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律师十九大精神演讲稿—制度的践行者

今年上半年有一部很火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它里面有一个片段,可能大部分人已经不记得了,但我却印象深刻。大风厂董事长蔡成功在被检察院立案以后,得知大风厂准备委托政府的法律援助律师时,他极力反对,说到:法律援助那是公益性的,那人家律师不拿钱,能给你卖力气吗?咱自己花钱请好律师,一定要把官司打赢。虽然它只是电视剧,但反映的是当下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不信任。  电视剧如此,现实生活中又是如何呢?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在司法实践中,我时常要面对来自各界的质疑和挑战。常常会有法官、检察官、甚至同为律师的朋友问我,你们法援的案件都很简单吧?应该走走程序就可以了吧?即使案件输了也没有关系吧,反正又不收当事人的钱?  面对这种种的质疑,我们首先必须明确,法律援助究竟是什么?我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伞,对于这些权益受到侵害或一时糊涂触犯刑律,而由于种种客观原因导致自己无法聘用律师的人来说,法律援助就是他们正确维权的唯一有效途径。它并不仅仅是一道程序,更是弱势群体的一道屏障,不可能因为不收当事人钱,而忽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记得今年我第一次独立承办法援案件,我的当事人是个未成年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2-10 20:5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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