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具体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执行工作纪律的自觉性

专题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认真学习全区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和局相关制度,并做好自查自纠。结合财政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即查建章立制,看执行效力;查岗位考勤,看勤政意识;查科室管理,看厉行节约;查行为规范,看机关形象;查服务态度,看工作效能。同时,把作风纪律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任务来抓,不断完善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

二、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

一是严格遵守财政干部“五个不准”,即不准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以任何理由延误资金的拨付和发放工作;不准对来局办事人员故意刁难,杜绝衙门作风;不准对职责内的工作以各种借口推诿、拖延;不准对工作底数不清,帐目不明,应付差事,不负责任。二是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工作时间去向告知制度和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自脱岗。三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各项规定,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无实际内容的接待宴请。四是严格执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有关规定,午间一律不准饮酒。五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规定,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非局专职司机,一律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并据此作为科室、个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认真改进工作,努力提高财政工作效率和质量

全面落实收入目标考核责任制,不断加强各种收入的征收管理,提高征管效率和收入分析预测能力,通过依法全面加强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征管,做大财政蛋糕,增强财政实力。进一步加强财政绩效考评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两上两下”的严格程序规范预算管理,把有限的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十项要求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文件精神,大力压减我区的公务用车经费、办公经费零增长、公务接待费用、外出学习考察费用等费用,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着力于创建“服务型”财政机关,开展五项服务。一是透明服务,严格按照规范、透明的要求,明确办事规程,简化办事程序,畅通办事渠道。二是窗口服务,加强会计核算中心、个税征收大厅服务“窗口”建设,以便捷、高效的服务努力展示财政部门的文明“窗口”形象。三是限时服务,对年初预算安排的人员经费、社保经费于每月0日前拨付到位;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在批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在3个工作日内下拨到用款单位;对重大紧急事项的资金需求随批随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相关手续完备的2个工作日内办证;银行账户审批,相关手续完备的2个工作日内办结;国有资产处置申请,相关手续完备的5个工作日内批复。四是管理服务,正确处理好生财、聚财、用财和管财的关系,发挥财政部门的职能优势,帮助服务对象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寓管理、监督于服务之中,把区委、区政府用于解决人民群众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资金管住、管好。五是微笑服务,树立财政干部不摆架子、以诚待人、礼貌待人的形象,在公务接待中做到“五个一”,即“送一张笑脸,道一声问候、让一个座位、端一杯茶水、表一份诚意”,切实为基层、为群众、为部门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局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班子成员结合分工负责分管科室的作风建设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作风建设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及考核范围,并实行一票否决。

由分管局领导经常性地对所分管科室干部职工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纠正、制止各种违反作风纪律的行为。每个月由局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各科室(中心、大厅)作风纪律开展抽查活动,抽查结果将在全局范围内进行通报。

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本科室干部职工管理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对抓管理不尽责、抓效能不尽心、抓落实不尽力,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干部职工不认真执行各项作风纪律要求,在局监督检查和有关部门明察暗访中发现有违规行为的,或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将按照局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其所在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9-16 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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