月了。本人在矫正机关司法所的教育帮助下,对因自身的法制观念淡薄所造成的犯罪行为,有了初步的思过悔过认识,对社会、受害者家属造成伤害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现在,我从思想上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认识到了由于平时很少注意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从而导致自己犯罪行为的发生。在缓刑矫正期间,我要积极配合司法所和矫正志愿者开展工作,主动加强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随时反思警示,避免重新犯罪。
  作为一个犯罪分子,只有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按时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随时汇报思想动态,积极矫治自己的不良恶习,修复自己与社会的关系,认罪悔罪,不断提高和增强法制观念和意识,实现由&ldqu;犯罪人&rdqu;到&ldqu;社会人&rdqu;的转变,早日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是根本的也是唯一的出路。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10-15 17: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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