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解读2018年F3A最新规则与动作

本文主要根据国际航空联合会(FAI)发布的、206年生效的《FAI体育竞赛规则第四部分F3卷遥控特技模型》文件,对F3A项目所用模型、参赛选手、评分标准等内容进行翻译整理,并详细介绍了最新公布的F3A世锦赛高级动作A-8、预赛动作P-9和半决赛/决赛动作F-9。全文由现F3A亚锦赛国家队主教练张世光整理,并经F3A世锦赛国家队主教练王保庆及数位资深国际级裁判员审定。

FAI航空模型委员会(CIAM)每两年会针对F3A项目更新一次竞赛动作,每次更新的动作难度都较之前有大幅度提高。考虑到电动模型越来越普及,动力系统经逐年改进,已使模型的动力越发强劲,因此这次更新的动作中,大幅增加了各种滚转组合动作,对模型的飞行空域、动作展示面的大小、操纵手法的细腻程度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06年,《航空模型》曾刊登过介绍A-6、P-7和F-7动作的系列文章,其中对模型与遥控器、助手、比赛飞行已有过详细介绍。此次FAI公布的新文件中,这些内容并未做大的改动,因此不再赘述,如需了解可参阅206年《航空模型》第2期相关文章。本文将主要篇幅集中在对3组新动作的说明上,供广大模型教练、选手和爱好者参考。另外,虽然206年的文章对裁判判罚工作也有详细解读,但部分表述有所调整甚至有顯著区别,对选手正确理解动作、合理判断得分点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特将最新修订版的这部分内容再次刊登出来,希望大家仔细阅读。

一、整套动作简介

F3A项目最新规则中发布的3组动作包括:用于207-208年的高级动作A-8、用于208-209年的预赛动作P-9和半决赛/决赛动作F-9,其中后两组动作将于208年5月在菲律宾举办的F3A亚锦赛上正式启用。

特技动作必须按规定的动作顺序完成。

模型必须在无辅助条件下完成起飞和着陆——不能手动干预。若飞行过程中模型任何部分出现解体或脱落,则打分结束,裁判将通知选手立刻着陆,并由裁判员确定解体的时间后上报起飞线裁判。

第一个动作或着陆的方向可与起飞方向不同。起飞后,在开始规定内容动作前,最多只允许模型进行2个转弯动作。

动作完成区域位于选手正前方,距其50的垂直平面内。区域左右边界由以垂直于安全线的直线为角平分线、左右各60°的两个垂直于地面的虚拟平面之间。动作区域上限为与地面夹角为60°的平面与规定的垂直平面的交线。选手比赛时站在地面标志线交点处。动作区域应使用白色(或地面颜色的反色)标志杆标记,标志杆直径约00、高度约4,设置在中心线及与中心线夹角为60°的左右边界线上,距选手50。旗帜、飘带或标识符同样应使用地面颜色的反色并固定在标志杆上以便观测。相交于参赛选手站立位置的白色(或反色)标志线应向外延伸至少50。标志线的作用同样为标记飞行区域中心和左右边界。不得对超出飞行区域的犯规行为使用声、光等指示。

选手操纵模型完成的各个动作要使裁判员能清晰观察。若某位裁判员受非参赛选手原因未能观察到整个动作的完成情况,则应给出“未观察到”(NO)标记。在此情况下,该选手该动作分数由其他给出分数的裁判的平均分计算,近似到最近的整数。如果不能获得平均成绩,选手有权要求重飞。如果受参赛选手影响导致裁判员不能完整观察到模型动作,则可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酌情扣分。

中心动作应主要在飞行区域的中心区域完成。航线端点的转弯动作不能超过飞行区域的左右边界。垂直高度不能超越高度上限。同时,特技动作应在位于安全线前50的直线上完成。任何违反此规则的动作都应扣分,但规定的3D花式动作、失速条件下的动作以及水平筋斗等除外。

二、裁判判罚

主要包括裁判人数、裁判分组、打分原则、成绩计算与运动员排名等内容。

裁判工作概况

每位裁判应独立客观地对各参赛选手的每个动作进行评判和打分。每个完成的动作,其得分在0-0分之间。在成绩统计过程中,各动作得分要先与相应动作的难度系数(K系数)相乘,相加后再用千分制进行换算。所有未能完成的动作或未按照规定顺序完成的动作均记0分。除非选手的整个动作出现明显错误,否则裁判不会都打0分。另外,起飞与着陆过程不进行评判和打分。

