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八篇

篇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形势发展,体现时代要求。旨在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体现了中央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一体推进,在新时代从严治党、惩治腐败、刷新吏治的坚强决心,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必须充分体现其先锋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以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守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带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群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而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进程看,在全党上下较好地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就进行得顺利而成效卓著。相反,则会遭遇挫折甚至失败。而今,已全面执政69年的中国共产党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如果放松对自身的要求,就是严重脱离群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作最高的准绳来要求自己,从而把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从严治党的落脚点。 从严治党也是新时代新形势下,根除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不断摸索惩治腐败的方式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体的权力反腐、运动反腐和教育反腐,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体的制度反腐,再到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一个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同样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预防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倡廉的新思路,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反腐倡廉之路。 《条例》突出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的原则,强调&ldqu;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rdqu;,将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从约束主体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强调全员性、全覆盖。从约束的时间而言,《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于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而言,《条例》丰富并重构党的纪律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细化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进行全方位约束。《条例》特别规定惩治近些年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了现实针对性,对形形色色的违纪行为形成强大而严密的控制网。 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要有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要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守规矩,讲奉献,做到不越界线、不乱章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工作中去;要讲担当,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奋勇争先的闯劲,做到任务在肩、干就干好;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宽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篇二 208年8月26日,中央印发了最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从今年0月日起施行。十八大以后中共中央修订了90多部条例,其中只有2部条例是修订了2次的,《条例》是其中一部,足见党中央对这一条例的重视。 党史党建教研部李宇博博士为我们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李老师指出,新条例的修订具有重大的意义:一是将党的纪律建设在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新条例共42条。在党的六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涉及政治纪律的就有26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列出&ldqu;七个有之&rdqu;和&ldqu;新型违纪&rdqu;的负面清单。 李老师详细讲解了新条例修改的具体内容,在总则部分主要修改&ldqu;一二三四五&rdqu;:一个思想、二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在分则部分主要修改了&ldqu;六大纪律&rdqu;,包括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共新增条,修改65条。 李老师采用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全面与重点相结合、条款与案例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讲解既有高屋建瓴又很接地气,既详细又生动,既有内容纵向比对也有国内外参照,帮助我们深入地把握新条例修改的重大意义,全面地了解新条例修改的内容,深刻领会到中共中央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释放出来的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通过营造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 一是覆盖面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猎狐拍苍蝇,取得极大震慑效果。但是,不少普通党员产生错觉,觉得从严治党是针对领导干部。这次修订《条例》,对全党8900万党员提出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将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尚俭戒奢、崇廉拒腐,从严治党从抓&ldqu;关键少数&rdqu;转为全面覆盖,让每名党员厘清行为规范。 二是执纪更严格。原来《条例》中有多处规定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导致有些党员认为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此次修订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ldqu;加码&rdqu;,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把纪律挺在前面,纪严于法。 