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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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局206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省、市局206年消费者权益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全面加强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5纪念活动,更加有为强化消费维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全社会保护消费者权益意识,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积极推进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监管执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的通知》(工商消字〔203〕xx号)的通知要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切实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的专项整治的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全县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大检查。要求各分局对管辖范围的家用电器店进行分片排查。切实提升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和消费环境。2、我局以服装鞋帽、儿童服装、儿童用品等商品为重点,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对儿童用品标识不合格、玩具存在有可触及的危险锐利尖端等问题上着手检查,并进一步强化措施,解决了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问题,依法保护儿童消费安全。3、对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市局文件精神,对全县经营装饰装修材料市场进行检查,确保装饰装修材料的消费安全。4、突出对交通工具类商品大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使用质量合格的交通工具,是消费者安全出行的重要保证。严厉查处非法销售已明令淘汰的燃油助力车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到目前为止,我局共检查电子电器店286户,服装鞋帽商家235户,装饰装修材料门市02户,交通工具类销售点5家,出动执法车辆70人车次。今年以来共接待消费者来访咨询约80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其中商标侵权案件件,案值35780元,罚没款45500元。
  二、积极推进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局下发的《关于开展流通领域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儿童用品市场秩序,促进儿童用品质量提升,我局自接到通知起,开展了以分局为单位,在各自辖区内集中组织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以儿童服装、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为重点品种,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对辖区内儿童用品经营者开展全面执法检查。此次检查,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车辆50车次,检查经营主体54户(玩具经营户、儿童服装经营户、儿童安全座椅经营户等),到目前为止,暂未发现不合格儿童用品,接到因购买儿童玩具出现问题的投诉件,并得到了消费者满意的答复,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的规范了儿童用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积极推进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
  (一)开展新《消法》学习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消法》知识,我局认真开展在线网络培训、印制新《消法》资料每人一本学习,加强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学习,熟练掌握运用新《消法》,并针对新法修改内容以及基层执法难点,给予相应的指导,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消法》新适用领域的认知程度,推动干部在今后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增大维权半径。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35纪念活动
  为隆重纪念206年“3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和新《消法》实施。3月5日,在第3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牵头,在农业局、物价局、烟草局等职能部门的配合下,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主题,举行3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一是3月3日起,制定开展3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系列活动方案,并制作新《消法》和警示提示音频资料,利用宣传车到街道开展宣传活动。二是县委常委副县长胡世燕发表电视讲话。三是活动会场共设立宣传台5处,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消费者的相关咨询。宣传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向消费者传授识假辨假知识。现场向消费者耐心讲解了0余种假冒伪劣商品的鉴别方法,提高了消费者鉴别真假商品的能力;现场接受咨询投诉。设立了投诉点,接受群众现场投诉咨询,为消费者答疑释惑。现场发放宣传生活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等资料500余份,受理咨询达00余人次。四是对“35”晚会期间“235”热线作了具体安排。3月4、5日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直接通过网络接收、处理、反馈“35”晚会现场申诉举报,做到转办快、处理快、反馈快。
  四、认真处理投诉,维护消费者利益
  206年,按照23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235受理和处理工作程序,进一步畅通受理消费者诉求渠道,有力维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民彭女士反映自己于206年4月6日在xx金鹏通讯购买了一款华为G52的4G黑色手机,购买价格为550元。使用2、3天后,手机就出现了电池不够用的现象,待机时间短。于是消费者彭女士到了金鹏通讯手机店要求换新,但是商家通过检查手机发现防水标红了,可能是彭女士把手机进了水,所以不予更换新机,只能去维修,并开具了维修工单。彭女士不同意,刚购的手机就拆修,心中很不悦。于是投诉到xx县消协,要求换新机。接到投诉后,消保工作人员立即受理进行调查了解,多次与彭女士和商家进行沟通、联系、询问并约定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工作人员依据新《消法》之规定进行了调解,说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最后,由该商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另一个型号的手机。截止到今年月0号为止,我局“235”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7件,处理65件,挽回经济损失568万元;“235”信息平台转办23件,处理23件,处理率00%,真正做到了把消费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权,构建了xx和谐的消费环境。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今年以来,县工商、食药监、质监三局合一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了生产、流通、消费领域全程统一监管。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人员配备不强;二是235的投诉管辖范围广,特别是增加了食品、药品、化妆品等投诉,解决问题难度大、工作成本高;三是分局消保维权工作人员素质与能力有待提高;四是投诉商品检测鉴定难,检测鉴定成本高;五是网购投诉日渐增多,处理起来难度加大;六是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不高,购买相关物品不索要购物发票,出现问题出现维权困难的难题。
  下一步打算:一是完善235消费维权服务站规范化建设;二是做好商品质量监管,督促经营者商品质量进销台账;认真开展商品质量抽样调查。三是加强消保和“两站”人员培训;四是认真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录入235平台;五是加大宣传,告知消费者购买物品保存好购物发票,有利于以后自身的维权。
                              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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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5-13 11: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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