裁判位于参赛选手身后7-0处、左右60°边界线反向延长线之间的位置。所有裁判座位应平齐,相邻两名裁判之间间隔2。

在选手完成动作的最后阶段,每位裁判必须独立判断模型在飞行过程中噪声是否过大。若多数裁判认为模型在飞行过程中噪声超标,则依据裁判数量以0分为基准进行扣分。如果在模型飞行过程中发现噪声明显增大,且确认为设备故障或选手操纵所致,裁判可要求重新进行噪声测试;如果发现是相关设备在飞行中出现故障(如排气管或消声系统机械故障)导致噪声增大,裁判可要求选手操纵模型降落,并立即停止打分。若裁判认为模型不能进行安全飞行,可将意见传达至安全线裁判,该裁判有权要求选手操纵模型降落。

每位裁判的打分结果在该轮比赛结束后公布,领队可查看每位裁判的打分表并对成绩表进行校验(以避免数据采集错误)。成绩公告板必须设置在安全线外醒目的位置,以方便所有参赛选手查看。

2评分标准

()总体标准

模型的飞行轨迹为其重心(CG)随飞行动作描绘出的曲线,模型的姿态则是其机身轴线与轨迹的相对位置关系。如果规则没有额外说明,则裁判评分时主要参考模型的飞行轨迹。每个动作的最高分为0分,动作出现偏差后裁判以整数分进行扣分。只有动作未出现多次、严重的实质性偏差时,才可打高分。

裁判对参赛选手表现的打分原则,主要依据其是否能完美地按照相应动作要求的轨迹完成动作。具体原则包括:

·特技动作几何形状精确度(50%权重);

·动作优美与流畅程度(25%权重);

·特技动作在规定空域中的位置(25%权重);

·动作总体尺寸(幅度)大小(25%权重);

·动作超出规定空域的比例(与以上内容配合使用)。

参考打分原则,裁判对各特技动作主要依据以下因素扣分:

·失誤的类型;

·失误的严重程度;

·出现失误的次数。

此外,裁判打分还应遵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进行扣分。这一基本原则大致可解释为:某一动作每偏差5°,至少应扣分。而且,通常直线飞行比航向或横向运动的打分标准更为严格。

(2)基本动作评分标准

所有特技动作的开头和结尾都为可明确识别的直线段飞行。当特技动作之间不能观察到水平直线飞行时,对刚完成的特技动作和即将开始的特技动作分别扣分。特技动作之间的水平直线飞行不作为动作的进入或改出线,虽然必须清晰可见,但不对其品质进行评判和打分。模型垂直爬升/俯冲的直线段由模型的性能所决定,不作为扣分依据。每个特技动作中的所有直线飞行的起点和终点决定其长度,通常直线飞行的前后会有筋斗等动作。直线长短仅在动作包含多个直线段,并且直线段具有给定关系的情况下才计入打分范围,如方筋斗等。如果两个同样的动作完成的长度不同,则根据差别程度至少扣分。

筋斗的半径必须为固定值,且必须在规定用于完成特技动作的垂直平面空域内完成。进入筋斗动作前和筋斗动作结束后都要有水平直线飞行。对于一些部分筋斗动作而言,根据动作要求可能会出现其他方向的直线段飞行。同一个特技动作中的筋斗和部分筋斗动作半径应一致,否则要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扣-3分。特技动作中第个筋斗或部分筋斗动作的半径决定了后续筋斗或部分筋斗动作的半径。每个筋斗或部分筋斗动作都应完全符合圆形轨迹,任何可见的偏差都将被扣分。对于3、4、6或8边形筋斗,其主要打分标准是各边是否等长、各内角是否等角,以及所有部分筋斗动作半径是否相等。

一周滚和位滚动作可作为独立特技动作或特技动作的组成部分使用。以下标准适用于所有滚转动作:

·必须在一个固定航线上完成;

·滚转速率必须均匀。如果滚转速率不同,裁判会给-2分甚至更多的扣分。滚转改出问题必须根据“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进行扣分;

·动作的开始和结束必须干脆利落,且能清晰辨识。如果不能明确滚转的起止点,则每出现一次扣分;

·在含有多个滚转的特技动作中,所有滚转动作的滚转速率必须一致。在含有多个位滚的特技动作中,滚转速率也必须一致。多个相临滚转动作之间的直线段必须短且等长。在两个连续反向滚转或位滚动作之间,不得有直线段飞行。在有连续滚和位滚动作的特技动作中,连续滚和位滚的滚转速率不要求必须一致。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动作中相邻的滚转和位滚动作是反方向的。若滚转方向出现错误,则该动作整体记0分。

如果在滚转组合的动作描述中,没有指定滚转方向,那么所有滚转必须以相同的方向进行。

桶滚是滚转动作和一个绕虚拟圆柱体飞行的航线的组合动作。桶滚与滚转动作打分标准类似,主要是:轨迹是否保持恒定、滚转速率是否一致、滚转起止点是否清晰以及滚转方向是否正确等。

