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经验

江西省XXX市公安局以信访源头治理为核心,倾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有效化解了一批信访积案。  三推定促进公安信访规范化。XXX市公安局更新公安信访工作理念,实行三推定原则,即公安涉法涉诉信访一旦出现,首先推定上访人有理;其次推定公安机关有过;最后推定信访有解。日常工作中,实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每周二同步接访日制度,做到局领导首接首问、信访交办督办、警种归口承办。对不复杂、易处理的信访问题,在接访现场及时处置。对较为复杂、需要核查的信访问题,由信访部门发出《信访案件督办书》,责成相关警种及单位在限定时间内办结,处置情况得到上访群众认可后,方可按程序核销;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报请局领导批准后延长办理时间。对一些牵涉面广、情况特别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联动会诊方式,由信访和法制部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和警种共同参与、会商处理;如因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致使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甚至导致矛盾激化的,由局纪委、督察倒查追究办理部门负责人和民警的责任。对反复缠访、无法做通工作的,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以及信访人所在居(村)委会干部、邻居和信访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24 19: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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