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

医疗卫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讲稿[p]
各位领导、同志们:
&ldqu;廉政教育始于从政之初&rdqu;。所以,我很高兴借这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的机会,以&ldqu;畏法慎行,远离职务犯罪&rdqu;为题,与在座各位进行交流、讨论,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今天,我们卫生局领导安排我来给大家讲一堂法制专题课。原因基于两方面:一方面,卫生系统的各个单位部门担负着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的重担,特别是医院、卫生院等部门的药品、医疗设备采购、医师、主治医师或主刀大夫、麻醉师等易发职务犯罪的要害环节和人员、易成为被拉拢、腐蚀的突破口和对象,处在风口浪尖上,稍不留神就会被风浪吹倒吞没,陷入违法犯罪的泥潭。另一方面,今天的社会环境下,在我们卫生系统讲预防职务犯罪问题,我觉得有着特殊的现实意义,当今社会各种社会矛盾好问题层出不穷,错综复杂。一些以经济犯罪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职务犯罪问题在社会的领域、各个部门呈上升趋势。没有得到根本的遏制。医疗卫生领域作为社会领域的一部分,也不是一片净土,从近几年发生在卫生系统的案例来看,问题不是没有,而是不少,而且不是很轻微,所以,我觉得今天我们大家探讨预防职务犯罪问题很有必要。
十八大后反腐的力度和决心空前加大我想这是大家的共识。203年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ldqu;两个一百年&rdqu;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ldqu;中国梦&rdqu;,必须把我们党建设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我们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要坚持&ldqu;老虎&rdqu;、&ldqu;苍蝇&rdqu;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肩负惩治和预防腐重任的检察机关来说更是责无旁贷。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计,2008年&dsh;&dsh;203年3月,五年来,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5787件28639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373人(含厅局级950人、省部级以上30人)。以前,刑法明确规定了行贿罪,但是,在办理行贿受贿这类的案件中,基本上不追究行贿人的刑事责任,而今加大了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行贿人同样追究刑事责任。08年&dsh;&dsh;3年间,对9003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行政执法人员36900人、司法工作人员2894人。会同有关部门追缴赃款赃物计553亿元,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6220人。这5年间,平均每天90件9人。县处级每天立案73人。
我今天着重讲七个问题:
什么是职务犯罪 什么是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的必要性 与卫生医疗系统存在关联的刑法罪名 我国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实际状况 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成本分析
    什么是职务犯罪
&ldqu;职务犯罪&rdqu;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职务和权利,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了国家对公务活动的&bsp;,依照刑法应当处以刑罚的犯罪行为。而职务犯罪的危害是及其严重的。
由于职务犯罪都是具有一定权利的人员实施的犯罪行为,这种行为具有欺骗性和隐蔽性,且这些人手中握有权利,能直接地决定各项人事和事务。有些事物从表面上看来是合法地犯罪,因此犯罪比较容易的成,这更会助长他们的犯罪心理,实施更大的犯罪。近几年来,我国职务犯罪一年比一年多,涉及的犯罪数额一年比一年大,都说明了这一问题。十八大结束之后,政坛反复重拳接连出击。20年2月5日因涉嫌在省市规划土地出让项目中收受开发商高额贿赂的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就是在此次反腐败冯宝忠落马的高官。月26日被暴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的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吕英明、2月日因涉嫌深圳大运会经费问题的深圳市原副市长、大运会执行局长梁道行,均是因为经济问题落马。
职务犯罪另一个危害方面在于对人的精神危害,对社会的腐蚀。在中国,由于历史原因,权利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逐的热点,并且对权力的人事产生了扭曲。一些人追逐权利,是为了利用权力为自己谋取更多的私利,这样就形成了花钱买官卖官,以权挣钱的恶性循环。职务犯罪多数表现为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如,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互联网上流传的不雅视屏中男性为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曾德网传其给情妇写承诺书一事经调查属实;新疆乌苏市公安局局长齐放,也因涉嫌包养情人,并利用职权为其&ldqu;双胞胎情人&rdqu;安排工作一案落马。以上几人,可谓最近落马官员中权色交易的代表人物。
    什么是职务犯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的必要性
职务犯罪预防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一定社会历史发展时期职务犯罪的状况、特点、原因和条件,调动全社会的力量运用多种手段,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国家工作人员产生职务犯罪的因素。以达到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目的。
预防犯罪和惩治犯罪是犯罪前后不同阶段的二种处理手段。有时,我们强调惩治,惩治中也有预防;有时强调预防,预防也不忘惩治。如果说惩治犯罪是为了打击犯罪,那么预防就是为了从源头上杜绝或减少犯罪的条件,无论是预防还是惩治都是为了消除或减少犯罪。
为什么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要且必要?
