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委机关党支部和党员考核评比办法

目 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党支部考核  第三章党员考核  第四章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评选  第五章结果运用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全面推进县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以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增强机关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全面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纪委监委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第三条 考核遵循下列原则:  (一)服务中心、建设队伍;  (二)从严治党、抓实支部;  (三)统筹考核、注重实绩;  (四)动态考核、公开公正;  (五)在线考核、务实高效。  第四条 党支部和党员党建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内容重点突出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三会一课和党员民主评议等基本组织制度落实,从理论学习、组织生活、联系群众和创先争优四个方面考核权重分别为30%、40%、20%、10%。  党建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09 16:3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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