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市民办托老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提案号:  提案人:港澳台侨委员会  提案内容:  近年来,作为公办养老院的补充,我市民办托老机构迅速崛起,满足了部分老年群体的养老需求。但民办托老机构现状不容乐观。  据了解,民办托老机构普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发展规模小。大多数民办托老机构只有几十张床位,多位老人挤在一间屋子里的现象很常见。二是无证经营多。因为门槛高、手续繁、收费多等原因,民办托老机构大多无证经营。三是安全隐患大。少数民办托老机构不具备起码的医疗卫生、消防安全等设施,一旦入住老人突发疾病或火灾等安全事故,其后果不堪设想。  民办托老机构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有:  一是办证门槛高。民办托老机构需持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证》、《机构代码证》,而取得这些证照的前提还须办理《土地证》、《消防证》,在实际工作中要把这些证照办齐其难度较大。于是很多民办托老机构便打起了擦边球,有的选择在自家责任田或租用别人的承包地上盖房子建托老院,还有不少干脆将自家住宅改造成托老院或租用别人的私房做托老院。  二是人员招聘难。护理人员因工作时间长、工资低、责任重,加上苦脏累,所以年轻人、文化程度高的人根本不愿干,护理岗位人员资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1-13 19:23:48
上一篇:政协提案:高度重视自来水二次污染问题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下一篇:关于实施直饮水进校园工程的建议
网友评论《促进我市民办托老机构健康发展的建议》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