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文明委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最平安城市、打造最廉洁警队,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标兵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精神文明建设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创先争优,不断加强民警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文化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全局民警政治素质明显增强,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公安工作成效显著,为加速我县创业腾飞、建设六个城固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强化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把深入开展创建活动作为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载体来抓,确保创建活动规范有序。一是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年初,局党委专门召开了会议,专题研究讨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的有关事宜,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制订了创建计划,确定了创建目标和工作措施,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郭世汉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吕锋任副组长,全体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活动领导小组,局机关各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9-17 19:4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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