通过学习,我深深明白,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新《条例》,正确体会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铁的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首先要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打擦边球,不碰高压线,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特别是条例中新增的&ldqu;负面清单&rdqu;,更是给党员干部划出了行为红线,一定要牢牢铭记,在&ldqu;八小时&rdqu;内严格要求自己,在&ldqu;八小时外&rdqu;也不放松,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其次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要在党爱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牢固树立&ldqu;四个意识&rdqu;,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再次要从细节做起,抓细节、管小节、重名节,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确保政治上清醒、经济上清楚、工作上清廉、生活上清白,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言行举止,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篇三 208年8月8日,中央发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将从今年0月日起实施。《条例》中诸多新增或修订的纪律&ldqu;高压线&rdqu;,更明确、更清晰、更细化。通过新学习《条例》,对监督执纪工作又有了新认识: 一、学习新条例,要有高度正确的党性意识。重大原则问题不同中央保持一致,严重者开除党籍。新条例第四十四条明确,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条明确,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五十一条规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学习新条例,要强化敬畏意识。党员干部时刻要心存敬畏,因为人一旦没有敬畏之心,往往就会变得肆无忌惮、为所欲为。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生活中,面对规章制度、面对党纪国法,一定要心存敬畏。新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导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恶化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领导干部要模范遵守单位规章制度,自觉在上下班签到、请销假、值班等制度执行上做出表率,要严守工作纪律,杜绝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学习新条例,要强化廉洁意识,&ldqu;不敢腐&rdqu;&ldqu;不能腐&rdqu;&ldqu;不想腐&rdqu;。新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新条例还规定借用管理或服务对象车房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将被处分;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面对诱惑,我们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时刻警醒自己,要管住自己的口,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有的人可能觉得吃点喝点无关紧要,但任何事情都是从小到大,积少成多,由量变到质变,最后滑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所以,我们要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面对金钱、美色等诱惑,我们要算好事业账、经济账、亲情账、名誉账和自由账,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篇四 日前,第二师铁门关市司法局印发《司法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t;的通知》要求,每名干警都要认真研读新条例、学习新条例、领会新条例、遵守新条例,三十团司法所组织全体干警进行了学习,现就个人学习情况及心得体会总结如下: 0月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通过连日来的学习,修订后的《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新要求,措施更细、要求更严,力度有了很大提升。通过学习我认为新《条例》对党员干部进一步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不触碰纪律规矩红线有了进一步指向,尤其是对我这样的新干警来说,意义很大,通过学习,增进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纪律规矩都是有必要和迫切的。 一、提纲挈领,抓重点。通过对《条例》的逐条研读,强化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深刻领悟精神实质,认清严守条例的重要意义,打牢思想基础,做到学以致用。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公务员,基层司法所的一员,在工作和生活中,要增强服务群众观念,时刻以党的纪律为出发点,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变形,服务人民群众弯得下腰。 二、学以提能,强本领。通过学习新《条例》,要学会运用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ldqu;三个代表&rdqu;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自身头脑,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党性锤炼,树牢&ldqu;四个意识&rdqu;、坚定&ldqu;四个自信&rdqu;,践行&ldqu;两个维护&rdqu;,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公仆意识、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为人民谋利益、做好事、办实事,牢记党的宗旨,经得住诱惑,拒绝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切实做到时刻自省、自警。 三、防微杜渐,常查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员队伍必须严守的党内规矩,是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迫切需要,是巩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相连同呼吸、共命运关系的迫切需要,作为一名新入职的公务员,还没入党,但党的纪律规矩时刻在引领我,此次学习更是提高了自身防腐拒变的能力。教会我在小事面前要防微杜渐,常怀律己之心,&ldqu;一念收敛,则万善来同;一念放恣,则百邪乘衅&rdqu;,要求自己要常修为政之德,加强道德修养,不仅在大是大非前抵住诱惑,&ldqu;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rdqu;,时刻查摆自己的生活、工作、学习,保持警惕,筑牢思想之堤、行为之堤。 四、躬先表率,重实际。通过学习,在今后的生活、学习、工作中,我会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用自身的实际行动,积极践行&ldqu;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rdqu;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在思想上、行动上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党章党纪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时刻用党的纪律对照检查自己做人做事,给人们交一份满意答卷。 作为一名新干警,我在本领和能力上水平还不够高,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能力才能适应新工作、新要求,我会珍惜每次学习的机会,认真做到学、思、行,确保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当好人民公仆。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改。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要求,实现制度的与时俱进,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作为一名基层司法干警,为了能更好的贯彻党在新时期的精神,我认真学习了新修订《条例》,有如下体会: 一是加强重视、提高认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的法规。它的修订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它的修订实施,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深入学习、坚定理想。