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学习心得:为“三种人”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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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学习心得:为“三种人”上锁

近日,中组部修订印发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旨在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明确了“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为“三种人”上锁。
为“进门之人”的程序上锁。《守则》明确选拔任用干部条件、原则、标准、导向,刚性提出了“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要求。这些要求,有的是在条件上进行了限制,有的是在程序上提出了要求,有的是在“安检”上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则程序,为哪些人、怎么进提供了一个基本遵循。  &bsp;&bsp;
为“把门之人”的关键少数上锁。《守则》中明确提出“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守则》进一步加大了对“一把手”及关键少数的公开监督和程序管理,为个人或少数人划定了“不可为”的“红线”,避免有些用人单位的“一把手”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时候,搞任人唯亲、暗箱操作、临时动议、不讲程序等问题。
为“护门之人”的纪律上锁。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再好的制度,如果得不到落实,就会变成蒙灰的“典藏”,甚至是废弃的纸张。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就是要对漠视制度约束的人,亮出纪律之剑,让藐视亵渎制度之人尝到“冲动的惩罚”。《守则》原本就是从严治党这个大课题中的一把制度之剑,要让制度之剑活生生地高悬“城堡”之门,让每一个“进门”之人和“把门”之人都能够心生敬畏,谨小慎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贯彻落实《守则》的要求,按程序指令办事,用维护《守则》最坚决的态度,堵严堵实“带病提拔”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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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2-29 19: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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