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三个环节” 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

党委正确议事决策,是部队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军令畅通的重大政治问题。党委议事决策能力,既是一个单位党建成效的重要体现,也是检验部队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指标。支队级党委在消防部队党建序列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是一个区域部队统一领导的核心,在新形势下如何强化其议事决策能力,为圆满完成防灭火中心工作提供有力保证,是摆在部队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牢固树立三种意识是强化党委议事决策能力的基础  (一)树立法治意识,解决 议什么、怎么议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公安消防部队各级党委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首先就是要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议事决策。作为支队级党委要善于从琐碎事务中摆脱出来,严格控制党委议事范围,把该管的管起来,把不该管的放下去,将以下中心工作纳入支队级党委议事范围:一是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等重大问题;二是研究决定党委工作计划及部队中心工作、全面建设的重要落实措施;三是讨论研究部队各级党的组织建设、纪律检查工作等重大问题;四是研究干部的考核、选拔、培养、任免、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10-11 12: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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