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要点

205年是完成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任务的冲刺年、收官年,为大力推进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现“十二五”节能工作目标,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5年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主线,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进一步完善体制,创新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扩大宣传教育,落实节能措施,搞好典型示范,强化监督检查,不断改善全县公共机构用能现状,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县社会节能中的表率作用,实现“十二五”期间人均能耗下降4%,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的总体工作目标。

二、主要目标

204年,通过大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使全县公共机构和干部职工节能意识明显增强,用能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5年全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主要目标是:用能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节能技术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节能采购、建筑节能、用能设备改造升级和统计体系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努力完成“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目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努力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节能管理组织机构建设,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职能科室和工作人员,形成覆盖全县的节能工作体系。二是进一步加强对科教文卫体等部门的节能指导和协调工作,要求在抓好本级节能工作的同时,管理好本系统的节能工作,指导和组织本系统公共机构建立节能管理机构,落实具体人员,负责能耗统计和节能管理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提升和扩大节能工作的影响力。一是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充分利用工作简报、电视台、报刊等媒介宣传节能知识、节能产品及节能方面的法律法规,建立渠道畅通、覆盖全面、多元化、多层次的宣传教育体系。各媒介要发挥各自优势,搞好节能宣传,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宣传节能典型,对严重浪费资源的单位和现象予以曝光。二是组织开展好节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采用多种形式,开展节能宣传活动,认真举办“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动员各公共机构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互动,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制作节能小贴画或提示牌,张贴在各单位用能设备设施的显目位置,提醒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良好的用能习惯,增强节能意识。

(三)夯实基础,认真做好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工作。一是加强统计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统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对能耗统计工作的管理,从原始记录、能耗软件录入和统计台账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对统计汇总的数据要认真进行数据审核,按规定时间完成全县能耗数据的报送工作,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和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三是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不定期地对各公共机构的能耗统计工作进行检查与核实,对虚报、瞒报、谎报统计数据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落实措施,切实抓好资源能源使用的常态化管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常态管理和动态掌握,扎实做好日常工作。一是在节约用电上,积极推广节能高效照明灯具,尽量采用自然光照明,降低办公设备待机能耗。要优化空调能效,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二是在节约用水上,积极推广使用节能器具,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修管理,严禁跑冒滴漏,坚决杜绝长流水。三是在节约汽车燃油上,科学核定单车油耗。继续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开制度,努力降低公务用车油耗。

(五)运用科技,加快传统设备改造升级。各公共机构要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依靠先进的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推进改造升级。一是抓好绿色照明工程。各公共机构要完成照明灯推广任务,推广使用高效照明节能灯具,除特殊场合外节能灯使用率达00%。二是抓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重点抓好教育、卫生等系统单位的节能改造,开展对学校、医院的供热系统进行节能改造试点,积极采用太阳能等新型节能技术。三是抓好集中办公区“能耗大户”的改造升级工作。对集中办公区的电梯、Ld屏幕、装饰用灯等,都要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提出节能举措,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单位要对电梯、用水器具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进行改造升级,以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效率。四是抓好合同能源管理。各级公共机构在争取国家和本级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引入节能服务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加强对新建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积极采用节能型材料、器具和产品,减少空调、照明能耗。大力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利用专业公司的技术、资金优势,分享节能效益。

(六)典型引领,抓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在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要注重工作创新,力争在节能管理、技术改造、节能措施、分户计量、宣传教育等工作上有新的突破。继续推动节能示范单位的创建,做好示范单位的发现、遴选、推荐工作,重点做好教育、卫生等系统节能示范点建设,逐步形成公共机构节能建设示范平台。在省中学204年争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的同时,要不断总结推广节能先进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七)加强监督考核,建立公共机构节能激励制约机制。着力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季度绩效考核与平时抽查和年度检查的方式进行,对节能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节能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统计数据虚假、瞒报、不完成节能目标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公共机构节能年度目标考核分。

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要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加强用能管理,制定年度节能计划,落实节能工作措施,开展节能宣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节能意识。要积极动员和争取多方面力量,共同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十二五”各项任务目标,切实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示范带头作用。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8-19 14: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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