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会所遗留问题会议纪要

205年7月30日下午,县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魏宏亮,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召集开发区管委会、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征收办、经发公司和镇人民政府的相关人员,就镇引进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商务会所相关问题进行会办,会议听取了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同志对商务会所项目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案的情况汇报,参会部门对该项目遗留问题的处理发表了充分的意见,现将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总体原则。按照县领导多次指示及协调会议精神的总体思维,各部门要在创新思路、提高效率,加快推进的基础上,遵循以下两个原则:一是遵循合理、合法、及时、有效地处理好商务会所烂尾项目的原则;二是遵循科学、和谐的化解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的原则。

二、处理路径。由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收购协议,将商务会所项目收购至经发公司名下。再由县征收办对经发公司所收购的资产进行征收,征收后交由县国土局重新挂牌出让。

三、政策扶持。由于该项目是以商务会所为主的服务业项目,县政府同意为新投资商提供服务业引导资金4200万元,用于扶持该项目的发展、经营。

四、重新挂牌。该项目由县征收办征收后,由县行政审批局将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住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0后,重新挂牌出让(保留现有建筑物)。

五、补偿问题。按与县征收办签订的征收协议执行。

六、建设顺序。新投资商竞得土地,并办理相应手续后,须先行启动商务会所建设,待商务会所竣工验收后,方可启动商住房建设。

七、工作职责。由开发区管委会和镇总牵头,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征收办、经发公司、法院指定专门负责领导,在统一的时间节点内处理相关手续,确保8月底前解决该项目的所有遗留问题。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6-01-05 09: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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