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2018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

  在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人大工作相统一相融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机关良好政治生态,为服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现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春华同志在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常委会党组第一次会议、机关党员干部大会等场合多次强调,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人大无小事,事事连政治,要求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增强时代感使命感紧迫感,不断开创市人大党的建设新局面。5月市委决定设立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后,机关党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决定精神和机关党组主要职责,制定了15项制度规定,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2-19 12: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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