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在建筑安全会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基础,严格管理,狠抓落实,推动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进一步好转,坚决防止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下面,我就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近年来,我县建筑质量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预防在先,防患于未然”的指导思想,以“质量安全”为核心,针对保障性住房、政府性安置房以及一些民生工程建设任务重的实际,落实措施,强化监管,在各镇、各部门和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企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建筑行业生产总体保持安全稳定态势,建设质量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较好。规模以上项目基本上严格执行报建管理制度,依法履行基本建设办事程序,坚持先报建办理施工许可再开工建设。二是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增强。各建设项目能坚持施工图纸审查制度,先审查再按图纸实施;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操作,建筑材料先复检再使用,违反强制性条文现象明显减少。三是工程实体质量控制稳定。今年以来,全县建筑工程领域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是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在县住建局等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城区各大型工程建设工地基本能按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规范管理、文明施工。

但是,随着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建设项目与日俱增,监管措施跟不上形势发展需要,工程质量安全状况不容乐观,仍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对质量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习惯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作风不扎实,没有抓住自身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关键问题。个别单位没有安全管理机构,对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麻木不仁。有的存在厌战心理和松懈情绪,安全工作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图形式。二是建设工程五大责任主体(即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责任落不实,尤其是县城、建制镇私宅和联户开发的商品住宅工程,大部分开发商既是建设单位,又是施工单位,甚至无设计图纸、无监理、无监督。试想一下,这样建成的楼房还有人敢住吗?这种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行为,一旦出现事故,责任能担当得起吗?三是质量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全县建设工程检查时发现的问题,仍然有一些问题至今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有些甚至连最基本的监控管理措施都没有,随时都有可能演变成为质量安全事故。尤其是一些私宅和私人联户开发项目,更是和监督管理部门打游击,我们的执法管理人员前脚走,他后脚就开工,如此反反复复、偷建抢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根本无法保证。四是质量安全监管存在盲区。近年来,城区开工项目多,质量监管部门没有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检查,个别项目只是例行程序、走过场,没有按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检查,导致隐患排查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这些问题的存在,给我县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埋下不稳定因素。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切实落实措施,加强建筑质量安全薄弱环节治理,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筑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力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各项工作任务

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事关人民群众利益、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经济发展。我们要以今年中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要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要通过完善机制抓质量、保安全。首先,要认真贯彻执行建筑业管理法规、条例,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面落实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即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执业资格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落实建设主体安全责任。其次,要结合质量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和施工质量控制流程,杜绝违章行为,规范施工操作。第三,要加强落实人员、职责、措施、经费,健全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质量安全长效管理,形成健全、科学、严密、无缝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要通过源头治理抓质量、保安全。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严把工程建设安全资质关,严格落实企业持证施工、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安全隐患台账,进一步明确人员,明确职责,明确标准,明确时限,提早介入,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

三要通过专项整治抓质量、保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围绕建筑工程领域、市政设施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深化专项整治,重拳“打非治违”,坚持“一周突击检查一次、一月随机抽查一次、一季度全面督查一次”,增加质量安全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就地整改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可靠。

四要通过全面达标抓质量、保安全。在抓安全生产上要“高站位、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加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严格实施企业安全认证和工地达标验收,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要通过动态监管抓质量、保安全。加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安全资质动态管理,强化施工工地现场动态管控,特别是对于安全管理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实施跟踪监管,不符合质量安全和规范施工要求,责令停工整改。

六要通过建好队伍抓质量、保安全。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强化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使每个执法人员安全业务精、行政执法严、责任意识强,努力打造一支“建筑企业认同、人民群众信赖、党委政府放心”的执法队伍。

七要通过教育培训抓质量、保安全。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三责”教育,结合业务管理、岗位需要、人员类别,扩大覆盖面,提高针对性,确保见实效,形成全员“重质量、抓安全,提质量、保安全”的浓厚安全文化氛围。