一方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长期性、持续性。温水煮青蛙的故事我们都是耳熟能详,其中的道理实际上很简单:当潜在的危机存在但又不明显时,是很容易被我们忽视的,等真正演变成现实的危险,再去发现、惩治可能又为时已晚。所以说,警示必须是经常性的。提前预防职务犯罪,借用纪检监察部门的一句话就是&ldqu;常举刀,少砍人&rdqu;。
另一方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及其重要性、艰巨性。同其他犯罪相比,职务犯罪对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危害显得更为直接、更为重要。就职务犯罪本身而言,往大了说,是害国害民害形象&dsh;&dsh;宋代王安石曾经说过:守天下者吏也,吏不良,则有法而莫守。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存在,严重制约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着我们党和国家的形象,从最大程度上降低了党员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往小了说,是害己害家害亲人&dsh;&dsh;自己前程尽毁身陷囹圄lyu,家庭破裂妻离子散,父母妻儿在人前颜面扫地。职务犯罪,是任何一个国家机关人员都式不起也不能去试的游戏。不知道在座的各位有没有去看守所或者监狱参观过,在那种地方给人留下最深的印象是什么?是武警站岗还是高墙电网?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犯罪分子的眼睛。在他们的眼神中,有悔恨、有愧疚、有麻木、有绝望&hllp;&hllp;但更多的,我在他们的严重看到了一种深深的嫉妒。嫉妒我们这些人所处的环境,嫉妒我们拥有的自由,而他们没有。只有失去了,才知道自由的宝贵,才会明白对自由那种超出金钱、超出享乐甚至超出生命的渴望。刚才说了,职务犯罪是尝试不起的。正是基于这一点,在此我与大家共勉的一句话就是&ldqu;人生没有彩排,每一天都是现场直播!&rdqu;。
第三方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具有其无可比拟的政治意义。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会议讲话上作出重要的讲话并强调指出:要坚定不移发对腐败,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反腐倡廉必须严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要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反腐败法律制度,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查处大案要案,这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反腐败、建设廉洁正直,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始终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ldqu;物必先腐,而后虫生。&rdqu;近年来,一些国家因长期积累的矛盾导致民怨载道、社会动荡、政治垮台,其中贪污腐败就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大量事实告诉我们,腐败问题越演越烈,最后必然会亡党亡国!我们要警醒啊!近年来,我们党内发生的那种违纪违法案件,性质非常恶劣真挚影响极坏,令人触目惊心。各级党委要旗帜鲜明滴反对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真廉洁的政治本色。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即严于律己,又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决不允许搞特权。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绝不能手软。
再一方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其实质是对我们的干部队伍进行一种保护,是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公正廉洁、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是提高当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有一位国家政协委员在政协会议上说:&ldqu;谁能打倒共产党,谁也打不倒,只有共产党内部腐败,才能不大自倒&rdqu;&bsp;中纪委通报了202年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及纪检监察查办案工作情况。据统计,202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34584件,其中检举控告类96046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55008件,立案37859件,结案36679件,处分42893人。其中,给予8006人党纪处分,给予35934人政纪处分,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4亿元。202年,被处分的县处级以上干部有484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干部777人。&bsp;
随着这批批的案件查处,一批批的党员干部如飞蛾扑火般地从他们各自的政治舞台和工作岗位上消失,成飞阶下囚,甚至阴间鬼。
因此,我们预防职务犯罪,对于保护我们干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与卫生医疗系统存在关联的刑法罪名
在我国当今的社会体制、经济体制和法律体制下,卫生系统作为社会体系的一个重要的组来月严重的成部分,衍生出越来越复杂、越来越严重的各类犯罪。其中包括卫生系统行政体系内部领导干部、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一般性职务犯罪,也包括与卫生医疗机构工作职能息息相关的如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医疗事故罪等等。
下面,我就部分常见的主要职务犯罪和部分与卫生医疗部门密切相关的一半刑事犯罪,向大家做一简要介绍。
贪污罪&bsp;&bsp; 刑法第三百把十二条&bsp;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战友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经营过于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务的,以贪污罪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立案数额:5000元&bsp;
