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局长在2013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会上的讲话
各位消费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XX工商分局与辖区企业代表和广大消费者朋友聚集在莲湖广场,隆重庆祝“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值此机会,我代表XX工商分局对长期关心支持工商工作的广大群众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广大消费者朋友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XX区消费者协会是依法设立挂靠在XX工商分局的一个社团组织。过去一年,他们在XX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消委的业务指导下,尽职尽责,服务广大消费者,为XX区构建和谐消费做了大量工作,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调解消费者纠纷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是积极维权,做好消费调解工作。全年消费者协会与我局13315成功调处消费纠纷365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1 2万元。其中涉及服务质量49起、家具家电48起、车辆交通40起、手机通讯32起、食品药品31起、服装鞋帽28起、建材装饰24起、五金交电17起、化妆品11起、日用品10起、其他75起。二是加强法规宣传,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去年发放公益宣传资料3000多份,发放《湖南省消费者保护条例》2000多册。出宣传板报20块,宣传标语横幅20多条。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