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外侨局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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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外侨局20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在市局的具体指导和大力支持下,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天心区民宗外侨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揽全局,充分发挥民宗外侨局、相关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民宗外侨服务科学发展水平,逐步形成了符合区情特色的民族宗教界基本稳定的和谐框架。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和中央省市民宗外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以市局208年工作要点为指导,正确把握民宗外侨有关政策,致力于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稳定,主要做了以下一些工作: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宗教工作机制。一是区委、区政府加强对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成立了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各成员单位联动和日常调动,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并在区委常委会议听取民宗工作专题汇报,定期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召开统战(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民宗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加强对玉泉寺、清真寺、城南堂等热点、难点问题的调度,充分发挥各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三级网络两级责任”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机构,明确街道、社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属地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检查督查机制,制定并下发街道、社区民族宗教工作职责。将宗教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中,进一步完善了绩效考核细责,增加了民宗绩效考核分数在统战工作中的比重。三是加强各类活动中民宗部门的领导,抓好各级各类人员的责任落实。按照市民宗局的要求,成立了开展以“学习”为主题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领导小组,以及综治、WW、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事事有人管,工作无死角;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不断提升民族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一是抓好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民族团结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针对问题抓好联动。如:为进一步加强伊斯兰教清真寺周边环境整治,做好伊斯兰教每周五“主麻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切实维护民族宗教团结和谐,统战部长刘向组织专门协调会,召集相关部门、街道社区就清真寺周边存在的交通拥堵、摆摊设点、脏乱差、职业流浪乞讨人员等由来已久的乱象进行整治,目前,长沙市清真寺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已初见成效。二是着力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总结和推广白沙井清真寺服务站试点的成功经验,为少数民族群众在法律援助、帮困解难和矛盾调解方面提供帮助,主动为来我区工作的少数民族群众协调办理就学(转学)、就业指导,在春节和穆斯林群众古尔邦节、开斋节前后,对部分社区的生活困难穆斯林群众进行了走访和节日慰问。为80余名少数民族群众办理民族成份更改、高考加分审核手续,满意率达00%。三是妥善处置少数民族群众纠纷,切实维护民族群体合法权益。在处理纠纷中本着以职能部门为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置,民宗部门主动协助配合处置。今年以来,帮助街道和相关部门妥善处置了一起租房经营拉面馆因拆迁引起的经济纠纷;一起拉面馆老板与顾客发生口角导致斗殴的民事纠纷;与区相关部门协助驻辖区国企解决一起因工程施工经济纠纷引发集体上访堵门的群体性事件;并指导街道妥善处置一起网上炒作社区在宣传栏中关于伊斯兰教及清真寺一处不当表述的事件。四是为驻湘工作组和高校做好服务工作。积极与驻湘工作组搞好对接,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对辖区内xq籍少数民族群众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按照黄兰香部长的指示和区委领导的要求,对高校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密切配合、积极服务。如:5月份在市局的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积极协助长沙理工大学妥善解决因驻湘工作组外派教师在按照xq教育厅文件,对校园内清真餐厅所谓宗教服饰、宗教仪式进校园进行制止时,所引发的纠纷及上访的事件,并协助理工大学妥善处置一起校园内清真餐厅因不准个别学生从外面带食品进入清真餐厅就餐引发网上炒作的事件。五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今年6月24-26日我局赴少数民族地区怀化市通道侗族自治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期间,在通道县进行调研、学习、助学,借鉴当地民族工作优秀经验、共同探讨民族工作热点问题,并对贫困学校和贫寒学子进行捐资助学。我局先是在通道县溪镇第三完全小学,捐赠了价值2万余元的书籍,而后又前往坪坦乡横岭小学,对当地4名贫寒学子捐赠书包、文具以及助学金。

  (三)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宣传教育并举,加强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印发《宗教事务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等资料,作为区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全区民宗专干、街道分管领导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对重要文件、机密文件采取来局办公室传阅文件的方式进行传达,对相关法规政策和各级职能职责以文件资料的形式进行下发学习;在各主要宗教场所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上墙张贴。二是深入开展“一创两专”活动。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全面推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不断提高宗教干部群众及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工作人员的政策法规水平。三是开展宗教领域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在全区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宗教领域安全隐患情况自查工作,建立了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隐患问题台账,场所危房情况台账及安全隐患“一单四制”台账。认真开展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以及对主要宗教活动场所微博、微信公众号、网址网页备案工作。四是为伊斯兰教开斋节做好服务工作。6月6日是伊斯兰教开斋节,为了确保这次开斋节的顺利开展,节前,天心区民宗外侨局多次前往清真寺进行督查和指导,并制定了详细的开斋节工作方案。在各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开斋节取得了圆满成功。

