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18年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议上的发言

这次市政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二次集中学习,重点是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根据会议安排,我谈几点粗浅的学习体会,不妥之处敬请XX主席、各位副主席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人民政协讲法治,首先要依宪履职发挥作用  (一)全面系统学习、深刻理解把握宪法和宪法精神。宪法是立国之法宝、强国之重器,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治国理政的总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是中国共产党和全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建国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建国后曾先后制定过四部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五次修订。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在总体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对现行宪法作出适当修改完善,把党和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24 13: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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