量刑标准:个人贪污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特别严重的,处死刑。
个人贪污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个人贪污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受贿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bsp;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罪论。
例如: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张树森在任职期间,涉嫌侵吞公款3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攻击40余万元。2000年8月,辽宁省药监局收取辽宁某股份有限公司的200万元赞助款,用于办公楼装修。次年9月,在张树森的授意下,该局办公室原主任梅某从小金库以支付办公楼装修费的名义提取30万元现金,交给张树森。张树森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此外,从2000年至2004年间,张树森还为医药厂商经营发展、干部提拔任用提供&ldqu;关照&rdqu;,从而多次受贿,其中比较典型的是2000年6月接受吉林省某药业集团的请托,使对方销售假药的行为得到从轻处理。事后,张树森收受概要业集团辽宁地区销售主观刘某的好处费5万元。2007年0月张树森因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bsp;&bsp;从事传染病防止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例如:2008年月,河南省叶县辛店乡田寨小学和田寨幼儿园发生甲肝疫情,河南省叶县辛店乡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没有及时上报,导致该地区甲肝疫情爆发流行。因犯传染病防止失职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年缓期2年执行。
4、医疗事故罪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bsp;&bsp;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员死亡或者严重损害的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一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立案标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qut;严重不负责任&qut;:&bsp;
(一)擅离职守的;&bsp;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bsp;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bsp;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bsp;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bsp;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bsp;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医疗事故罪应该算是在卫生系统较为敏感的话题,估计咱们卫生系统内部一些相关文件、通报对此类案例的消息来源还要比我们检察机关更为灵通,我就不再列举案例了。
5、非法行医罪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却非法行医。()行为主体必须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ldqu;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rdqu;:第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第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第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第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第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非法行医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行医是关系到人民生命健康的特殊职业,因此,国家对这一行业的管理极为严格。不仅对行医者的资格加以严格限制,要求行医者除要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技术资格,以保证医疗质量,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还对行医活动,制定了一整套管理工作规范及制度,以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工作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就诊人是不特定或多数的,故本罪侵犯了公共卫生。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
情节严重,一般指非法行医,屡教不改的;骗取大量钱财的;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等等。&ldqu;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rdqu;,是指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所称的二级医疗事故和三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就诊人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造成就诊人死亡是适用较重法定刑的情节。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ldqu;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执业许可证。不得展开诊疗活动。&rdqu;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开展诊疗活动,就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非法行医罪立案标准
