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代人民政协性质定位的思考(讲课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关于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传统的表述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从1949年6月新政协成立之日起,政协理论界就有一些争议,认为: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既不是西方的上院,也不是政党组织,(按全国政协常委、中央党校原副校长李君如的话讲是)有点不伦不类。其实,人民政协集中了中国各个政党、各个人民团体、各个民族、各个界别的许多精英。他们的不少提案和报告,不仅敢说真话,切中时弊,而且有真知灼见,对执政党和政府治国理政有很大帮助,这与西方的协商民主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从我们政协的实际形态与行为看,政协应该是个官办的社会组织,与中国的妇联、工会等在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功能不同而已。之所以说是官办,是因为它的运作资源全部来自官方支持,具有国家机构的外部特征(公务员、财政、行政级别),有时还行使一下官方的边缘职能(视察与调研);之所以说是社会组织,是因为它不具备公共权力机构的法律地位,也不具备国家机构的核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4 13:3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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