快滚是模型在持续大迎角失速姿态下自发的快速滚转。快滚打分标准与滚转类似,包括轨迹是否保持恒定、起止点是否清晰、滚转方向是否正确等。快滚开始时,机身姿态必须能使人清晰看到失速减速状态,且明显区别于正常飞行轨迹。如未出现明显的失速减速,且模型出现桶滚动作,则整个动作要被大幅扣分(至少5分)。类似的,伪装成快滚的轴向滚转(副翼滚)必须大幅扣分(至少5分)。快滚可以以正或反姿态完成,由参赛选手决定。如果模型在快滚过程中返回到非失速状态,则依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

水平圆环动作位于一个水平平面内,且多数出现在位于飞行区域中心的特技动作中。该动作可在较高或较低的空域内完成,主要打分依据是:轨迹是否为圆形、高度是否固定,以及恒定滚转率和同步滚转的连续性等。整个特技动作过程中,应保持圆形轨迹并确保其处于同一高度上,且高度不可过低,否则裁判难以确认圆环的圆度。对完成区域50距离的要求此时可不予考虑,但若圆形航线的最远端超过350,则要被扣分。轨迹形状如果不完整,要依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参赛选手可根据动作开始时模型距离自己的远近决定圆环向内或向外完成。其他水平特技动作可参照此标准评判。

这些动作是直线、筋斗、滚转、快滚、水平圆环等动作的组合,可根据以上对每类动作的裁判要求综合考虑打分。无论何时,若滚转动作与直线飞行组合,则滚转前后的直线飞行必须等长,否则根据差别程度扣-2分。如果滚转后完全没有直线飞行,则要被扣掉3分。

也有例外情况:对于所有的殷麦曼转弯和半“S”动作,滚转和筋斗动作须紧密衔接,即滚转在直线开始时即开始,滚转结束后直线飞行也到达终点。两部分动作之间如果出现直线飞行或半筋斗动作完成之前就滚转,都要扣分。

而与水平圆环同步完成的滚转或部分滚转动作应顺畅、连续且圆环半径相等。当同步滚转以较快的滚转速度完成时,要根据“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

动作要求中,对向内或向外滚转提出明确要求的情况应特别注意。如果出现错误的滚转方向,则整个动作记0分。

该动作的打分标准多集中在直线飞行上,即必须严格为垂直或水平直线段。模型在垂直上升达到停止点后,必须绕通过其重心(CG)的竖轴旋转才能获得高分。如果模型未绕自身重心(CG)旋转,而是出现半个翼展半径内的旋转,则要被扣掉分;若旋转半径大于一倍翼展,要被扣2-3分;旋转半径若超过5倍翼展,会被扣4-5分;2倍翼展的旋转半径有可能导致整个动作被记0分。如果模型出现自转,将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若模型在失速倒转时出现向前或向后翻转,整个动作记0分。如果模型在旋转后出现钟摆运动,则扣分。与之类似,如果模型在失速倒转前侧滑(过早使用方向舵导致),则要扣分。而只要位于飞行区域内,模型在失速状态下的漂移必须被忽略,不影响打分。

所有螺旋动作的进入和改出均没有水平直线飞行。模型必须以失速状态进入螺旋。螺旋时,模型的姿态应保持水平,其机头仰角随着速度的降低而增大。此时,如果模型出现漂移现象,不应扣分,因为模型尚处于临界状态,并未失速。临界状态下若出现明显的航向或机头指向异常,应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螺旋前,如果模型出現爬升现象,必须扣分,同样要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

失速后,模型机头向下,同时机翼向螺旋方向倾斜。由于模型处于失速状态,因此只要其保持在飞行区域内,即不对其侧滑现象进行扣分。如果模型不失速或出现快滚或向螺旋方向盘旋下降,该动作记0分。若模型向螺旋方向侧滑,则必须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若强制模型从初始螺旋方向的反方向螺旋,必须大幅扣分。若使用升降舵控制模型以大迎角姿态螺旋,要扣4-5分。裁判必须认真观察模型的失速姿态,特别是在静风环境下,如果模型没有完全停住,不扣分。

完成规定的螺旋圈数后,对模型改出的评判标准与滚转类似。如果机头指向不佳,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螺旋停止时,模型应与飞行轨迹平行。若此时重新调整模型姿态或提前改出通过副翼控制模型姿态,均按照“每偏差5°扣分”的原则扣分。螺旋结束后,必须使人清晰观察到模型有垂直俯冲过程。拉起或推起改出按照部分筋斗动作要求打分。

由于不同模型螺旋时的姿态会有所不同,因此只要模型确实进入了失速状态,其姿态不作为裁判打分时考虑的因素。任何方向上的反向或模型进入非失速状态都必须被严重扣分。而反向螺旋的旋转速率可能有所不同,通常不进行扣分,但若两者区别显著,则扣分。

