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文明施工监管工作通知

本文由第 一 公文 网 收集整理5 各区县建交委、房管(房地)局、市容局,各有关单位:
 &bsp;为认真实施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行动建筑立面整修、高层旧住房综合整治、多层旧住房综合改造(以下简称“建筑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建筑整治项目文明施工监管,强化治理施工过程中各类不规范行为,保障施工安全和整治质量,圆满完成本市迎世博建筑整治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bsp;一、责任分工
 &bsp;承担建筑整治任务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是保障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整治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遵守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法规和规定,健全和完善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在施工现场必须将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和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按标准要求落到实处,强化作业(务工)人员的岗前教育和技术交底,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整治质量。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
 &bsp;承担建筑整治任务的施工单位及其项目经理应当在建筑整治项目工程开工前5日内,向所在区房管局或建筑整治牵头部门报备,并同时将书面报表(内容同下述施工铭牌要求)报所在区安质监站(署)。
 &bsp;二、工作要求
 &bsp;(一)整修用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确保脚手架的安全和牢固;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20米的,必须使用钢管搭设;在人行或车行通道上搭设脚手架后仍保持通行的,通道上方必须做好严密的防护措施,确保市民和车辆通行安全;禁止采用钢管和毛竹混合搭设脚手架。脚手架搭设完毕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投入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加固保养。
 &bsp;对无法采用脚手架施工而采用吊篮、吊索进行外立面整修的项目,必须严格吊篮、吊索的安全检验,确保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bsp;(二)围网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在施工脚手架外立杆一侧立面应当采用绿色密目网设置连续、封闭的围网,并做到围网整齐、清洁。不得采用彩条布替代围网。
 &bsp;(三)施工现场必须在醒目的位置悬挂施工铭牌。铭牌外径尺寸一般为高2米,宽08米。铭牌内容包括:工地名称,施工范围,建设单位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开竣工日期,工地(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
 &bsp;(四)清除建筑垃圾、拆除施工脚手架时,工程负责人必须现场当值,督促施工人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杜绝高空抛物。
 &bsp;(五)施工单位必须自觉接受各级房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管和社会监督。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不得拒签监管部门出具的责令整改单。
 &bsp;(六)施工期间,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造成严重扰民或污染城市环境的,不得参加各类先进和荣誉奖项的评选。
 &bsp;三、监管职责
 &bsp;(一)各区县迎世博建筑整治牵头部门在组织落实任务时,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施工,并在合同中明确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相关工作要求;在建筑整治资金的总额中,必须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的相关费用单列,该费用按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和市建设交通委《**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规定》规定执行。
 &bsp;各区县迎世博建筑整治牵头部门应当在督促工作目标、计划任务进展情况的同时,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情况的检查;应当组织参建单位和邀请监管部门按照标准、程序进行过程监管和竣工验收,并做好竣工报备工作
 &bsp;(二)各区县房管部门应当将迎世博建筑整治工程纳入房屋修缮工程监管范围,对建筑整治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实施程序性行政监督;对违反规定或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应当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bsp;(三)各区县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整治工程立面整修项目纳入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建设工地巡查整治范围,加强对建筑整治工地的巡查。发现建筑整治工程工地存在违反文明施工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应当在现场直接向施工单位出具整改指令,同时抄送所在区县房管局和建筑整治牵头部门督促整改。
 &bsp;建筑整治工地纳入**市建设工程逢双月实数调查统计范围,建筑整治工地文明施工情况巡查整治纳入月统计范围。
 &bsp;四、工作问责
 &bsp;建筑整治工地文明施工实行属地管理,并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之中,实行首问责任制。*****城管热线和******房地热线,应当积极受理市民对该类工地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做好处理跟踪;各级监管部门应当及时核处和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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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0 1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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