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2018年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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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8年党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发言稿

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辅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方向,铸牢对党忠诚的政治灵魂,锻造纪律严明的过硬队伍,永远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就党建工作,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抓党建工作作为打造过硬队伍的首要环节,抓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切实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根基。一是严格规定。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健全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解决学习主题不够突出、活动时间不太规律、组织工作相对松散等不规范的问题;要把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起来,保证时间上不被挤占,落实上不走过场,切实做到党建、业务“两不误,两促进”;要积极探索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新方法,在保证规定动作、次数质量的基础上,结合基层所队特点,创新方式和载体。二是认真履职。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根植“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认真履行抓好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管理工作的责任;要对照党建工作任务和问题整改清单,完善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支部其他成员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将党建工作落实落细;支部书记要主动担当,带头履职尽责、带头遵规守纪。党员民警要认真学习在前,积极工作在前,发现问题在前。三是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考核机制,每月巡查、季度点评、年度考核,全面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开展;要坚持抓早抓小,常态化进行检查督察、逐部门开展督导巡察,对发现的问题即时给予警示提醒、诫勉谈话,努力把问题解决在细小状态、初始阶段;要严格执行《问责条例》,让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促进党委和支部两级班子成员抓好业务、带好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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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2-21 11:5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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