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工作会议讲话

市领导在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过去十年我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取得的成绩,表彰先进,并研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妇女儿童工作,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围绕“真抓实干,建设幸福侨乡”的核心任务,以《**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20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20年)》为主要抓手,推动妇女儿童工作迈上发展上新台阶。
刚才,佳林同志作了很好的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过去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实施妇女儿童发展新规划的主要任务,我完全同意。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和新会区妇儿工委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值得大家学习借鉴。安贵同志宣读了市妇儿工委的表彰决定,会议还分别为获得省、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学习先进、奋发进取,推动我市妇女儿童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特别是近十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作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幸福侨乡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全面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扎实做好改善妇女儿童民生状况的实事工程,大力营造尊重妇女、保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了跨越发展。其中比较突出的工作亮点有:一是**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200年)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主要目标任务基本实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分别达到9722%、92%,部分重点指标还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走在了全省的前列;二是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发展,孕产妇保健处于全省先进水平,妇女儿童的生存环境和和生活质量不断优化;三是妇女儿童教育全面发展,男女受教育差距逐步缩小,教育领域指标提前两年全面达标;四是妇女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范围扩大、程度加深、层次提高,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充当重要的角色,女干部配备情况位居全省前列;五是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受到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弱势群体关爱度显著提高,孤儿保障体系逐步健全。可以说,过去十年是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得到极大发展、妇女儿童受惠最多的十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妇女儿童工作者辛勤付出的结果,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妇女儿童工作是满意的。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和所有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问候!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妇女儿童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不足,主要有:妇女儿童发展城乡不平衡比较突出,统筹推进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妇女儿童协调发展的任务仍然繁重;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农村妇女参与基层事务管理还不充分,等等。对此,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在下一步工作中加以重视和解决。
在今年5月召开的广东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朱小丹省长指出,进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不断提升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水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和儿童健康成长,既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全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内容。加快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是建设幸福侨乡的内在要求,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正处于建设成为珠三角重要支撑点和增长极的关键时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确保实现省、市“两个规划”发展目标为中心,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互促共进。
二、落实规划,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20年)》和《**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20年)》,明确了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工作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是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各部门要准确把握这次会议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发展规划,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着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全面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
(一)着力促进妇女儿童规划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我市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将妇女儿童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以示范性工程和实事项目为抓手,切实造福广大妇女儿童,引领和带动“两个规划”加快落实。要健全统筹协调、目标管理、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激励约束、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对妇女儿童工作队伍加强教育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两个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着力推动妇女全面发展。妇女的问题是平等发展的问题。要认真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反对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为妇女充分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参与社会管理,参与公共服务创造更多的机会和条件。加强妇女健康保障,认真落实省、市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扩大妇女“两癌”免费检查覆盖范围,确保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患者得到救治。加强对妇女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妇女劳动力的技能培训,支持鼓励广大妇女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专业技能认定,不断提升妇女科学文化素质和就业技能水平。大力促进妇女就业,创造更多适合妇女的就业岗位,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帮助困难妇女群体就业。大力提升妇女政治参与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重视培养、选拔和使用优秀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参政议政和管理社会的能力;要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引导妇女在社区、农村事务管理中发挥好“半边天”作用,通过宣传发动、妇干培训和政策倾斜,增加村(居)委女性一把手比例,努力实现省、市妇女发展规划规定的村(居)委女性比例的目标。
(三)着力用心呵护儿童健康成长。儿童的问题是优先发展的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儿童优先的原则,切实使儿童成为社会一切福祉的最先享受者。认真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不断改善儿童卫生保障,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巩固城乡义务教育成果,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大家庭教育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在儿童服务、管理和教育中的作用,认真实施儿童友好社区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儿童之家的创建,弥补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不足。增强儿童安全意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校园治安、消防安全和校车交通安全等工作,预防和避免儿童各种意外伤害,特别是要落实好国务院今年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儿童建立起安全无忧的上学绿色通道。强化监督检查,净化文化市场和校园周边环境,为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着力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女儿童工作的根本任务。要认真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市妇女权益保障规定》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健全科学有效的妇女儿童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全面保障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中的合法权益。要落实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相关政策,纠正与法律法规相冲突的村规民约,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大力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侵害妇女儿童的犯罪发生。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做好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增强妇女儿童自身维权意识。
(五)着力保护弱势妇女儿童群体。留守、流动妇女儿童是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亲情缺失、人身安全易受侵犯,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和教育问题比较突出,这对我们的妇女儿童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关心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确保他们享有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解决留守妇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她们在家庭“顶梁柱”和农业生产主力作用得到保护和尊重。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办好寄宿制学校,建立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队伍,为留守儿童提供学习指导、心理辅导、亲情关怀、生活帮助和人身保护。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保障流动妇女儿童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覆盖流动妇女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着力解决流动妇女儿童平等享有就业培训、劳动保障、入学入托、卫生保健和计划免疫等权益的问题。
三、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形成关心支持妇女儿童发展的整体合力
妇女儿童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群策群力,共同为妇女儿童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既是政府必须承担的义务,也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领导,逐步完善“党委政府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妇女儿童工作机制,做到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要定期听取妇女儿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思想上重视、政策上倾斜、工作上支持。各级妇儿工委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做到组织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切实承担起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职能,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扎实推进落实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积极帮助解决妇女儿童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不断增强工作合力。
  (二)加大投入力度。各级政府要切实将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充足可靠的经费保障,坚持每年为妇女儿童办好几件实事并形成长效机制。要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所有妇女儿童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坚持面向基层、夯实基础,在资金分配、资源配置、项目建设等方面更多地向基层倾斜,重点扶持农村妇女儿童事业。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共同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三)强化协作配合。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协作,以点带面推进新规划的全面实施。各级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和枢纽型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领带动和服务作用,扎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各界都要关心、支持妇女儿童事业,积极参与、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同时,对事关全局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和任务,要层层落实责任,加强检查考核。
(四)营造良好环境。要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大力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的重大意义,宣传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任务和要求,宣传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广大妇女的重大贡献。要创新宣传形式,坚持现代媒体和传统形式相结合,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面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同志们,妇女儿童工作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是一项惠民事业、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我市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为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编辑:杰作)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3-10 12: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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