八要通过目标考核抓质量、保安全。要对照目标责任制要求,加强安全指标落实情况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企业市场准入清出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一票否决”、责任倒查。坚决不放过每一个问题和隐患,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人员严肃问责,让那些在质量安全上大而化之、消极懈怠、玩忽职守的人付出代价。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奋力开创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新局面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各镇、各部门必须要时刻绷紧心弦,做到时刻关注、动态研究,勤检查、勤整治,决不允许一起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在发生。

一要始终把质量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各镇、各部门要坚持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融入各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特别是针对学校、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重大工程以及市政设施建设的重要部位,要全程主动服务,加强日常监管,以超常规措施保障“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双落实。

二要始终把质量安全责任贯穿项目管理的全过程。认真落实“分责、知责、履责、问责、负责”的责任体系,以分责促知责、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促负责,实现监管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特别是住建、安监等部门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主体职责,坚决防止监督检查流于形式;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职责,严格标准、规范操作,严把每个程序、工序,每个环节、细节的质量安全,提升质量安全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努力实现全面安全、本质安全、持久安全。

三要始终把质量安全成效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尺。坚持把质量安全水平作为衡量工程建设、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砝码,把质量安全指标作为考核评价工作的基础指标、重要指标、前置指标、刚性指标。今后一段时期维护安全稳定工作是首要任务,特别是当前,一些重点工程正处于加快进度的敏感时期,安全生产责任很大、任务很重,我们要突出重点部位,全面排查隐患,抓住关键环节,细化标准要求,狠抓施工安全,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开展。

四要把加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作为工程质量安全的首要条件。加强五大责任主体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五大责任主体必须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法人,对工程建设负全面责任,从可研报告、图纸设计、规划审批、资金筹集、选择施工单位到施工许可,无论哪个环节都马虎不得,否则将直接影响到工程质量安全。因此建设单位必须牢固树立“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吸取县内外质量事故的教训,决不能为追求低造价而忽视工程质量安全,强迫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决不能为追求低投入而降低工程质量,强迫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决不能以各种借口拖欠工程款,迫使施工单位垫资垫料出现豆腐渣工程,而要切实对工程质量安全负责。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特别是项目法人,不论调到哪个单位,凡自己经手的工程都要负终身责任。因此,各建设项目法人必须警钟长鸣,决不能掉以轻心。勘察设计单位作为工程项目设计部门,对工程建设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勘察成果是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是确保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进行勘察或勘察出现重大失误,以后各环节所做的努力将全部报废。因此勘察工作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对工程建设负终身责任。设计就是要达到安全、合理、经济的效果,这一环节是工程建设质量的核心和关键,由于它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是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工作的基础,对工程质量同样负终身责任。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实物的直接操作者,管理水平、技术素质、质量安全意识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着重要责任。因此作为施工企业必须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观念。决不能恶意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影响职工情绪,影响工程质量安全,要按规定比例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开工前打入劳动监察部门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户,否则不予办理相关基建手续,对于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出现上访的,要追究施工企业责任。决不能偷工减料,粗制滥造,制造豆腐渣工程,给社会和用户带来直接危害,决不能使用不合格原材料,要靠信誉、靠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否则要承担不可推脱的经济甚至法律责任。监理单位作为中介机构,受业主委托,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必须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鲜明的原则性,决不能一味地接受业主的不合理要求而放弃工程质量安全,决不能与施工单位串通一气而降低质量安全标准,决不能不负责任而使监理形同虚设,必须按照监理规范和监理大纲的要求,合理配员,严格实行旁站监理,对隐蔽工程、关键部位、每道工序、进场材料把关到位,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建设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住建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报告。从现在起,所有在建工程只要符合监理规定的都必须实行监理。对安全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干部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对施工工地查处的问题要坚决进行停工整改,对事故责任单位实施约谈,对事故责任企业按规定暂扣相关证件,停止参加投标和承接新的工程,对屡次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不认真整改的、连续多次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和责任追究;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列入黑名单并公开曝光,清除出我县建筑市场。建筑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宏观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严格工程质量监管,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坚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同志们,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我们要站在对负责、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的高度,积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各项工作的落实,为全面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20 2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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