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因下属挪用公款获罪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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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因下属挪用公款获罪的警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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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户县法院以玩忽职守罪一审判处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耿军峰、副主任杜超户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两人因临聘人员张某多次挪用公款七百余万被判刑,此消息一出确实令人大跌眼镜,表面看起来两人获罪简直如同被“连坐”,但实际上他们是典型的玩忽职守。虽然此案法槌已经落下,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却不该停止,此案的法槌为谁敲响了警钟?

  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临聘人员张某多次挪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账户上的资金740余万元,毫无疑问是挪用公款的行为。他被金钱蒙蔽了双眼,背弃了应有的职业道德与个人品德,违反党纪国法,把本应资助学生的经费转移到个人账户用于赌博,其行为令人唾弃。但是,“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我们还该反思“鸡蛋”是否有缝?资金管理制度本杜绝了挪用公款的可能,但是耿军峰、杜超户两人没有按照制度分工、监督、对账,正是由于他们的工作疏忽才造成了巨额资产被挪用,他们二人就是“鸡蛋”的“缝”,两人获罪实属罪当其罚。

  领导干部在其位,谋其政是基本的工作职责,如果不按制度、程序办事,就可能会造成人为漏洞,被人钻空子而出现问题。一旦出现问题要接受法纪制裁的除了钻空子的人,还有制造空子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要以此案件为戒,警钟长鸣,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程序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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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8 09:5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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