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交通机关是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区文明表彰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开拓创新、求真务实、亲民服务的有效举措。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效能办〈深入推进全区效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通办发〔203〕22号),结合本系统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工作效率和人员素质,为交通运输工作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敢争先比作为、提效能强执行、树形象增合力”主题活动,力求在转变作风上有新气象,在提高效率上有新突破,在服务水平上有新提升,在促进落实上有新进展。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效能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效能建设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四、活动安排

203年交通运输系统效能建设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排查问题(2月至3月)。主要任务:认真学习贯彻区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区文明表彰暨机关作风建设大会精神,各单位、各部门从争先氛围、大局观念、担当意识、执行能力、自身要求等方面入手查找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个人从学习创新、精神状态、能力素质、办事效率、遵守制度、服务态度等方面入手查找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目标方向,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第二阶段:整改提高(4月至月)。主要任务:从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问题抓起,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层层分解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做到按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按责任奖惩,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检验考评(2月)。主要任务: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组织检验考评,严格运用考评结果,评选效能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

五、主要内容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拓宽效能理念。开展效能建设主题讨论活动。紧紧围绕区委“敢争先比作为、提效能强执行、树形象增合力”主题,举办理论学习、征文、演讲活动,提高各单位(部门)时不我待的紧迫感,促进“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狠抓落实”的作风养成。开展机关“六规范”活动。规范岗位职责,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落实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解决岗位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规范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实用、简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解决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问题;规范工作过程,按照科学、合理、便民的要求,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解决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规范工作行为,按照爱岗、守法、诚信的要求,约束从政行为,搞好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解决作风不实、公信力低的问题;规范办公秩序,按照统一、整洁、有序的要求,规范办公场所,做到设施摆放整齐,窗口标志、办公标牌醒目,工作人员在岗尽责、遵章守纪,解决办公秩序不正规的问题;规范内部监督,按照严格、公正、实效的要求,发挥内部监督体系的作用,强化对服务意识、办事质效、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监督,注重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解决监督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深入巩固岗位责任分级承诺机制。各单位、各部门对照全年工作目标,分解、落实、量化、细化工作责任。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拟定勤廉履职承诺,逐级递交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效能服务品牌建设。以单位(部门)为主体开展服务品牌建设,加大宣传,着力在丰富和拓展品牌内涵、增强品牌的吸引力和感召力上下功夫,以品牌凝聚人心、激发活力、增添动力,提升工作的执行力和落实力。

(二)强化督查,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重点推进专项督查。将农村公路建设作为局效能监察专项重点项目,实施全流程监督。常态开展巡查督导。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则,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常态化。将东沙大桥工程等5个交通工程列入全区重点监察的建设项目,按要求录入行权电子监察监控系统,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市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区交通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建立常态交通工程巡查督查机制,做到每月有检查,每季有通报。深入开展交通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积极推进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试点工作。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积极做好“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简化手续、缩短等待时间、提高办事效率,加强窗口服务情况的督查,促进工作人员改进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积极开展明查暗访。将服务意识、服务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作为明查暗访的重点,对“十条规定”和“八项不准”情况和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及工作日午间禁酒等规定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严肃查纠“庸、懒、散、浮”等现象,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将严肃处理。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巩固治理公路河道“三乱”成果,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标识、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和使用规定,巩固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密切关注“2345市民服务热线”、“公众监督”、“999民生热线”等载体栏目投诉信息动态。严肃查纠问责。严肃查纠有影响的行政效能投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效能问题,刨根究底查原因、纠问题、追责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考评,进一步提升争先氛围。优化考评办法,明确工作导向,坚持以日常考核为重点,加大对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日常动态考核力度,将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实行监督检查查实扣分,并纳入年终考评。坚持开门评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重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使机关效能建设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有群众参与,都让群众评议。强化考评结果的运用,区效能建设考核办法明确,效能建设考评结果在区级机关年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个性工作中权重为30%,同时作为全区机关作风建设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列后两位的部门,将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各单位(部门)要围绕承担和服务重点工作,依法行政,高效履职,局将参照以上考评办法,结合争先创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对本系统所属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格考评。

六、活动要求

(一)抓学习,统一思想。各单位、各部门要抓好上级精神的学习贯彻,充分认识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强化争先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强化典型引领,培育选树系统行业优秀典型,注重辐射效应,进一步增强作风效能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抓行动,转变作风。只有行动才能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作风效能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作风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把作风效能建设与中心工作、本职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细化内容,分解责任,从而使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三)抓落实,监督检查。各单位和部门要开展自查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主动进行整改,上级部门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活动,帮助查找效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局效能建设领导组将加大对各单位、各部门效能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3-08-17 13: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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