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公开选拔中小学校长后备人选的实施意见

为选好配强各中小学校长,促进岳池教育科学发展,经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中小学校校长后备人选公开选拔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按照德才兼备和干部四化方针的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公开选拔组成中小学校长后备库,为选好配强校长做好基础性工作,促进岳池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二、公选岗位根据中小学校长岗位缺额情况(不含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管理的校长岗位),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中小学校校长后备人选名额。三、公选条件(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工作勤奋务实,遵纪守法,近5年来,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具有较强的学校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在岳池建制学校现任校长、书记、副校长或副书记共计二年以上;原教管中心人员,调入前曾任副校长或副书记及以上职务二年以上;高完中任中层正职二年以上;曾任原教管中心主任。(四)年龄不超过45周岁。四、公选程序(一)发布公告在全县学校校长会和《岳池教育网》上发布公选公告及相关信息。(二)组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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