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承诺书

为全面加强我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广大群众对我县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县司法局向社会各界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完善学习制度,提高工作水平。一是健全制度。把“我要学”的自觉性和“要我学”的制度有机结合,增强学习的“内动力”。二是学用结合。正确处理工作和学习两者关系,运用学以致用的方法,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既要集中学,也要个人学。三是营造氛围。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增强干部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强化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健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考评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对工作有创新、完成任务好的干部职工给予表彰;对工作效力低、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职工给予行政问责。

三、密切联系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一是通过上门走访,发放便民服务卡,编发宣传资料,借助新闻媒体、展板、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大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二是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开辟联系群众的渠道,认真梳理化解在社会发展进程中引发出来的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三是通过创新举措,不断打造特色亮点,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转变作风,发扬“四特”精神。一是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弘扬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发扬民主,群策群力,探索发展新路,狠抓工作落实,切实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二是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四特精神”,切实履行好“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神圣职责,努力把司法行政部门建设成为为民解忧的窗口,展示党和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

五、保持风清气正,始终勤政为民。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增强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意识。二是讲党性、重品行、作榜样,领导干部带头遵纪遵法,自觉接受纪律和法律束缚,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筑牢防腐拒变防线,建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扎实工作的形象、清正廉洁的形象。

浏览次数:  更新时间:2015-01-21 21: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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