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本文 由 第 一 公 文网 收集 整理6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x发〔207〕x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x府发〔207〕x号)精神,为做好我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激发就业创业活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一)促进产业发展与就业协同。突出就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优先位置,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区间调控的下限,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新材料、轻纺服装、节能环保、卷烟及配套、农副产品加工、医药及配套等六大产业,以及大数据智能化、时尚消费品等新兴产业,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能力。做好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的综合评价,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对需要政府审批或者核准的生产经营性项目立项,项目申请报告应当包括项目建成后就业岗位预测内容。(牵头单位:区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区科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发挥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主渠道作用。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金融扶持以及社会保险降费率、降基数和稳岗补贴等扶持政策,发挥种子投资基金、天使基金作用,推进小微企业提质发展。打造一批重点孵化平台,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鼓励高校、企业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支持小微企业协同创新,鼓励规模企业带动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共同成长。鼓励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军队复员人员等四类人群创办小微企业。(牵头单位:区经济信息委,责任单位:工商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支持激励新就业形态发展。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面向新兴业态企业开放,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向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倾斜,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多元就业,指导新兴业态企业与从业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其他符合条件的从业者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加快建设“互联网+社保”“互联网+就业”,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参保和转移接续便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财政局)

二、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四)优化创业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规范改进审批行为。降低创新创业门槛,放宽登记条件,全面实施企业“多证合一”。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和“先照后证”制度。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职能和执法力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解决重复检查、多头执法等问题。采取建议、辅导、提示、告诫、示范、公示以及其他非强制性行政管理方式,实施行政指导,规范创业者经营行为。打造创业活动品牌,持续举办“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优化创业项目库,争创全国“双创”区域示范基地,新增国家级、市级“双创”平台各2家,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上水平。(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编办、工商分局、区行管办、区科委、区教委、区文化委、团区委、区妇联)

(五)搭建创业载体。鼓励园区、在黔高校和企业新建或完善一批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园、微企创业园、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打造一批市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整合创业政策、创业融资、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导师等要素资源,开展公共创业实训服务,提升创业孵化服务质量。建立健全创业孵化基地年度评估和动态管理机制,对服务质量高、孵化成效好、带动就业多的创业孵化基地按规定给予一定奖补。(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商务局、工商分局、区财政局)

(六)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毕业5年内在黔江创业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按政策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实施泛海扬帆大学生创业行动,通过xx市项目评审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给予2—5万元的无偿资助。(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科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财政局)

(七)支持返乡创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现代要素向农村流动,鼓励外出能人返乡创业,全力打造产城融合型示范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联动发展,推动结合新型城镇化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工作,围绕特色农业,引导返乡农民工等人员探索“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商贸流通”“农业+休闲(乡村)旅游”和“农业+农产品加工+休闲(乡村)旅游”等发展模式,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力争到2020年扩建返乡创业园家,打造创业就业示范街、创业就业示范山村30个,新增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企业30家。(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农委、区科委、区城乡建委、区商务局、区旅游局、区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八)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确保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0%以上,高校贫困毕业生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推进能力提升、创业引领、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开展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进校园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工业园区、基层、中小微企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创业培训,推荐优质创业项目,提供创业指导、项目评估、咨询、跟踪扶持、创业担保贷款等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

(九)推进就业扶贫。建立完善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平台,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动态管理,有针对性开展就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和交通食宿补贴等就业扶贫政策。鼓励返乡创业,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积极带头打造就业扶贫车间,提供更多适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的岗位。力争到2020年,打造就业扶贫车间30个以上。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贫困人员就业。实施“一户一人一技能”培训计划,实现有意愿、有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应训尽训。实施一对一就业帮扶,推荐有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财政局、相关乡镇街道)

(十)持续推动去产能职工安置。精准务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将去产能职工基本信息录入“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信息系统”,适时动态掌握去产能职工转岗就业情况。落实就业扶持政策,实施“技能培训、岗位对接、就业援助、创业服务、跟踪回访”五大行动,帮助去产能职工再就业。坚持以市场和就业需求为导向,对有培训愿望的去产能企业职工,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技能培训。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提供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就业信息等免费公共就业服务,依托现有创业孵化基地、工业园区,优先吸纳去产能职工和去产能企业主入驻创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正阳工业园区管委会、区经济信息委、区安监局、区总工会、相关乡镇街道)

(十一)实施就业援助。建立就业困难群体“出现一人,扶助一人,稳定一人”的长效帮扶机制,促进充分就业。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新增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离校2年内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等“十类人员”就业,安置人员按黔江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补贴。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跨地区劳务对接。落实低保就业补贴政策,促进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保家庭人员主动就业。落实稳岗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促进和稳定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经济信息委、区扶贫办、区残联)

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十二)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实施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高地的意见,构建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结构合理、产教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入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快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深化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建设“资源信息、人才交流、专业实训、职业培训、学生见习和学生创业”六个平台,促进职业院校与企业、行业组织的深度合作。统筹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协调发展,推动职业院校全面实施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制”。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能竞赛、师徒帮教等活动,夯实职业技能竞赛体系。落实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开展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牵头单位:区教委,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旅游职业学院、经贸职业学院、职教中心)

(十三)提升职业培训质量。建立覆盖城乡贯穿职业发展各阶段的职业培训制度,实施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学徒制、技师培训项目,推进劳动者技能脱贫培训,企业在职人员岗位提升技能培训,退役士兵技能培训、新型农民工培训、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专项培训等培训项目。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养”,加大培训与市场对接、与培训者需求相适应的培训模式,切实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加大职业培训统筹管理力度,强化培训机构监管,做好对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发挥好各类培训资金作用,提升职业培训质量。(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教委、区财政局)

五、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十四)夯实基层服务平台。依托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设立就业创业服务窗口,为就业创业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项目推荐、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依托基层服务体系,建设一批标准化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打造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公共服务等一站式综合平台。按照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化建设要求,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建立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规范招人用人制度和中介服务。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五)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建设“互联网+就业”,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实现就业创业服务和管理全程信息化。升级人力资源台帐管理系统,适时动态管理和监控区内人力资源状况。加强企业用工、失业动态监测,定期分析区内就业、失业数据,研判就业形势。(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十六)打造公共服务品牌。打造“日有培训、周有招聘、年有大赛”的就业创业活动品牌,持续举办“创业大赛”和定期开展“创业明星”评选表彰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弘扬创新创业精神,树立创新创业典型,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弘扬“工匠精神”,举办职业技能大赛,授予表现突出的技能人才“黔江区技术能手”称号并给予奖励。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局、工商分局、区残联、区总工会、区妇联、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

六、工作要求

(十七)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就业创业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人们维系基本生活、享受经济发展成果、实现社会价值的基本手段,是支撑我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为此,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对促进我区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切实把稳定和扩大就业创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以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抓好抓实我区就业创业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十八)完善机制,跟踪督查。建立健全我区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区人力社保局主要领导任副召集人,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编办等单位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在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有关单位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完成就业创业工作目标任务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把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十九)强力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调,加强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就业创业工作新局面。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形成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就业创业帮扶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就业创业工作深入开展,为保持就业局势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本文 由 第 一 公 文网 收集 整理6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8-11-27 09:37:49
上一篇:关于《xx区2017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和《xx区2017年决算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篇:2018年冬种生产的指导意见
网友评论《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意见》
评论功能已关闭
相关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