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三条措施强化信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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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在“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活动中,全面落实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责任制度,从三个方面强化信访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1—8月,该院共收到各类信访案件330件,与去年同比下降20%。
  该院一是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规定每周星期一由正、副院长轮流接待当事人,各分管业务部门派员参加。对不服二审判决的信访申诉,由立案庭通知原案件承办人接待,并将当事人的意见记入接待记录后送院长审阅,使院长能够进一步了解案情,有针对性地劝其服判息诉。二是完善初访接待工作责任制。将信访申请责任制与审判责任制两者相结合,规定在结案后六个月以内由原案件承办人接待,原案件承办人结合以往案件的审理情况对其进行解释疏导,有效地防止了上访老户的产生。三是实行信访联动机制。每月15日市人大领导信访接待日时,由该院立案庭派员共同接待当事人,经人大领导审核案件后,对没有瑕疵的案件共同对其进行说服、劝解,若当事人对原审判决的对立情绪较大,由人大领导亲自督查督办,并现场发出案件督办函,由原办案部门在十天内向人大领导汇报情况。通过人大领导的现场监督,部分当事人放弃了信访申诉,减少了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同时,密切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建立信访协调机制,对历史老案、行政案件等涉及其它职能部门的,主动与各单位协调配合,共同解决具体问题。对一些疑难、大、要案件定期向市委、人大信访机构进行信访通报和召开联席会议,取得理解和支持,为有效化解矛盾提供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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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6-14 12:4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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