  (四)进一步加强各类场所规范化建设。一是积极协调玉泉寺停车场、山门建设协调配套工作。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因道路建设问题,生物化工厂原长沙树植厂居民对玉泉寺周边施工进行阻挠,并与玉泉寺比丘尼发生大规模对峙事件,在区委统战部刘向部长的带领下,民宗部门与裕南街街道、南站社区深入对峙双方一线,通过全面了解、深入沟通、积极协调,有效控制了局势发展暨大规模冲突,随后通过多次调度协调,采取多重措施,稳定双方情绪,解决突出问题,确保了十九大、两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二是充分发挥民宗局、相关部门和街道、社区(村)等基层单位的职能作用。着力提升民间信仰事务的行政管理水平,针对城市特点,学习浏阳经验,打造符合区情特色的民间信仰场所,保持民间信仰群众和谐稳定,使民间信仰场所既符合法规政策,又要与城市发展建设相适应。三是坚决抵制宗教领域渗透。依法加强对宗教与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规范落实宗教活动审批程序,防范非法传教活动和极端教义的渗透,实行关口前移。今年重点开展了对基督教聚会点的清理清查,彻底摸清底数,并对有国外渗透的非法聚会点依法进行打击和取缔。如:5月5日,我区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参与6专项行动,取缔了一起基督教“耶和华见证人”在我辖区内非法聚会传教的聚会点,现场控制了两名日本人和两名韩国人,经询问取证,四人都是“耶和华见证人”成员来华传教,后经公安部门对其实施了限期离境的处罚。有效阻止了基督教宗教异端人员在天心区传教,维护了我区宗教界和谐稳定。

  (五)进一步优化外事侨务管理,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一是严格规范机关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强化因公出入境服务管理,对因公出入境管理工作进行再回顾,进一步健全了《天心区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的实施意见》,并在全区开展违规办理、持有因私事出国(境)证件专项清理工作,完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开展信息核查工作,并做好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加强与公安、国安等部门的协调,做好来我区工作、学习、投资、旅游等华人华侨及外籍人员的服务保障及协调工作。二是加强对外文化宣介。加大文化“走出去”步伐,借助国外媒体资源,宣介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就,208年和209年系中俄两国领导人商定的“中俄地方合作交流年”。总领馆组织领区内俄主流媒体团赴我区参观,切实向全世界传递我国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的新变化、新气象,并取得了良好的推介成效。三是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合作。天心区坚持加强与港澳交流合作、团结联谊,并加强与港、澳同胞,社团,企业的联系。香港贸发局将于208年7月7-20日率香港创意设计业代表团访问湖南,并举办“香港创意营商日·湖南”大型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的成功举办,我局配合市外办港澳处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推荐了几家我区优秀企业,邀请代表团前往参观考察,相互交流学习,促进合作。为深化推动香港和湖南两地经贸交往,促进香港创意设计服务业与湖南企业的对接合作做好服务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

  下半年全区民宗外侨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继续全面落实贯彻新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央、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决策部署,紧扣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民宗外侨工作法制化水平,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良好氛围。具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稳控隐患,确保和谐稳定政治大局。一是严格把控城南堂迁建工程过程。坚持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确保依法依规进行工程建设,确保无境外势力支持,确保以中国文化浸润中国宗教。二是加大对玉泉寺山门、停车场、道路建设等协调力度。加强与附近居民(树植厂职工)沟通交流,融洽感情,争取理解。三是全力做好清真寺的安全WW工作。大力开展宣传新“卧尔兹”活动,宣传爱国、和平、中道、宽容思想,引导广大穆斯林群众正信正行。

  (二)依法依规,积极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加强宗教教风建设。严格按照《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执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制度,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与民族宗教代表人士约谈、座谈、走访等制度,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规范宗教场所管理。不断深化宗教“一创两专”工作,继续开展以“学习”为主题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对各宗教场所、基督教聚会点及民间信仰场所定期进行走访、检查、调研和问题排查,及时解决问题。三是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做好宗教场所大型宗教活动期间的WW和处突工作,严格宗教活动审批,加大对非法传教、借教敛财等非法宗教活动的查处和抵渗打击力度。继续依法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及未登记教会专项治理工作。

  (三)多措并举,不断完善宗教工作管理机制。一是完善领导和责任机制。进一步加强区委、区政府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各成员单位联动和日常调动,做到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街道“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切实落实好“三级网络两级责任”。二是完善安全和监督机制。抓好“一单四制”常态化管理,加大协调配合和监管力度,督促场所危房排危修缮工作的开展,做好摸底、统计、预算及整治,确保宗教场所危房维修配套资金落到实处,确保危房按时保质维修到位。三是建立和完善预警监测机制。制定和完善网络舆情应急预案,提高网络宗教舆情监测处理能力,营造良好的场所舆情环境。督促各街道和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细化民宗工作方案,做到有组织领导、有专门联络人、有规章制度和应急工作预案,确保风险隐患管控到位、及时化解,确保全区宗教领域和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四)以“外侨联谊”为平台,涵养壮大外侨资源。在加深、巩固传统侨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交流方式方法,积极探索“文化侨务”、“经贸侨务”、“科技侨务”、“娱乐侨务”等多种工作途径,构筑交流平台。通过平台向海内外华侨华人朋友传递区域发展信息,充分发挥侨胞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侨力资源持续发展。以开展示范单位、侨法宣传角为抓手,鼓励侨务对象、涉外人员较多的社区建立侨务工作室、侨法宣传角,并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积极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浓厚外侨工作氛围。切实维护好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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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08-16 09: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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