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村级干部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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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发﹝***﹞*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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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委员会**镇人民政府
关于村级干部人口计生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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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各办事处、镇属各部门:&bsp;&bsp;&bsp;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村级干部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当好人口计生工作的实干家,根据《**县人口计生相关指标考核补充规定》(*党发[202]4号)和《**县村级干部人口计生绩效考核办法》(*党发[20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bsp;&bsp;&bsp;一、考核对象
&bsp;&bsp;&bsp;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全镇所有村级常务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居)委会统计员、村(居)计生专干。
&bsp;&bsp;&bsp;二、考核内容
&bsp;&bsp;&bsp;政策外生育数、出生统计准确情况、全员人口登记准确情况、手术库存管理、其它人口计生相关工作等。
&bsp;&bsp;&bsp;三、考核方式
(一)实行分层分值量化考核,总分值为00分,对000人以下的村,00分为优秀,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000人以上2000人以下的村98分以上为优秀,88至98分为合格,88分以下为不合格。2000人以上的村96分以上为优秀,86至96分为合格,86分以下为不合格。
&bsp;&bsp;&bsp;(二)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每月按600元以上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合格等次的,每月按600元以上绩效工资发放,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不发放绩效工资,同时采取组织调整。对评定为优秀的常务干部,下一年度起在上年工资基础上增加50元工龄工资。
&bsp;&bsp;&bsp;&bsp;四、评分办法
&bsp;&bsp;&bsp;(一)政策外生育控制实行“一票否决”,凡出现政策外出生的考核总分以零分计算。
&bsp;&bsp;&bsp;(二)每出现一例漏报、错报、迟报分别扣5分、分、分。认定依据:以调查认定结果为评定依据。
&bsp;&bsp;&bsp;(三)每出现一户漏户扣2分、漏一人扣分,错一项扣O5分。
&bsp;&bsp;&bsp;(四)年度结束时,每出现一例历年在家手术库存的扣分,每出现一例常住人口新增库存扣5分。
(五)未上报“两非”案件线索,上级有关部门从其他渠道调查出该村“两非”案件的,每出现一例扣05分。
(六)按时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计生部门交办的工作,及时统计上报各种计生报表,每出现一次工作任务未完成或一次计生报表未统计上报的扣05分。
&bsp;&bsp;&bsp;(七)以上所指调查主要是镇自查或省、州、县的季度或年度检查。
&bsp;&bsp;&bsp;(八)每年对村的考评,由镇调查上报,县人口领导小组凭据报表及抽查审定。
&bsp;&bsp;&bsp;五、本办法根据县的考核标准的变化而调整,本办法从202年3月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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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2年3月24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1-26 10: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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