第五十七条 [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ldqu;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rdqu;: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ldqu;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rdqu;、&ldqu;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rdqu;,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 被告人:,男,68岁,河南省新蔡县黄楼乡老培寨村委南张庄的一位68岁农民老头王天喜,&bsp;20年前曾自学针灸,乡亲们腰酸腿痛时常让他扎几针,但他始终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997年5月份王天喜又开始在本乡街上趁逢集时占片空地行起医来。同年0月9日上午2时许,同乡小邢庄53岁的村民邢柏松因患有气管炎让王天喜针灸。王在地上铺了塑料布让邢坐下,用毫针照邢的颈部、前胸部扎了几针,并拔了火罐。在针灸过程中,邢柏松感到疼痛、难受、出汗、口渴,王天喜给邢吃了几片药,仍未见好转,后被他人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天喜随即到新蔡县公安局黄楼派出所自首。经法医鉴定:邢柏松系被针灸时诱发自发性气胸(张力性气胸)引起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刑法三百三十四条&bsp;&bsp;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易找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bsp;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毒螺旋体或者其他经血液传播的病原微生物的;&bsp;
(二)&bsp;造成献血者、供血浆者、受血者重度贫血、造血功能障碍或者其他器官组织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身体严重危害的;
(三)&bsp;其他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情形。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属于本条规定的&ldqu;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rdqu;。采供血机构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和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医学发展需要批准、设置的其他类型血库、单采血浆站。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ldqu;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rdqu;:
(一)&bsp;血站未用两个企业生产的试剂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抗体进行两次检测的;
(二)&bsp;单采血浆站不依照规定对艾滋病病毒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抗体进行检测的;
(三)&bsp;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在投料生产前未用主管部门批准和检定合格的试剂进行复检的;
(四)&bsp;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使用的诊断试剂没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
(五)&bsp;采供血机构在采集检验样本、采集血液和成分血分离时,使用没有生产单位名称、生产批准文号或者超过有效期的一次性注射器等采血器材的;&bsp;
(六)&bsp;不依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包装、储存、运输血液、原料血浆的;
(七)&bsp;对国家规定检测项目结果呈阳性的血液未及时按照规定予以清除的;&bsp; 
(八)&bsp;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医务人员进行采血、检验操作的;
(九)&bsp;对献血者、供血浆者超量、频繁采集血液、血浆的;
(十)&bsp;采供血机构采集血液、血浆前,未对献血者或者供血浆者进行身份识别,采集冒名顶替者、健康检查不合格者血液、血浆的;
(十一)&bsp;血站擅自采集原料血浆,单采血浆站擅自采集临床用血或者向医疗机构供应原料血浆的;&bsp;
(十二)&bsp;重复使用一次性采血器材的;
(十三)&bsp;其他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操作规定的。E7y深圳律师|深圳法律咨询|深圳律师事务所|深圳法律顾问&bsp;-&bsp;深律网
7、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bsp;易发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初三那年一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吃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牟利为目的的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关于本条罪名,各位从其他途径可能都会知道有很多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向吸毒人员提供或者出售杜冷丁、吗啡等药品的事情,我也在此不做过多的赘述,特殊体积一点的是,根据最高检察院、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医学临床实践中使用较多的安定注射液和氯胺酮,属于《精神鸦片管理办法》规定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向吸毒人员多次出售或者较大数量(200克)贩卖的,同样构成本罪。
立案标准
