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税收及融资运营情况调查与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一)微型企业现状。截止204年9月,全县共受理登记核发微型企业营业执照396户,其中:有限公司3户、合伙企业3户,个人独资企业370户。注册资本3960万元,拉动民间资本投资8043万元;带动就业人员2208人,户均吸纳就业人员56人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特色食品生产等行业有78户,占45%;其它行业28户,占55%。
  在已经注册的396户微型企业中,202年与203年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有320户,今年4月底前,全县组织对今年以前注册的320户微型企业开展了一次摸底调查工作。通过调查发现:由于生产技术、天气灾害、经营场地被征用、市场价格波动大等原因,目前已经有28户处于停业状态(多为种植和养殖业);有3户处于歇业生产状态(多为特色食品生产加工等季节性强的行业),其他微型企业都处于正常经营状态,203年申报产值共计959万元。
  (二)金融扶持政策贯彻情况。根据《关于对微型企业获得贷款情况进行统计的通知》(黔微企办通〔204〕7号),结合全县实际,对202年以来成立的微型企业获得的贷款进行了一次详细的统计。&bsp;&bsp;&bsp;&bsp;&bsp;截止今年4月份注册登记的320户微型企业,通过向微企办提出贷款申请的共有79户,通过银行、人社局担保中心等部门对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条件进行考察审核后,共有85户获得了889万元的创业小额低息贷款;以个人信用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的共有89户,共计获得了034万元的商业贷款。
  (三)产生税收及奖励情况。税收奖励工作只能对上年度的微型企业进行奖励,至今年4月份注册登记的320户微型企业中,202年有2户微型企业产生了税收共计26400元;203年共计有23户微型企业产生税收共计50800元。通过产生税收的微型企业申请,202年,全县共计奖励税收0户6400元;203年有6户微型企业提出了税收奖励申请2000元,目前正在进行审核中。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一)申请低息贷款条件受限制多,融资担保难度大
  根据《关于加强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的通知》(财经〔204〕84号),向担保中心提出创业小额贷款申请的微型企业,除了自身要具备规模经营,有发展前景等条件外,还不能在银行有贷款、微型企业负责人夫妻双方必须从未享受过贴息贷款等多项限制规定,且提出申请后必须有实物抵押或者要找担保人,这些条件都给微型企业申请低息贷款增加了困难度。
  (二)个人信用贷款利率高,未制定利息优惠政策
  虽然微型企业有89户通过个人信用向银行提出申请后获得了034万元的商业贷款,这些贷款用途其实都是企业使用。但是这些贷款全部是XX县农商行发放的贷款,虽然他们的贷款申请程序相对灵活,担保手续也相对简单,但是利率高,未制定任何利率优惠政策。
  (三)财政补助资金减少,融资困难难以得到解决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用好扶持政策推动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黔府办发(204)7号),省财政提取相应资金作为微型企业专门的&ldqu;贷款风险保证金&rdqu;,全县全年40户已经提取了49万元与贵州农商行开展此项业务,故今年申办的微型企业每户只能获得465万元的财政补助资金。到目前为止,虽然省、州农商行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专门针对微型企业推出了&ldqu;黔微贷&rdqu;项目,但微型企业到县农商行申请贷款程序和手续与以前一样,没有任何变化,利率也和以前一样,没有利率优惠,这样微型企业的财政补助既减少了,又没有获得贷款便利条件。
  (四)税收申报政策固化,奖励激励力度不大
  在税收申报方面,凡是企业(含微型企业)每个月都要到税务系统申报税收情况,而养殖和种植业又是零申报,微型企业负责人每月都要花几百元请会计到税务系统进行零申报,这对微型企业是最不必要的支出。按照目前的税务政策,微型企业税收奖励只奖励地方留存部分,即省、州、县留存部分,大概比例为所缴纳税收的25%,奖励力度不大,激励作用不明显。
  三、提出的建议
  (一)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上至中央、下至地方都提出要解决融资困难问题,但收效甚微,虽然,中央从宏观上已经给微型企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但各地方政府各部门在制定相应政策时应该加强调研,因地制宜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因为全国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地理环境、特色产业等方面都各有不同,在全省范围内各市、州情况也各有异,一味的&ldqu;依葫芦画瓢&rdqu;未必能给微型企业发展提供更便利的优惠条件,在部分地区可能会适得其反。
  (二)广开门路,加大督促落实力度。县农商行虽然对微型企业发放了034万元的商业贷款,但是只对微型企业发放了50万元的低息贷款,其余739万元都是由中国邮政银行XX县支行发放的。省财政提取的&ldqu;贷款风险保证金&rdqu;不应只局限于与一家银行合作,应广开门路,从而形成一种激励机制,真正做到对微型企业有利。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内部执行情况奖惩机制,督促下级部门抓好落实,切实为微型企业的发展提供便利。
  (三)优化程序,加大税收奖励力度。在税收申报方面,税务部门要灵活执行相关政策,建议零申报的企业不用每月到税务部门申报,减轻微型企业的负担;在税收奖励方面,建议从国家层面进行奖励,比例至少为企业所缴纳税收的50%以上,这样才能更好的激发创业热情,促进微型企业快速发展。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0-25 2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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