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贯彻执行新《条例》、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作为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司法干警,对于党的重要纪律规定必须加强学习,主动学习,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社会生活和作风纪律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开展工作时做到严谨、高效、细致,用耐心、细心、责任心干好司法行政的每一项工作。 三是牢记宗旨、严于律己。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一言一行。在学习上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在工作中&ldqu;小事讲风格,大事讲原则&rdqu;。 篇六 近日,全局上下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条例》是党的纪律建设制度化和理论化的最新成果,对每一名共产党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要求。 新的使命需要新的要求。自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不断净化自身,确保共产党员的纯洁性、先进性。以&qut;八项规定&qut;为新的起点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立规矩、树标杆的自我革命。随着&qut;打虎拍蝇&qut;一系列反腐重拳的出击,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为进一步巩固反腐败成果,取得反腐败斗争的完全胜利,党中央不断加强纪律制度建设,扎紧制度的笼子,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新《条例》在党中央已经取得的管党治党的经验总结基础上,针对新时期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员行为规范,体现了党纪建设与时俱进的历史发展观。 新《条例》为党员的行为划出了边界,是每一个党员的行为规范,也是一门党员必修课。 学好新《条例》,要做到心中有党,更加坚定政治立场。讲政治是一名党员的最本质要求,只有政治立场坚定的党员才能做到一名合格党员。通过反腐警示教育案例学习,我们可以发现,在受到党纪法律处理的党员干部中,政治立场不坚定是导致党员干部&qut;犯错&qut;的主要原因,一旦政治立场动摇,就会一步步迷失自我,最终碰触党纪国法的&qut;高压电&qut;。正因为政治纪律对于党员如此重要,在新《条例》中,分则政治纪律部分共26条,新增5条,修改2条,新增和修改条款数在六大纪律中居首。所以,我们要始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坚决拥护党中央,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履行党员的政治担当。 要做到心中有民,更实践行宗旨意识。新《条例》中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处罚力度也更大,体现了强化宗旨意识。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qut;反四风&qut;、群众路线教育实践,&qut;三严三实&qut;教育等活动,要求党员干部去掉架子、沉下身子、迈开步子,问需问计于群众,密切联系群众,解决了部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宗旨意识弱化的问题。但是一些党员干部在服务群众中依然存在难、懒、慢等现象,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党员宗旨意识不强,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民,用心服务人民,而是将自己置于人民对立面。针对这些现象,此次新《条例》作了明确规定。只要真正践行宗旨意识,心中有民,建立鱼水党群关系,就能杜绝这些问题。 要做到心中有畏,更牢树立规矩意识。作为党员,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党员属性,要有更加主动要求自己的行动自觉,更加高尚的道德品行,更加严格的遵规守纪,更加深刻认识到党纪在前,党纪严于国法。随着党的制度不断完善,党的规矩不断树立,党中央正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党员要始终清醒认识到,在我们活动范围的边界,有着不可碰触带电的&qut;高压线&qut;,有着不可逾越的&qut;雷池&qut;,有着不可超越的&qut;红线&qut;。新《条例》是我们看的见规矩,但每一个党员更要心中有畏,遵守内心的规矩。 篇七 205年0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几年来,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形势的发展,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208年8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修订完善;近段时间通过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真学习,感觉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了下来,对提高党的纪律建设更有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准则等法规的要求更具体化了,坚持问题导向,新增&ldqu;负面清单&rdqu;,划出&ldqu;行为底线&rdqu;,实现了制度的与时俱进。通过近期的学习、理解、再学习、再理解,感触很深,现将学习后的体会汇报如下: 一、充分认识制定和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为了党章的维护,党组织的纯洁,从严管党治党,教育党员遵纪守法,制定规章制度,从而制定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新形势的需要,与时俱进地进行修订完善,所以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和完善,一是维护了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二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和要求,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三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四是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五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二、全面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42条,新增条,修改65条,整合2条,条例中的&ldqu;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法纪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rdqu;,其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密,指导和操作性更强。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认真研读,全面理解,切实做到学懂、学透,确保学以致用,真心学通弄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平时要结合本职工作,把学到的知识用于指导实践,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推动工作的开展。通过不断学习理解,再学习,再理解,形成学习的自觉性,工作的主动性,遵章守纪的带头者。 三、认真遵章守纪,做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头雁 本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分管局直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要通过学条例,做严纪律、严规矩的带头者。通过学习,要使自己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认识有新的提高,头脑更清醒,思想得到净化,时刻牢记条例,严守纪律,遵守规矩,与时俱进的改进工作效率,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本职工作中去。一是外树形象,内强素质;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中做到未雨绸缪,积极主动工作,在关键时刻要站出来,担当起困难和任务,抓住主要矛盾,认真研究解决。