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会议上的讲话

本 文由 第一公文网 收集整理8在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会议上的讲话
(2006年月3日)

同志们:

  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会议,是在继去年月3日召开的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动员会议,全面实施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战略后的又一次重要的会议。从去年的月3日到今天,时间只过去了短短的2个月,但是,磷矿资源的战略地位日趋明显、磷矿资源的保护工作日益得到重视、磷矿资源的开采、运销秩序根本好转!在此,我代表县国土资源局向支持我县磷矿资源合理利用的县直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和全县磷矿开采、加工企业表示真诚的感谢!根据会议安排,我先就当前磷矿开发秩序、磷矿全层开采、厂矿一体化等问题做个简单的发言。

  一、正确认识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的成绩,高度重视磷矿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磷矿资源是我县优势矿产资源,开发历史悠久,磷矿采掘业是我县工业的一大支柱产业。为合理利用磷矿资源,规范我县磷矿管理秩序,实现依法办矿、科学采矿、安全生产、保护环境,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去年以来,我县加大了磷矿监管力度,取得了一些成绩,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是矿产资源储量消耗过快。为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一些矿山采富弃贫、采易弃难、采厚弃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资源浪费严重。二是资源利用水平仍然不高。绝大多数矿山还停留在卖原矿上面,对加工磷矿石、利用低品位矿石等问题考虑很少,尽管一些矿山企业正在着手开展中低品位磷矿石的选矿工作,但是,大多数企业仍然在观望。三是矿山环境问题日趋恶化。采矿形成地质灾害险情时有发生,废石到处堆放,矿山生产环境和生活环境亟待改善。四是违法采矿时有发生。当前少数矿山存在越界采矿现象,个别矿山企业越过法定的矿区范围布置巷道,越界开采磷矿石,尤其在一些矿区范围相临的矿区,相互越界采矿保安矿柱,还形成了安全隐患,甚至发生了多起纠纷,引起人员冲突。去年在秦家村等村发生无证采矿多起,违法面很大,打击力度仍需加强。五是部分矿山欠缴矿产资源补偿费严重,侵害了国家收益。同时,磷化工企业在资源配置上还不够合理,原料短缺严重,已经对磷矿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定影响。同时,在磷矿石的运销秩序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无准运单运输,冲卡,严重超载等。

  二、认真抓好磷矿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工作。

  (一)采取果断措施,坚决遏制乱采滥挖行为

  要加大对无证采矿、越界采矿、以探代采以及非法转让采矿权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矿产资源法从重从快处罚。要结合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要求,切实加强对磷矿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力度。凡随意乱开井口、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和开采设计采矿的,就是典型的乱采滥挖行为,要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省厅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对矿山执行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的情况进行统一检查,对随意布置巷道和中段,严重超设计规模开采的,责令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报请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二)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工作,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和规定的费率计征补偿费和价款。本来去年我县磷矿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总体上说是比2004年明显提高,但是,仍然存在瞒报销售收入、拖欠补偿费等问题。今年,我局将对历年欠缴、少缴的,进行清理;对个别拒不缴纳补偿费的,要按照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报请登记管理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磷矿管理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推进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

  (一)加强矿产品准运管理,建立正常的磷矿石流通秩序

  按照省政府270号令规定,为遏制磷矿开采过量,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磷矿石运销监督管理秩序,一要坚决执行开采规模总量控制。所有磷矿企业,要按照下达的指标开采销售,不得超指标采矿。二要坚决执行矿产品准运单使用制度,对无证运销、重复使用准运单、私自印制、未按规定使用准运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三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有无湖北省统一印制的矿产品准运单、运销的矿石数量、到达地点和时间与准运单是否一致等。对非法运销的,扣减计划量;对严重违法的,停止其矿产品准运单的发放;对弄虚作假的,严肃查处。

