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算师眼中的定期寿险

聂方义

听我谈起或推荐定期寿险时,几乎所有关注保险的朋友都曾不解地问:“什么是定期寿险?”这样的行业认知现状让我颇为忧虑。

其实,这个世界上只有两类人寿保险产品:第一类是定期寿险;第二类是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包括终身寿、两全险和具有各种储蓄或投资功能的分红、万能、投资连结型寿险产品。因为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都必须基于或含有某种形式的定期寿险,所以,如果不懂定期寿险,很难真正搞懂具有现金价值的人寿保险。关于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顾名思义,是在一定期限内(如年、0年、20年、30年,直至65岁退休等)提供死亡风险保障的保险产品。如果被保险人在期限内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人寿保险赔偿金给指定的受益人,退保或保障期届满,定期寿险一般没有或只有极少的现金价值。而在身故的赔偿责任之外,也常常可附加或“捆绑”全残的赔偿责任。

简单而言,定期寿险就是在被保险人不幸早亡或全残的情况下,由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给被保险人的家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定期寿险的主要作用是为家庭提供人生巨灾风险(家庭顶梁柱英年早逝或全残)的财务保障。

投保定期寿险的被保险人,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幸去世或全残,家里人能拿到一大笔保险金,这无疑是雪中送炭,不幸中的万幸;如果没有出险,则更是大幸。购买定期寿险的人在利己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利他,这就是人寿保险互助共济的本质和根源。

哪些情况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不赔

一般而言,早亡或全残的人身巨灾大都由疾病或意外事故导致,但由以下情况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情形,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也就是说,国内的定期寿险一般不保以下这些情况所致的身故或全残。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以政府宣告或认定为准的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定期壽险的特点

同等保额的情况下,定期寿险相对于其他寿险而言,保费最低,负担最小,但没有保费返还或储蓄投资功能。

不用或不会买定期寿险的人群

定期寿险并不适合所有人,笔者认为以下6类人群不用买或者不会买定期寿险。

第一,超高净值人群。对超高净值人士而言,即便不幸离世或残疾,也不会导致家庭财务巨灾,因此,定期寿险不买也罢。

第二,太过自信的人。青春年少的人往往对自己的健康充满自信,过于低估了早亡的风险,认为那都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不幸事。

第三,不懂保险的人。如果连最最简单和基本的定期寿险都不懂,根本不可能搞懂其他更为复杂的寿险产品。

第四,没钱买保险的人。在保费十分昂贵的市场,日常开销之余没钱买保险是影响保险购买决策的主要因素。

第五,那些心疼所交保费“打水漂”的人。这类人即使买保险,也希望在未出险的情况下把“自己的钱”拿回来。

第六,孤家寡人或没有财务负担的人。如果没有家人指望抚养或供养,即便不幸遭遇人生大限,也了无牵挂。适合定期寿险的投保人群

第一,初入职场的毕业生。年轻人早亡的概率小,因此保费便宜,加上初入职场工资低,买保障杠杆高的定期寿险非常合适。此外,中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的速度增长,正在成为一个日益庞大的群体,独生子女给自己的父母一份爱的保障尤为必要。

第二,刚组建家庭的年轻人。道理很简单,目的是规避家庭财务巨灾风险,尤其是有孩子的家庭,更应该在财务上为家人保驾护航。

第三,中年人。即使工资比较高,但只要还没实现财务自由,身负家庭财务责任就一定要考虑购买定期寿险,而且是高额度的定期寿险,以确保家庭的生活质量、生活目标能够禁得起风险的挑战。

第四,创业者。近年来,多起知名创业者不幸英年早逝,让社会清楚地看到了早亡风险,尤其对于“拼命三郎”的男性创业者而言,如果结婚,无论有没有孩子,都要先购买一份高保额定期寿险,然后再去为梦想打拼。

同时,投保人自杀以获取保险金赔偿给其指定受益人的情况需要我们警惕,有的市场规定“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年内自杀不赔”,这主要基于普通人难以长期保持自杀的念头。

坦白而言,绝大多数人都应该考虑购买定期寿险,但定价公允、让人负担得起的定期寿险产品在国内市场几乎凤毛麟角。在此呼吁保险业更多的精算师同行将中国的定期寿险产品大幅度“削价”,希望不久的将来,我们都能买到价格公允的定期寿险产品。

文章来源于:大众理财顾问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4-26 13: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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