三是严守党纪党规,绝不触碰高压线;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党纪党规,管好家人及身边工作人员,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带头去做;要求别人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做,筑牢纪律防线,绝不触及高压线,做遵纪守法的带头者。通过不断地学习,要打牢思想基础,筑牢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信阳水利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篇八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从0月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新增&ldqu;负面清单&rdqu;,划出&ldqu;行为底线&rdqu;。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要学深弄懂《条例》新增、修改、整合的主要内容,讲得清《条例》为什么改、改了什么,讲得好这门党员干部的&ldqu;必修课&rdqu;,在工作中不断强化自己的实践运用能力。现将近两个月来学习《条例》的体会汇报如下: 一、明确责任,充分认识《条例》对&ldqu;两个责任&rdqu;规定变化的意义 新修订的《条例》对&ldqu;两个责任&rdqu;规定的变化有四个方面:一是违纪类别的变化。《条例》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失职行为由工作纪律调整至政治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章的要求,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的要求,必将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二是违纪主体的变化。205年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该行为的违纪主体只能是&ldqu;党组织&rdqu;,具体责任承担者是&ldqu;直接责任者&rdqu;和&ldqu;领导责任者&rdqu;。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扩大了违纪主体,既包括党组织也包括个体。领导干部没有承担好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可以直接依据该条款追究党纪责任。这增强了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对领导干部落实好&ldqu;两个责任&rdqu;提出了更具体要求。三是违纪内容表述的变化。205年党纪处分条例表述为&ldqu;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rdqu;,当时强调纪委履行的监督责任是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没有再单独规定监督责任。此次条例修订,将其表述为&ldqu;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rdqu;。这严格遵循了党章关于&ldqu;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dqu;的规定,同时突出了纪委承担的监督责任的重要性,表述更加科学,更加便于执行。四是违纪后果的表述发生变化。新修订的条例规定&ldqu;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rdqu;,增加的&ldqu;党组织&rdqu;三字,更强调了该行为对党组织造成了损害和影响,更加突出了党内法规特色。这四个方面的变化,体现了《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化的重大意义。 二、学思践悟,全面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条,修改65条,整合2条,其中的&ldqu;一个思想、两个坚决维护、三个重点、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五处纪法衔接、六个从严、七个有之、八种典型违纪行为&rdqu;,其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当前纪检监察业务学习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学深学透,从个人自学、研讨交流等形式的&ldqu;走新&rdqu;学,到原原本本、逐条学习《条例》原文的&ldqu;走心&rdqu;学,深刻理解、融会贯通,熟练掌握,确保学以致用,真正学通弄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于指导实践、规范言行、推动工作,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要把学习《条例》与学习《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执纪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做《条例》的坚定执行者和忠诚捍卫者。 三、纪法衔接,不断提升对《条例》的践行能力 新修订《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新增五处纪法衔接内容,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当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ldqu;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rdqu;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条例》中新增&ldqu;五处纪法衔接&rdqu;规定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注重在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实践运用,让制度&ldqu;长牙&rdqu;、纪律&ldqu;带电&rdqu;。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纪法衔接,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对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先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切实与监察法做好有效衔接,真正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执行到位,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四、模范遵守,切实将《条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新时代,新征程,纪检监察干部&ldqu;打铁必须自身硬&rdqu;。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和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督干部的干部,如果自身不过硬,就没有资格去执纪执法。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下一步,我将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t;工作方案》要求,牢固树立&ldqu;四个意识&rdqu;,忠诚践行&ldqu;两个坚决维护&rdqu;,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带头学习贯彻、严格遵守执行好《条例》,用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ldqu;两把尺子&rdqu;,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ldqu;双重职责&rdqu;,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带头增强纪律意识,带头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上对标对表,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秉公执纪、敢于碰硬,面对各种歪风邪气敢于较真、敢于亮剑、坚决斗争。努力用实际行动贯彻落实、遵守执行好《条例》,切实将《条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18 11:25:27
上一篇:观看学习《榜样3》后心得体会8篇
下一篇:最新《形势与政策》学习心得六篇
网友评论《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八篇》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