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话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州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会,这是州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大举措。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后面,海涛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深入推进“三转”,认真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突出“惩治腐败、作风建设、纪律执行”三大主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良好局面。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更加自觉。首先是州委以上率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州委先后9次召开州委常委会、工作会和调研会学习、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王海涛同志先后5次出席州纪委全会等相关会议,先后批转举报件34件,亲自协调督办州纪委查办大案要案。6月23日,还亲自到省纪委汇报了州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省纪委领导同志讲这是市州书记第一个到省纪委来汇报州委主动担当主体责任的做法得到了省纪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其次是州纪委监察局督促推动,层层传导落实“两个责任”的压力。上半年,州纪委监察局先后5次向州委常委会汇报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精神、新要求,争取州委重视和支持;由州纪委常委带队,到各县市开展明察暗访,对党委和纪委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指导和督促;组织召开了州直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落实监督责任座谈会,有效推动了“两个责任”的落实。同时,各级党委、纪委及时跟进,在全州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良好氛围。

二是惩治腐败更加有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加大了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继续保持了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6月,全州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65件(次),同比上升00%;初核违纪线索79件,同比上升362%;立案查处76件,同比上升4426%,其中:县处级干部6件,乡科级干部3件;实施“两规”措施7人;结案00件;处分0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乡科级干部9人。各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较大幅度上升。巴东、建始、宣恩、鹤峰4县办理了“两规”案件。州纪委查处了巴东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邓明甲受贿案,查处违纪资金00多万元;查处了州商务局外资科科长李泓及鹤峰县商务局正科级干部龚云阶利用职务之便骗取项目资金及财政补贴案,查处违纪资金360多万元。目前正在查处利川市政协主席郑凯案,这是多年来州纪委查处的第一位在职的县市“四大家”班子“一把手”。

三是作风建设更加深入。各地各单位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纠正“四风”,作风建设得以深化和拓展。-6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0多次,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9件,通报典型案例87起,处理233人,收缴违纪款物20多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6人,涉及县处级干部4人。制止劝退干部群众操办整酒事宜232起,查处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案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州纪委组织开展全州性大规模明察暗访3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0多个,公开通报典型案例7起,形成了有力震慑。建始、鹤峰、来凤抓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利川市对一名乡镇党委书记大操大办整酒敛财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我州查处的州供销社滥发津补贴案、利川市烟办公款旅游案和巴东县绿葱坡镇安监办主任大操大办收受服务对象礼金案被省纪委和中纪委作为“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四是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根据全省203—207年惩防体系建设规划,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实施办法。从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4个方面,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扎实开展第十五个宣教月活动。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主题,组织开展了“学党章,学党史”电视知识竞赛和领导干部家属“家庭助廉”等六项活动。全州共组织“廉内助”教育讲座60多次,组织2800多名党员干部及其部分家属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了警示教育。基层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州共排查相关线索0件,目前已调查息诉罢访878件,其中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直接调查处理325件,立案3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有效化解了一批基层信访积案。

五是“三转”工作更加积极主动。州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清理工作。州纪委监察局取消或不再参与各类议事协调机构32个,保留5个。8县市纪委监察局议事协调机构平均精简到3个。同时,州县两级纪委监察局对内设科室进行了优化调整,对中层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减少了机构重叠和职能交叉,进一步增强了一线工作力量。在转职能、转方式的同时,注重强化内部监督,打造过硬“铁军”。先后对州和8县市纪委监察局“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办公用房情况等开展了监督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多个,并对典型问题在系统内部进行了通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清理腾退办公有房8524平方米。-6月,州纪委监察局“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48%,8县市纪委监察局的“三公经费”同比下降都在25%以上。

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意识还不强,落实“主体责任”还停留在口头上,缺少实实在在的行动。二是少数地方和单位落实纪委书记分工不到位,继续让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管本职以外的业务工作,分散了工作精力。三是“四风”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身上仍然存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六条意见中走形式、搞变通、打折扣,一些违纪行为穿上了“隐身衣”,呈现出隐蔽化、多样化。四是少数纪检干部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主动担当,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我们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各级党委(党组)是本地区本部门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各级党委必须履行的政治责任。党委是抓大事的,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李鸿忠书记在省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上讲,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我们过去不可谓抓得不重,也不可谓抓得不严,但为什么效果不够理想?根本就在于党委主体责任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持高气压、强气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领导干部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当前抓反腐败过了头,影响了发展;一些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应有的认识,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纪委的事,应由纪委全面负责。坚定不移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关乎党的生死存亡。各级党委党组必须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下半年,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要重点抓好0个方面的工作:

、统一认识,主动担当。抓好《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鄂发[204]8号)的贯彻落实。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意见精神上来。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兑现的具体落实措施,全面推进“两个责任”的落实。

2、明确责任,健全体系。要建立“责任清单”,把各个责任主体承担的责任具体化、明晰化,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负什么责任,党委其他班子成员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列出“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书、开出时间表、描绘路线图,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不落空。

3、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今年下半年,重点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书记向上级纪委、下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向上级纪委述职述廉制度;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评议制度;廉政谈话、约谈和诫勉制度;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通报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和重大案件剖析通报制度等;建立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相配套的制度。督促相关部门抓好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4、落实责任、综合考评。落实党委班子带队检查考核制度。要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优秀的予以表彰,排名靠后的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工作约谈,对廉政测评满意率不高的进行廉政约谈。要切实加大对违反责任制行为的追究力度,对于工作不力,风气不正,问题频发的地方和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每个县市今年都要抓几个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件并公开通报。

