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有助于国家尽快地富强起来、人民平稳富裕起来、现代化宏伟建设顺利实施起来。当前,我们既面临大好机遇,也遭遇严峻挑战,要想创建新型和谐社会、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司法行政机关的实际情况、实践证明,司法行政工作者只有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进农家,为基层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做好事,化解信访维稳突出问题,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整合信访资源,统筹兼顾,才能在深入基层实践中接触生活、触动思想、增强党性,才能进一步转变作风,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执法公信力,才能不断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健康发展,才能早日实现富民强乡、创造和谐的目标。


坚持“认识上必须特别清醒,准备上必须特别充分,措施上必须特别有力”要求,以营造和谐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目标,认真研判信访工作形势,以“事要解决,人不出去”为核心,着重从四方面入手,超前筹划,周密排查,强化稳控,落实责任,从源头预防、处理并解决信访问题,积极有效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钝化信访难题,着力消化老案存量,坚决控制和减少新增信访问题,确保“五个不发生”:不发生信访老户进京上访、不发生越级非访、不发生赴省市集体访、不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工作不当引起的负面炒作。


一、加大法律宣传,提前制定方案


(一)加大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群众的政策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教育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树立大局意识、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遇有问题时,要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自己的合理要求,不能采取过激行为,严防别有用心的人操纵利用。


(二)防患于未然,提前制定周密计划才能临危不乱、处变不惊。每月开展座谈会,围绕“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认真分析发生过的各种情况并探索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总结经验,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预案,从组织领导、责任分工、现场指挥、力量配备、处置措施等方面积极准备、改进,切实增强保障方案的针对牲、操作性和实战性。


二、落实领导责任,加强信访维稳接待


(一)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当前,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但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全、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要紧密结合实际,加强工作指导,搞好督促检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当前维稳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的忧患意识,集中精力进行拉网排查,做到重点事项排查不漏项、重点人头排查不漏人,确保不留死角,毫不松懈的抓好落实信访维稳工作。


(二)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自觉把信访稳定工作当作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具体协调。信访接待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要明确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四个清楚”: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上访缘由问清楚、把政策法规讲清楚、把受理案件办清楚。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发挥推动作用。建立上级组织随机抽查、“一把手”专项述职的督查机制,实行“一把手”约谈和问责制,适时组织群众评议“一把手”,把“一把手”履行抓好信访维稳职责情况和参加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继续推广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全力做到让上访群众“访到想访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该办的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解决矛盾。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和专人负责、逐案落实化解和加强稳控措施。对重点疑难信访问题,“一把手”要亲自挂帅,组织力量深入研究,集中攻关,综合施策,确保案结事了、息诉停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进京上访,减少到省市集访。


三、定期排查,建立和完善调处机制


(一)排查做到全方位。只有通过不断排查,才能不断发现问题,从而解决问题。既做到“眼观六路”,又达到“耳听八方”,做到全方位、多角度、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力求“面面俱到”。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应注意从重点环节扎实细致地抓好。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一定要认真对待,及时合理解决,绝不允许推诿扯皮,麻木不仁;对信访积案和重大疑难案件,要逐案分析症结,研究解决办法,促使案件尽快解决;对处理结束的问题,要做好跟踪回访,核查处理意见落实情况和群众是否满意,杜绝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


(二)畅通信息接收渠道。只有建立了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机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苗头性因素才能得到及时反馈,才能早拿预案、早做处理、减少疏漏。要注意掌握组织串联到市去省进京上访的信息,对影响本地区、本部门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信息,以及制造影响事件的信息,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对一些重大紧急信访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坚决防止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等情况。要加强信息研判,认真分析、核查,搞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予以处理。


(三)排查工作制度化。排查工作不是突击行动,所以应形成定期排查的工作制度,层层明确责任,做到常抓不懈,切实将不稳定的因素排细排足,早做处理,不留隐患。坚持每周一次大排查,每天一小排查制度,并将排查情况报分管领导,特别是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切实掌握信访隐患动态。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要逐一建立台帐,进行梳理分析,同时要把有上访苗头的重点人员逐一进行登记,做好人员监控,进一步明确包案责任,把化解稳控责任落实到人头,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为信访稳定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依法、及时有效地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一)任何信访问题的处理必须坚持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的原则。对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反映的合法问题,要尽快解决,一时难以解决要说明情况,做好思想工作;对坚持要求过高的要做好政策疏导工作;对依法解决的,要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上访者走法律诉求渠道,通过法律解决;对少数串联、组织、煽动群众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的要给予批评教育,违反法律、法规的要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切实把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降到最低。


(二)加强值班制度,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制定领导值班带班制度,按照值班安排表,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加强和规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确保突发公共事件信息上报准确、规范、及时,杜绝谎报、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严格执行逐级上访和逐级受理制度,做到有来信来访登记簿、工作会议记录簿、信访机构花名登记簿、上级来文卷、上报材料卷、按时上报各种报表、材料。如遇到相关紧急情况,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予以妥善处理,实行信访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总之,全面统一思想,加强完善措施,认真落实责任,明确坚持“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信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的原则,紧紧围绕信访维稳工作这一重大任务,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把信访工作置于当前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实践党的宗旨、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优良作风的重要载体,实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工作理念的客观要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进一步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编辑:华华)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9-22 21: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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