(一)非法提供鸦片二十克以上、吗啡二克以上、度冷丁(杜冷丁)五克以上(针剂00/支规格的五十支以上,50/支规格的一百支以上;片剂25/片规格的二百片以上,50/片规格的一百片以上)、盐酸二氢埃托啡零点二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支、片规格的十支、片以上)、氯胺酮、美沙酮二十克以上、三唑仑、安眠酮一千克以上、咖啡因五千克以上、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十千克以上,以及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数量较大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两次以上,数量累计达到前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
(三)因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行政处罚,又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四)向吸食、注射毒品的未成年人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五)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8、生产、销售假药罪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bsp;&bsp;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为什么讲讲这个罪名,是因为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危害极大,对不特定人群的生命和人身健康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所以只要是有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而不论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也不需要有实际的危害后果发生,其法定刑最高为死刑,是行为犯,而不是结果犯。本罪的犯罪主体不单单是药品的生产者,药店、医院、卫生院诊所等对外出售药品的单位同样可以构成本罪,在我市就发生过医院讲诊疗科室对外承包,而承包者则向就诊患者出售过假药的案件。此类案件一旦发生,作为承包主体的医院,同样承担其相应的责任。另外,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也规定了生产、销售伪劣药罪,因为其危害程度相对假药较轻,判罚也相对较轻,我在这里不再重复叙述。
立案标准
&bsp;&bsp;&bsp;&bsp;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bsp;第十七条规定:
&bsp;&bsp;&bsp;&bsp;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bsp;&bsp;&bsp;&bsp;(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bsp;&bsp;&bsp;&bsp;(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bsp;&bsp;&bsp;&bsp;(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bsp;&bsp;&bsp;&bsp;(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bsp;&bsp;&bsp;&bsp;(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9、伪证罪
刑法第三百零五条&bsp;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找你更要关系的情节,故意做虚假证明、坚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为走私、套汇、投机倒把、贪污、贿赂、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伪证罪在刑法体系中属于妨害司法罪范畴,与卫生医疗系统有着直接关系的就是医疗机构中具有坚定职能部门,较为常见的就是在故意伤害、交通肇等涉及到人身伤害程度坚定的案件,鉴定人故意做出虚假的鉴定结论,造成不公正的结果。
    我国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实际状况
2006年,中央下发文件中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六大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确定为重点治理现象,称之为&ldqu;六大重灾区&rdqu;。2006年3月28日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卫生部长高强在讲话中痛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形式多样、危害严重,列举了医药购销商业贿赂的三大罪状:
罪状一:质次价高升值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混迹于医疗市场,导致医药服务价格不断攀升。
罪状二: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提成滥用某些药品和高消耗材,既损害换着健康,又加重患者经济负担。
罪状三: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系统,一些医务人员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
河北省顺平县检察院以查处卫生系统回扣,揭开了顺平县医药回扣黑幕&dsh;&dsh;药商共推销回扣药品20余种,拿回扣的涉案医生7人,占该医院有处方权医生人数的90%。再如: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人民医院200名义聊人员中40人吃回扣被查处,院长方机收受数百万元巨额贿赂。
同类案例,不胜枚举。而其中,2007年的&ldqu;药监风暴&rdqu;应该是最具代表的案例了。
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玩忽职守两项罪名,从2006年2月26日被中纪委&ldqu;双规&rdqu;到2007年7月0日被执行死刑,前后时间不足一年,是我国脚尖系统罗马的最高官。
根据法院的指控,郑筱萸在997年中至2006年年底,担任国家药监局局长等职务期间,审批把家药厂的药品和医疗器械过程中,直接或者透过妻子和儿子受贿649万多元人民币。200&dsh;&dsh;2003年,产自降低审批药品标准,气候北街发部分药厂虚报药品资料,其中六种是假药。2006年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亮菌甲注射液事件,导致使人死亡,多名病人出现肾功能衰竭。
