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全市房屋租赁业税收分析报告

近年来,XX市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经济快速发展,外来人口不断增加,房屋租赁市场空前活跃,但因税源分散隐蔽、变动频繁、税收征管难度大,纳税意识薄弱等原因,房屋租赁业税收流失比较严重。营改增后,加强房屋租赁业税源的征管,是地税部门面临的现实问题。本文以九江市房屋租赁业税收征管现状为例,探讨营改增后房屋租赁税收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应对,力图以小税源撑起税收大征管,实现地方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一、九江市房屋租赁业税收政策概述及征管现状房屋出租行业涉及面广,收入隐蔽,税源零星分散,征收的税种多,但申报纳税率较低,相比九江市房屋租赁市场的总体形势和发展规模,地税局房屋租赁税收管理水平还相对滞后,房屋租赁业地方税收一直以来处于总量规模偏小的状态,与投入工作量也不成正比。(一)九江市房屋出租税收政策概述1、增值税及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可按11%税率缴纳增值税,也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5%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 5%计算应纳税额。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个人出租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05-09 1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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