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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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讲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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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bsp;&bsp;&bsp;&bsp;&bsp;&bsp;&bsp;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分析研判全国冬春季节消防安全形势,动员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刚才,民政部、国家文物局和吉林、河南、广东等地分别作了发言,琼色同志就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会后,国务院安委会还将印发《208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希望各地区、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bsp;&bsp;&bsp;&bsp;&bsp;&bsp;&bsp;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是必须全力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确保安全生产、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担负的重要责任”,特别指出“机构改革期间,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部门,一定要始终绷紧神经,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能有丝毫放松”。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强化安全预防措施,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机制,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bsp;&bsp;&bsp;&bsp;&bsp;&bsp;&bsp;每年冬春季都是火灾多发期,从刚才琼色同志通报的情况看,冬春季火灾占到全年火灾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一时期重特大火灾多发易发,情况不容乐观,形势非常严峻。从冬季火灾特点看,冬季气候寒冷,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增多,室内生火、使用大功率电器取暖普遍,电气线路违规敷设、超负荷运行等问题剧增,极易发生火灾。入冬以后,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接踵而至,节庆活动、商业促销较多,旅游、返乡潮交织叠加,人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各类致灾因素剧增。特别是春节前后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将达到全年峰值,发生火灾爆炸的风险极高。从今年形势任务看,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将于月5日至0日在上海举办,紧接着是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大会。在当前中美贸易摩擦的大环境下,这两项重大活动意义更加重大,无论是举办地还是全国面上,无论是活动期间还是今后一段时期,都要确保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绝不能发生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从当前工作实际看,根据中央深化机构改革决策部署,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今年冬春季正是地方机构改革调整时期。一些基层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正面临着改制重组、职能调整、人员转隶,安全管理容易出现断档和空档。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放在重要位置,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确保冬春季消防平安。
&bsp;&bsp;&bsp;&bsp;&bsp;&bsp;&bsp;二、突出重点任务,加强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坚决守住“不发生大火”这一底线
&bsp;&bsp;&bsp;&bsp;&bsp;&bsp;&bsp;不发生大火是衡量和检验冬春防控成效最根本、最直接的标准,是底线、也是红线。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忧患意识,紧紧抓住重点任务、重点问题,凝心聚力、尽职尽责,确保全国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bsp;&bsp;&bsp;&bsp;&bsp;&bsp;&bsp;一是突出重点场所检查治理。各地区、各部门要紧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养老院、施工现场、大型商业促销活动等高风险场所,严查消防管理不落实、易燃可燃装修、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安监站,要加强“城中村”、老旧住宅区、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安全检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充电等问题。要按照既定部署抓紧推动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综合治理的任务落实,年底对单交账。在落实好全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各地要针对历年冬春季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落实“自选动作”,组织一至两项专项治理。
&bsp;&bsp;&bsp;&bsp;&bsp;&bsp;&bsp;二是突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各地区、各部门要谋划组织好“9”消防宣传月活动,推出系列专题节目、专题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参与,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重要节日、重点时段,要协调本地主流媒体发布火灾风险提示,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向各级党政干部和重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推送消防安全提示。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行业部门、国有企业和重点单位责任人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2月底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公安派出所民警、安监员、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培训,提高巡查检查能力。冬防期间,要督促各社会单位组织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员、保安、电焊工等人员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
&bsp;&bsp;&bsp;&bsp;&bsp;&bsp;&bsp;三是突出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各地区要结合当前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优化整合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健全完善统一指挥、信息共享、预警响应、应急联动、联合保障、技术支撑等工作机制,提高综合应急救援效能。各地区要完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以及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招收任务,大型企业和高风险场所要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提高初起火灾自救能力。各地市政、供水部门要组织对市政消防水源全面维修保养一遍,落实防寒保暖措施。各级消防部门要时刻处于应急状态,结合冬季灭火救援特点,加强冬季练兵活动,熟悉重点场所,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应急程序,加强实战演练,强化协同配合,做到快速响应、高效处置。冬防期间,各地消防、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联合开展一次应急联动实战演练。
&bsp;&bsp;&bsp;&bsp;&bsp;&bsp;&bsp;四是突出重要节点火灾防控。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庆祝大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各地区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严查严管。活动举办地要落实特殊火灾防控措施,加强会场、住地、活动场所的消防执勤检查,督促单位严防死守,确保绝对消防安全。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各地区要组织分行业、分领域、分时段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夜间营业场所加大错时检查力度,全面降低火灾风险。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繁华商圈、游园庙会、旅游景区、公交场站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文物单位,要督促单位落实专门力量,加强巡查看护,重点时段部署前置应急力量、装备,驻勤巡逻。

&bsp;&bsp;&bsp;&bsp;&bsp;&bsp;&bsp;三、认真履职尽责,强化工作措施,全力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
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逐级、逐岗位压实工作责任,务必做到真重视、真落实、真见效,全力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bsp;&bsp;&bsp;&bsp;&bsp;&bsp;&bsp;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将责任制落实作为主线,贯穿冬春火灾防控全过程。各省级、市级政府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加强调度指挥,督促工作落实。各区县级政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领导要直接上手,广泛动员力量、精心组织推进。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制定行业冬春火灾防控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防控措施。各级公安机关要主动会同消防部门,指导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消防宣传职责,加强社区村庄和小场所、小单位排查治理。
&bsp;&bsp;&bsp;&bsp;&bsp;&bsp;&bsp;二是实施重点约谈督办。各省市级政府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国有重点企业,各行业部门要集中约谈问题突出的行业系统单位,消防部门要分类约谈大型连锁企业集团、高风险单位,督促落实冬春火灾防控责任和措施。对本地区、本行业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各地区、各部门要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销号。冬防期间,各地区在当地主流媒体要组织两次集中公开曝光重大隐患,接受社会监督,推动隐患整改。
&bsp;&bsp;&bsp;&bsp;&bsp;&bsp;&bsp;三是强化问题清单治理。各地区、各部门要广泛组织排查检查,督促企业单位全面自查评估,对发现的隐患全部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限时整改,闭环管理;对隐患整改情况,实行网上督、实地查,确保按时销账。各级消防部门要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后及时公告执法结果,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对消防安全领域严重失信当事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bsp;&bsp;&bsp;&bsp;&bsp;&bsp;&bsp;四是从严落实督导问责。今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将列入国务院对省级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国务院安委会将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包干制度,完善工作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予以严肃查处,依法依规从重追究事故企业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督导检查的统筹协调,改进检查方式,以执法式检查为主,抓住要害问题,严格依法查处,对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
&bsp;&bsp;&bsp;&bsp;&bsp;&bsp;&bsp;同志们,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群众安全高于一切。面对艰巨任务和严峻形势,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更严措施,切实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为今年工作圆满收尾、明年工作良好开局打下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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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2 12: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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