郑筱萸时代,医药监管失效的现状使得整个医药市场混乱不堪。伴随着一系列关乎公众生命安全的重大医药事故的便是药监官员的相继落马,2005年7月8日,郑筱萸被免职近半月余,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及其子付玉清因涉嫌受贿被刑拘;2005年月,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与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先后被捕;2006年月2日,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被立案调查;2006年2月22日,已退休一年多的郑筱萸及其妻儿正式被立案调查。
2007年,随着郑筱萸案的终结,药监系统当时的彻查风暴逐渐画上句号。整治力度之强,被称之为&ldqu;药监风暴&rdqu;。
当时药监局新闻发言人颜红瑛在当年的例行发布会上说:&ldqu;郑筱萸腐败案这种严重违法违纪案件,对整个系统来说,确实让我们蒙羞&hllp;&hllp;药监系统要从这个案件当中汲取深刻教训,怎样让我们在今后的监管工作中堵塞漏洞,使我们的监管工作真正地做到为民监管,真正地保障人民的饮食用药安全。所以,这些都是我们国家食品药监管理局要想的,要深刻反思的,是现在做的和以后要做的事情。&rdqu;
然而,时隔三年后,在200年,药监系统的调查在此悄无声息地展开。
从200年4月,原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生物制品处调研员卫良、药监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孔繁忠、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祁自柏、白坚石、陈继廷等多人因涉嫌贪腐纷纷落马,到200年0月原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八室主任陈海峰因受贿罪获刑,再到原副局长张敬礼被&ldqu;双开&rdqu;。又是一批药监官员落马。
其中,原药监局副局长张敬礼在负责国家药监局新办公楼建设过程中,收受了工程施工、装修等单位的600万元巨款。
现在的事实证明,我国哪个部门的有谁最大、权利最大,就容易出问题,以上种种,不难看出我国医疗卫生系统犯罪情况严重,触目惊心。要想解决药监系统腐败的问题,就得加强对医疗卫生系统的监管和监督。
    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特点
    涉案主体罪名、年龄比较集中。
一把手涉案率高;设计罪名主要集中在受贿罪、贪污受贿罪、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等罪名;涉案主体年龄、文化素质偏高,案件隐蔽性强。
    作案手段复杂多样化
一是私自提高购药价格把差额部分占为己有,或者私分。二是伪造票据等财物凭证为自己或他人购买物品或者支付不正当消费。三是在进药、基建工程、进人、医疗器械采购等环节上索贿受贿。四是挪用公款。
    贿赂犯罪突出
近几年全国查办的医疗卫生系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贿赂犯罪案件尤为突出,各个环节都有发生,且犯罪手段多样化,重点是吃&ldqu;回扣&rdqu;。行贿方主要是药品、医疗设备产品推销员,受贿方重点是采购人员和分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
    窝案串案多
医药卫生领域业务范围广,设计部门多,成网络分布,一旦有犯罪发生,往往是窝案串案。
    作案隐蔽性越来越强
有点利用职务之便,在项目上和大额购销活动中进行幕后交易,在焦急操作中,为避免他人监视,借口亲自把关,撇开职能部门单独与对方洽谈业务,从中收受贿赂或暗中加价从中贪污;有的李勇亲朋好友做外围,揩国家的油水,在外围做本单位生产、销售的上下家,或者做本单位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竞争对手,表面不露亲戚关系,实际上貌合神离,通过吃供销差价,强也无路子,变相侵吞国有资产。
    用回扣套医生,典型的商业贿赂现象
&ldqu;回扣&rdqu;,似幽灵般地依附于现今经济生活中,一只是公众瞩目的焦点,医药购销中的回扣风可追溯到80年代初,其雏形不过表现在将生活日用品做保温杯、高压锅及各种塑料制品等。如今,随着回扣风的愈演愈烈,回扣形式变得花样繁多,无孔不入,令人眼花缭乱,瞠目结舌。
医生做手术,每个病人家属都会偷偷的给主刀医师、麻醉师塞红包,以保障手术做的好,心里找个平衡。
    卫生系统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一是医师少数医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活动方式、生活方式和工作环境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使得一个人利益,部门利益为核心的文法犯罪现象在医疗卫生系统蔓延开来,部分意志薄弱,不注意世界观改造的人,抵不住诱惑,经不起考验,逐步偏离了人生追求的轨道,人生价值观蜕变为享乐主义、实用主义、拜金主义、权利主义等。同事医疗卫生系统人员大都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多数涉案人员曾经是单位、部门的先进模范,或者是业务行家里手,但他们往往注重业务知识的学习,二忽视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意识淡薄,甚至藐视法律,对收受贿赂认识模糊,对公款私款界限不清,对违法犯罪行为存在侥幸心理,一步步成立金钱的奴隶,陷入犯罪泥潭。
二是少数医疗机构的内部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医疗卫生系统个别单位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只注重内部业务建设,忽略了内部制约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忽略了对领导和关键人员的官吏和监督,有的单位人事、财物、物质、采购等制度不健全,权利过分集中,重大事项的决定没有透明度,缺乏有效地民主监督制约机制;有的虽然建立了纪检、工会、职代会等监督机构,但要看领导眼色行事,没有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形同虚设。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监督,在客观上为贪污贿赂等犯罪提供了便利的条件,成为腐败犯罪滋长蔓延的土壤,只是犯罪分子有恃无恐。
