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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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告知书

广大出租房屋业主、租户:

您好!

近年来,出租房火灾多发。207年9月25日,xxxxxx市xx街道一出租屋发生火灾,造成人死亡。经调查,起火建筑为五层砖混结构民房,一层为门厅,二至五层为出租房屋,起火原因为一层门厅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起火。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让每一名居民远离火灾,我们特别提醒出租房屋业主、租户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以下十个方面:

(一)明确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用于出租的房屋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建筑严禁在门窗设置防护栏、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出租房屋安全出口和室内、外疏散通道数量应满足要求,且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或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

(四)出租房屋电气线路敷设及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乱拉、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等电器产品,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动车充电应尽量在室外进行,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电动车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电动车辆充电。

(六)出租房屋的灶间(厨房)内使用的液化气应与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使用超量罐装的液化气钢瓶,严禁敲打、倒置、碰撞钢瓶,严禁随意倾倒残液和私自灌气。

(七)出租房屋内严禁加设生产、经营、存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空间。

(八)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消防标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安全绳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公共区域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安全出口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识。

(九)要提高自身的消防安全意识,制定消防安全逃生计划,确保遇到火灾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会组织人员疏散。

(十)对存在火灾隐患无法完成整改的,单位应当自行停止使用,并明确专人24小时值班,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消防安全。

我们衷心希望广大出租房屋业主、租户能够自觉维护身边消防安全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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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7-11-04 15: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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