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家庭纯收入低于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困难居民实行差额救助的制度,是社会救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传统的救济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其根本目的是保障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城乡低保制度使贫困群体得到了十分及时且必要的救助,较好地保障了困难居民的基本生活,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整个国家的和谐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近两年,XX市不断提高救助标准,但是我区低保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却逐年下降,暴露出城乡低保制度具体实施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为此,我局进行两个多月的调研走访工作,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为解决我区低保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一、XX区低保工作的基本情况  1996年7月和2002年7月,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XX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XX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和《XX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区先后启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依法保障城乡困难居民基本生活。近年来,我区以应保尽保为目标,不断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逐步规范操作程序,加强动态管理,同时启动分类救助工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2-17 16:24:44
上一篇:关于政府在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责任定位的思考
下一篇:关于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网友评论《全区城乡低保工作的调研与思考》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