三是当前医疗卫生系统的体制不完善。我国目前毅力哦卫生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相配套哦的法律法规的制定一级跳空手段不慎健全,为权钱交易提供了方便,在某些程度上直接诱发了卫生系统一些福报犯罪的发生。最明显就是&ldqu;医药合一、以药养医&rdqu;的体制,使医院实际上仍是赢利性机构,医院的医疗价值没有得到体现,药品销售成了医院盈利的主渠道。加之,我国药品生产领域存在着大量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造成了该领域的无序竞争。由于医院是参照物价部门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核定药价,谁的药价定的高,谁的药回扣空间大,谁的药就越好卖。于是,生产厂家就会找到物价部门将药品价格拉高。从而形成了&ldqu;重复生产&dsh;&dsh;药价虚高&dsh;&dsh;回扣&rdqu;的怪圈,医药生产和销售陷入其中,难以自拔。一些医疗卫生系统的人就钻医疗体制不完善的空子,借药品营销竞争激烈之机,打着以药养医、为单位谋取福利的幌子,大肆聚集钱财,导致医疗卫生领域成了腐败高发区。近年来,为了杜绝医疗仪哟腐败,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如成立药事委员会,实施药品招标采购制度等,但如果不从现行的医疗卫生体制上着手改革,解决费用好医术挂钩问题,这些&ldqu;阳光工程&rdqu;只是腐败的一件外衣,脱下就是黑幕重重。
四是医药代表推销手段的不正当性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医疗卫生系统职务犯罪的滋生。由于当前药品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且市场秩序不规范,药品生产营销商为了拓宽销路,更快更多地把手中的药品推销出去,以获取更丰厚的利润,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往往采取各种不正当的促销手段,对各个医疗机构和药品销售企业进行无孔不入的渗透和全方位的&ldqu;出击&rdqu;,尤其是对医院和药品销售企业中掌握实权的人员,更是千方百计地拉拢腐蚀。在药品&ldqu;回扣&rdqu;的数额上,极具吸引力和诱惑力,有点地方的某些药品&ldqu;回扣&rdqu;数额高达25%,有的甚至够大50%。由于药品&ldqu;回扣&rdqu;名目繁多,数额之高,加之药品生产、经营的业务人员的营销&ldqu;进攻&rdqu;力度之大,从而导致一部分医疗机构中的公职人员,经不起营销这种非正常方式&ldqu;进攻&rdqu;的诱惑,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如何预防那个职务犯罪
这里,我讲一个故事:魏文王问名医扁鹊:你们家兄弟三人,到底哪一位医术最好?扁鹊回答,打个最好,二哥次之,我最差。文王又问,那为什么你最有名呢?扁鹊回答,我大哥治病,是治病于未发之前,一般人不知道他事先能铲除病因,所以他的名气无法传出去;我二哥治病,是治病于初起之时,一般人认为他只会治一些轻微的小病,所以他的名气只传于乡里;而我治病,是在病情严重时,所以大家都认为我的医术高明。这个故事说明扁鹊很谦虚,同时也启发我们理解&ldqu;良医治未病&rdqu;的道理。(良医治未病&dsh;&dsh;是指人们的病还没有表现出来就已经诊断出来,并且为人医治好了,而被医治的人根本就认为自己没有病。)我们对反腐倡廉工作也好,对职务犯罪也好,一定要加大预防的力度,像扁鹊的大哥那样,治病于未发之前,发现同志有苗头性的问题,要像扁鹊的二哥那样治病于初起之时,与人为善,早打招呼,防微杜渐。当然,对腐败分最,就要像扁鹊那样,动手术,下猛药,务必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那么,如何预防职务犯罪呢?我觉得无论我们从事什么工作,身居何职,我们都应该从我做起,不断加强自己的党性修养、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具体说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要坚定理想信念,不能丧失灵魂 从近几年来各级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查处的案件看,许多人走上犯罪道路,都是从理想信念动摇,为自己准备所谓的&ldqu;后路&rdqu;开始的,卫生系统也不乏这方面的案例(如:贵州兴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梁昌达受贿案),还有的人经不住诱惑,思想道德滑坡,生活腐化堕落,一步步由小错酿成大错。从媒体披露的案件看,腐败分子几乎都涉及到权钱交易的问题,所以加强对广大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实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使广大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楼古书里正确的时间耳管、人生观利益观。如何鉴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呢?回答是:坚持学习,保持高尚健康的追求。要做一个学习型的干部,荀子说:学者非必为仕,仕者必为学。胡锦涛总书记也指出:&ldqu;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明白,现在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日新月异,人民群众的时间创造丰富多彩,不学习,不坚持学习,不刻苦学习,势必难以胜任我们所肩负的重大责任。&rdqu;&bsp;&bsp;温总理也指出:&ldqu;读书决定一个人的修养和境界,关系一个民族的素质和力量,影响一个国家前途和命运,一个不读书的人,不读书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rdqu;&bsp;习近平也指出:&ldqu;读书对一个人的成长进步很重要,对领导干部做好工作更为重要。&rdqu;当然学习学风要正,学风不正也要出问题,比如重庆的张宗海。2004年中纪委查处了重庆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宗海,张因受贿三百万元而进了监狱,他从报纸上看到吴官正书籍到重庆时差工作,就给吴官正书记写信:&ldqu;我过去是宣传部长,参观渣滓洞,白公馆,没有谁比我参观的多,讲理论宗旨,讲党的优良传统,没有谁比我讲的多,恰恰是我违背了党的宗旨,丢了党的传统,成立阶下囚。&rdqu;张宗海拿手电筒执照别人不找自己,是学风不正,思想蜕变,道德滑坡的典型。
要坚持执政为民,不能淡忘责任 作为领导干部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正确对待群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深圳罗湖区卫生局长连振辉从995年至2005年担任区卫生局长期间,在工程建设、医政管理、器械采购等方面为8名行贿人谋取利益,受贿75万元,最后身陷囹圄。
要严格自律,不能放纵欲望 医药懂得珍惜,不能攀比。