5、赶趟对表,部署研究。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就抓好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近期开展一次专题研究,认真学习中央、省、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和重大决策,分析形势、总结工作、查找不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专题研究要形成会议纪要。

6、加强协调,强力惩腐。各级党委要召集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或纪检组)专题研究一次案件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梳理分析重要案件线索,安排部署案件查办工作,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为查处案件形成强力支撑。

7、强化教育、惩防并举。组织开展第二个“三纪四德”教育活动。各级党委书记要带头讲廉政党课,把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教育活动的重点内容。进一步强化“党纪严于国法”的意识,促成其注意党性锤炼和道德养成,自觉遵守党纪党规。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3-207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强化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完善体制机制,确保监管落到实处。

8、扯耳拉袖,防微杜渐。各级党委书记要与其他班子成员,下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科室负责人逐一开展一次谈心谈话,交流思想,明确要求,随时提醒既要履行职责,又要洁身自好、廉洁自律。

9、重视队伍,支持“三转”。各级党委(党组)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履行好纪律监督、作风监督、查办案件三项主业主责;支持查办案件工作,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队伍建设,建强纪委班子,提供工作保障;支持改革创新,减少非主业工作参与度,保证力量向执纪监督、查办案件倾斜。

0、落实排序,专司其职。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在领导班子中的排序意见》的要求,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排序的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没有落实到位的立即落实到位。州纪委将在9月组织开展一次抽查,一旦发现没有落实,或文件已经落实而实际仍在分管其他工作的,一律严肃处理并全州通报。

三、主动作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落实监督责任

根据党章和党内法规,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承担着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能。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对惩治和预防腐败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需要纪委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但目前一些地方和单位的纪委大包大揽、职能泛化、聚焦不足、能力不足、作风不正的现象依然存在,极大地影响了监督效果。纪律监察机关必须解决好主次不分、力量分散、越权越位等问题,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改进监督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才能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下半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要重点抓以下0项工作:

、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查办案件是反腐败、转作风最管用、最有效的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办案件作为第一位的职责、第一位的主业、第一位的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将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聚集办案,把办案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做到领导精力、人员力量、机构设置和后勤保障集中向办案倾斜,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五统一”,巩固协作区办案、消除乡镇“零办案”成果,确保年底交出一份好的“成绩单”。这里着重强调下州直单位纪检组办案的问题。每一个州直纪检组都要自觉落实“三转”要求,把办案工作作为主业来抓,实现查办案件“零突破”。能不能查办案件,查没有查办案件,这是下步纪检组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

2、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今年我州几次明察暗访的情况给我们敲了警钟,即便在现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每次明察暗访都发现了不少问题,特别是发现了一些具有隐蔽化的新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保持坚韧不拔的精神,坚持镜头不换、焦点不散、力度不松、压力不减,坚持长期抓、经常抓、持续抓、反复抓,把来之不易的形势保持好、巩固好。要围绕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节点,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执纪问责和公开通报力度,重点查处一批党员干部大操大办、“三公”消费“换马甲”、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作为等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特别是在治理庸官、懒官、混官,占位不为、为官不为问题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扎实措施认真加以治理。

3、切实加强纪律监督。深入开展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教育,切实维护党政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建立监管清单,细化监管责任,为纪委发挥“再监督”提供依据和抓手。政府及其部门建立的监管清单要报纪委审核备案。

4、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省纪委根据省委要求统一安排部署了“六项专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基层信访突出问题,“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机关作风问题,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干部多占住房和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问题,公务用车问题,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四个纠正”(纠正涉农乱收费、涉企违规收费、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乱收费),以及“四个严肃整治”(严肃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拖欠群众欠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工作。我州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查和征求意见发现的问题,增加了四个方面的专项整治内容(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和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兼职任职;带彩娱乐;参与违规建房和违法占地等“两违”行为;工作秩序涣散、纪律松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应由我们牵头负责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强力推进,抓好落实。对应由其他相关单位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进行督促,对其整治效果实施“再监督”,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的进行追责问责。

5、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根据省纪委统一安排部署,州、县两级纪委书记、副书记要围绕落实“两个责任”,逐一与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进行工作约谈,进一步明确要求,传导压力,促进责任落实。

6、努力强化党内监督。下半年重点配合、督促组织部门开展“裸官”调整清理工作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加强对干部选拔,防止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监督检查。对党员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开展抽查和复核,对个人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或弄虚作假、报告失实的,严肃处理。探索对同级党委班子成员实施监督的路径和办法。

7、努力推进改革。根据省纪委关于市、州、县内设机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和州纪委的相关要求,及时开展好纪委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进一步优化内设机构的设置,进一步加强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力量。

8、始终坚持创新。围绕转变监督方式,每个县市纪委选择2-3个课题、每个州直纪检组选择-2个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和实践探索,着力改进办案方式、监督方式、执纪方式、问责方式和组织协调方式,并最终形成课题调研报告报州纪委。

9、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从组织和制度上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在下半年还要组织对纪检监察机关“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公务用车情况、办公用房情况等开展一次明察暗访。

0、扎实组织专项活动。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政风行风评议、政风行风热线和媒体问政工作,州和8县市各自至少制作期媒体问政节目。

同志们,前不久著名历史小说作家二月河在接受中纪委网站访问时说:“我们党的反腐力度,读遍二十四史,没有像现在这么强的。”这句话在网上传播很广。但我们更要记住二月河先生紧接着的后一段话:“反过来说,当前腐败程度也是严重的”。腐败问题是大问题,是大病、重病、顽疾。要大病大治、重病重医,需用猛药祛顽疾。而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三转”正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和法宝,是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取得成效的决定性因素和总根子。我们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州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实现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战略,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提供坚强保证!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11-10 19: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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