  (二)加快实施全层开采进度,节约利用资源。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磷矿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关精神,我局在去年9月就下发了《关于磷矿开采企业实行全层开采的实施方案》,要求磷矿企业在今年3月3日前完成全层开采的开发利用方案的修改编制工作,在今年7月日起正式实施全层开采。在这强调四点:一是明确全层的概念:我们讲的下贫矿包括一层页岩一层磷矿石的条带状矿石,这与我们很多企业讲的下贫矿有本质区别。我们很多企业老板说的下贫矿仅仅为中富矿的底板下面的那层30公分左右的矿石,把这层矿石下面的那层米多厚的下贫矿根本就没有考虑进去。而我们所提倡和要求的开采的下贫矿是包括下面的这层米多厚的矿石的,希望矿山企业在今后的全层开采活动中,将可以开发和设计开发的矿石开采,否则就是没有按照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二是抓紧编制新的开发利用方案。经过几个月时间,我县绝大多数磷矿将修改的开发利用方案上报到我局,但是仍有少数几个矿山没有完成方案的修编工作。请尚没有完成此项工作的企业,迅速与有资质的单位联系,抓紧完成修编工作。三是按时实施全层开采。明年月日起,磷矿企业必须按照批准的全层开采方案实行全层开采,采出的矿石要分品级存放,减少贫化率。四是从严查处乱采滥挖行为。对不实行全层开采的企业,一律视为乱采滥挖,将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吊销采矿许可证。

  (三)尽快推进厂矿一体化,完成磷矿资源的整合工作。

  根据《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战略》和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所有磷矿开采企业必须完成与县内磷矿深加工企业的资源整合工作,形成厂矿一体化基本格局。为加速推进磷矿资源整合,促进县内企业厂矿一体化尽快落实到位,一要明确整合标准:(一)实行资源整合的县内磷矿开采企业和磷矿深加工企业均必须具有工商管理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双方交叉持股必须是法人股。(二)磷矿开采企业只能化工公司、复肥公司等县内磷矿深加工企业实行资源整合,厂矿对接。(三)磷矿开采企业与磷矿深加工企业必须进行实质性股份合作,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实行资源整合、厂矿一体化。

  、磷矿开采企业在规划区域内独资新建磷矿深加工企业;

  2、磷矿深加工企业必须购买、兼并至少一家矿山开采企业,或者吸纳开采企业40%以上的股份;

  3、磷矿开采企业拿出本企业40%以上的股份与磷矿深加工企业合作;

  4、磷矿深加工企业与磷矿开采企业交叉持股的,必须在相互持有股份价值相等的基础上,按自愿、公平的原则增加持股份额。

  二要抓紧开展企业申报。磷矿开采企业和磷矿深加工企业要按照磷矿资源整合标准,完成资源整合申报工作。根据各自整合工作的实际情况,向县磷矿办提交《厂矿对接协议书》、工商营业执照、资源整合方案等相关材料。

  三要积极准备落实。磷矿开采企业和磷矿深加工企业,依据磷矿资源整合认定标准认真准备,查缺补漏,把资源整合、厂矿对接工作各项计划方案落实到位

  四要加强组织检查。今年上半年,我局将参加由县磷矿资源办公室牵头的组成远安县磷矿资源整合检查小组,对所有磷矿开采企业和磷矿深加工企业资源整合情况进行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凡逾期没有完成资源整合的磷矿开采企业,将停止磷矿石销售计划的发放,重新核发相关证照,达不到省、市规定的一律关闭。

  同志们,加强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是全面建设我县工业经济强县的现实需要和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县国土资源部门将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履行磷矿资源管理的职责,进一步加强矿业秩序的整顿,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磷矿加工产业做大做强,使磷矿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为磷矿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本 文由 第一公文网 收集整理8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0 18:16:31
上一篇:国土资源局创先争优活动发言稿
下一篇:在2012年度质量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网友评论《在全县磷矿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会议上的讲话》
评论功能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