要防微杜渐、不能忽视小节 小节不保,终成大累。&ldqu;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rdqu;清朝浙东名幕汪祖辉《学治臆y说》:&ldqu;开始之时,多在可以无取可以取之间,意谓商廉尚小,不妨姑试,但利径一开,万难再窘。情移势逼,欲罢不能。&rdqu;&bsp;许多犯罪都不是偶然的,都有一个渐进的过程,杭州市余杭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骆生法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曾因抗击&bsp;&ldqu;非典&rdqu;工作出色,被杭州市评为抗&ldqu;非典&rdqu;先进个人,他也曾严格要求自己,坚决退回别人的红包,但最终没有坚持住,在&ldqu;糖衣炮弹&rdqu;面前败下阵来,他因受贿7余万元被判处0有期徒刑。铁窗下,他回首往事,痛心不已,他总结自己因贪婪走向堕落的&ldqu;五部曲&rdqu;:一部:送点礼,不好意思;二部:少量现金,有点脸红;三部:成千上万,有点害怕;四部:久而久之,心态平衡;五部:走进牢房,方才惊醒。骆生法通向牢狱的五部曲,令人深思。
红包就是炸药包,引线在别人手里。在这喧嚣浮躁的世界里,要学会淡定,保持一颗平常心和恬淡洒脱t、气定神闲的心态,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做到&ldqu;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观天上云卷云舒&rdqu;以一种恬静的心态曲品味与珍惜生活中的孙甜苦辣,曲参透和超越人世间的功名利禄。
要坚持原则,不能被情所累 邓小平指出:朋友要交,但心中要有数。
从现实来看,一些人所以没有管制自己,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交友不慎。
要自觉接受监督,不能胆大妄为 要敬畏历史、敬畏百姓、敬畏人生。医药摆正自己与组织与群众的关系;二要有自知之明,要心有所怕。
权利像座桥梁,桥下是座牢,官员悠悠桥上过,歪心邪步掉进牢。心无畏惧,必然无法无天,权利必然失控,行为必然失范,腐败和犯罪必然产生。945年7月日黄炎培、章伯钧一行6人应毛主席邀请为推动国共和谈,赴延安参观访问。7月4日下午,黄炎培应毛主席之邀到毛主席家做客,两个政治家整整谈了一下午,黄炎培感到中国希望在延安,但他心中存有一团疑惑,他觉得中国历史上有一个可怕的周期率,一种使人堕落,使物变质,使时间逆转的无形支配力。于是他说出了&ldqu;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rdqu;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都很难逃出这&ldqu;兴亡周期率&rdqu;的支配力,大凡初时聚精会神,没有一事不用心,没有一人不卖力,也许那时艰难困苦,只有九死中觅取一生。既而环境渐渐好转了,精神也就渐渐放下了,有的因为历史长久,自然地惰性发作,有少数演变为多数,到风气养成,虽有大力,也无法扭转,并且无法补救。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就是希望找到一条新路,能跳出这周期率的支配。毛主席略作沉吟,回答:&ldqu;任之先生,你放心,我们已经找到了一条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能不敢松懈,只有任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亡政息。&rdqu;60多年过去了,历史反复证明,加强监督是我们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关键,一旦失去监督,腐败和职务犯罪就会产生。李真在自白中写道:随着职务的升迁,自以为是堂堂省委书记的秘书,我怕谁?就是触犯党纪国法的事,来调查也是走马观花,我身后有靠山,手中有权利,谁敢把我怎么样?&bsp;泰安市原市委书记胡建学说&ldqu;当官到了我这一级,就无人监督了。&rdqu;&bsp;由于监督的缺失,这些人都先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成为了阶下囚。
要珍惜名节,不能出卖人格 不要讲名利,但要讲名节。古代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现代人应该获得更要有尊严。
    职务犯罪成本分析
我建议大家算好人生的三笔账:
具体而言,对于如何增强预防机制建设,增强大家的拒腐防变能力,&bsp;我建议大家算好人生的四笔账:
一是算好前途帐。经常回顾自己走过的风雨历程,算算自己经历了多长时间的奋斗,才达到今天的地位。腐败将断送自己的政治前途,宝贵尊严甚至是生命的丧失
二是算好人身帐。匈牙利的爱国诗人裴多菲曾说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放眼世界,看看多姿多彩的生活,领略一番自由的可贵。一旦违法犯罪,身陷囹固,丧失人身自由是多么可悲;、案发、被捕前的恐惧心理会煎熬自己。&bsp;2、审判前的焦虑感。这是一种无法形容的精神折磨。悬着、挂着,真让人难受,有人甚至会寻求自杀,以此求得解脱。&bsp;3、没有自由的炼狱生活,审判程序结束以后,罪犯将加戴脚镣手铐,被公安押解着,带着刑期和耻辱送到监狱,开始长期炼狱生活。&bsp;4、回归社会面临艰难困境。
我们看看李真的忏悔:过去,我到下面去检查工作,都是地市级领导要到他们的地界接我,然后住高级套房,可以说是到哪儿都是鲜花、美酒。可现在,我和被关押的地痞流氓等其他人犯没区别,要把监规背得烂熟,要喝难以下咽的菜汤,要睡0多个犯人挤在一起的大通铺。回忆往昔只能徒加痛苦。
记者又问:现在什么对你还有诱惑?他一字一顿地答:生命和自由。可我还有吗?&bsp;
三是算好家庭帐。在座各位,想必大都是几代人亲情融融,享受天伦之乐,&bsp;无比幸福。如果违法锒铛入狱,不仅无法孝敬父母、照顾妻儿,还会使父母妻儿人&bsp;前抬不起头、人后暗自流泪,落个惨淡凄凉。
现在网上流行一个字&ldqu;晒&rdqu;。有的人把自己过去发生的那些痛苦和欢乐都拿出来放在把网上&ldqu;晒&rdqu;出来,跟大家一起分享,我奉劝大家,有时间的时候也把自己的过去拿出来放在阳光下晒一晒,我想,大家都记得983年分社以前吧,就拿茅草营和曹庄来说吧,那时,一个成年劳动力一天挣0分的工值,才值5分钱,而后屯一天0分的工值是375元。想想看,那时候,我们生活的很有乐趣,所以,我们要跟我们的纵向比,不要跟别人攀比。这样,我们就会觉得,我们的生活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再想想,中国或者我们身边还有多少生活不如我们的家庭呢?我们已经很幸福了,什么叫幸福?身体健康、家庭和睦,每天快快乐乐,这就是幸福。
最后,所以奉劝大家:为了自由、为了健康、为了家庭、为了名誉,请远离职务犯罪。过一个幸福健康的人生。
讲的不对、不透、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bsp;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6-12 06: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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