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管局2014年工作要点

203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局将继续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一、加强住房保障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和203年市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的保障房建设目标。

二是全力抓好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两个公租房建设,加快推进天津路和黄粱沟项目的招投标及前期准备工作。

三是争取尽早出台《市公共租赁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研究打通廉租房和公租房分配的兼容办法,探索具有特色的公租房建设方式。

四是继续抓好商品房项目配建廉租房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城区廉租房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与新取得商品房建设用地的单位及时签订廉租房配建协议,同时抓好所配建廉租房的套型面积、建设标准、工程质量与建设工期等方面的管理,力争203年廉租房建设规模达到200套以上。

五是加强保障房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廉租房年度审核机制,着手研究并做好公租房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

加强房地产市场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肃查处开发企业违规经营和中介机构炒作房价、误导消费的行为。协调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预测分析,密切关注房地产市场走势,针对形势及时制订调控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实施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完善开发企业信用档案,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备案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对开发项目进行跟踪监管。以行政立案查处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四、全面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研究制定《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做好新旧《条例》的衔接工作,防止引发法律纠纷。符合旧城区改建条件的,依法依规作出征收决定,保护被征收群众的利益,服务城市建设。

五、加强物业管理。

一是大力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重心下移”的物业管理机制。

二是加大行业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物业管理和维修资金政策,增强市民的民主管理意识。

三是制定配套政策。对原有的《市物业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并报市政府审议。进一步完善前期物业查验办法,制定验收标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四是抓好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以平安物业小区创建为抓手,指导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落实物业小区矛盾预警排查机制,确保稳定。

五是加强住房维修资金管理。进一步完善维修资金管理软件程序,规范财务管理系统。加大维修资金定期存款比例,确保维修资金保值增值。

六、抓好信访维稳工作。

一是加强源头控制。全面分析信访稳定形势,对可能引发的上访和影响稳定的信访问题,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防范、早化解,力争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加大协调力度,积极协调和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促进群众合理诉求的解决,努力化解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始终把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研究加强和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物业管理、产权管理、拆迁管理、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管理工作,化解一批历史遗留问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4-01-06 21: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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