(3)整体动作评分标准

这是对模型整套动作和谐程度的评价。模型在所有动作过程中保持匀速,特别是在垂直爬升和下降过程中保持匀速,将大幅提高整套动作的流畅程度与观赏性。半径过小或过大的筋斗,即使半径一致,也应根据流畅与优美原则进行扣分。

整套特技动作必须位于规定空域内,否则要扣分。中心位置的特技动作应位于中心旗所标识的中心线上。如果特技动作倾斜或与中心线有偏移,根据偏移程度扣-4分。两侧特技动作的中心应位于左右边界的中点上。

可见性是非常重要的指标,对于大尺寸、清晰可见的模型,应在裁判席前75的空域内飞行;相对较小尺寸的模型,则应在裁判席前40-50的区域内飞行。如果模型较为明显地在远离75的距离外飞行,扣分;若距离大于200,扣2-3分。飞得过远导致难以评价的飞行动作,会被严重扣分。

通常,转弯特技动被作为姿态调整动作,故进入和改出时的高度可以不同。如果特技动作的某一部分超过了安全线,则该动作记0分。若重复超过安全线,参赛选手将会因安全问题而被终止飞行。

特技动作总体尺寸(幅度)应根据其与规定空域的匹配程度和全套动作尺寸的匹配程度进行打分。

如果特技动作部分超出规定空域,根据超出部分所占的比例进行扣分。如小部分(0%)超过60°线,扣分;更大比例(30%、40%、50%)超过60°线,则分别扣3、4、5分;如果整个特技动作包括其进入和改出部分都超出了规定空域,必须记0分。同时,对在50距离的空域飞行的模型,其超过60°线的判罚程度应酌情小于在更远距离上飞行的模型。

(4)裁判评分与选手排名

在一轮比赛结束前,所有选手的成绩根据姓名字母、国家/地区或选手编号排序。此顺序与最终成绩排名无关。

在报名人数超过40人的F3A世锦赛或洲际锦标赛中,半决赛成绩最好的前0位选手进入决赛;在少于40名参赛选手的F3A世锦赛或洲际锦标赛中,半决赛成绩排名前5位的选手进入决赛。决赛要进行4轮额外的比赛,以确定个人排名。4轮比赛分别为2轮决赛动作(F组动作,也称为半决赛已知动作)飞行和2轮未知动作(UK动作和UK2动作)飞行,且已知的F组动作和未知动作交替完成,并要先完成已知的F组动作。2轮已知动作取最高得分,再与2轮未知动作的得分之和,作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进行排名。若出现平分,则参考选手在半决赛中的成绩确定最后排名。

团体排名在决赛后确定,计算方法为:将每队3名排名最靠前的选手的名次相加,按从低到高的顺序决定团体排名。对于不足3人的团体,由2名选手组成的团体排名位于由3名选手组成的团体排名之后,但位于仅有名选手的团体之前。若出现平分,则团体内最好的个人名次决定整队排名。

对F3A世锦赛和洲际锦标赛所有预赛、半决赛和决赛成绩使用TBL(Trsv-Bur-L)分数统计系统进行计算。只有表格系统具有TBL算法且裁判分析系统得到CIAM认可的计算机才能在F3A世锦赛或洲际锦标赛上使用。

预赛、半决赛和决赛中,每轮分数都按照以下方法进行折算:

当所有选手完成一轮比赛后,得分最高的选手成绩被记为000分。其余选手该轮折算分数按照其实际得分与得分最高选手实际得分相除,再乘以000的方法计算,具体公式如下:

公式中,PtSX为某位选手的最终折算分数,SX为该选手的实际得分,SW为本轮得分最高选手的实际得分。

决赛和半决赛成绩仅在F3A世锦赛和洲际锦标赛中使用,以决定参赛选手的个人排名。对于F3A国际公开赛、国家锦标赛、地区赛事等比赛,4轮预赛中取3轮最好成绩,就可用于决定个人和团体排名。依场地条件和比赛时间限制,这类比赛可自行决定是否使用F组动作。

若比赛进行中出现恶劣天气,导致比赛无法继续进行,预赛排名可按以下办法确定:若仅完成了一轮比赛,则按该轮比赛成绩确定;若完成了两轮比赛,取其中最好的一轮成绩确定;若完成了三轮比赛,取其中最好的两轮成绩确定;若完成四轮比赛,则取其中最好的三轮成绩确定。

TBL打分表格系统必须在至少有5名参赛选手和5名裁判的情况下使用,对于小规模赛事,不必使用TBL系统。如果裁判人数大于4人,可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方式计算成绩。(未完待续)

文章来源于:航空模型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5-11 10: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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