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镇江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责任清单>的通知》(镇办发〔2018〕15号)要求,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现将我局一季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点工作任务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做到既挂帅又出征,一季度专题听取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专项检查情况汇报;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范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做到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进行全程履责纪实。年初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全年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了市地震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健全完善议事规则。深入实施强责工程,3月召开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专题研究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本部门推进强责工程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2018年落实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20 21: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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