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供销合作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区委宣传部:  2018年,区供销合作社党组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两次,对照《中共洞头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度温州区洞头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洞委办发〔2018〕59号)及中共洞头区委宣传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洞宣〔2018〕60号)要求,抓好落实。现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  一是区社建立并完善了党组会前一刻钟学习制度。党组会前,党组成员均要对近期区级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精神进行传达贯彻,并组织开展讨论,党组书记结合区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今年以来,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省、市、区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文件精神,区社党组并认真研究、分析全系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三是成立区社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组。由党组书记陈坤能任组长,机关支部书记邓伦斌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及相关责任科室人员组成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08 11: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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